关键词: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合规化管理
互联网电视是指以广域网为传输网络,以视听多媒体为主要形式,以互动个性化为特性,向用户提供音视频及图文信息内容等服务的电视形态。互联网电视不受地域限制,只要具有能够接入互联网端口的电视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视频接收终端,就可以收看电视节目。近年来,互联网电视发展迅速,各牌照方除了提供音视频节目以外,还推出了各种各样的终端应用软件(APP),极大丰富了互联网电视的功能,提高了互联网电视的可用性、可玩性。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各种问题也时有发生。为了促进和规范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APP)的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多次发文要求加强互联网电视应用商店及应用软件的管理。比如2019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管理和规范传播秩序的通知》;2020年年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下发了《关于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与商业机构开展内容合作进行核查的通知》。
1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APP)发展现状
1.1概述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视机顶盒、智能电视的广泛普及,广播电视行业迎来了智慧化、智能化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应用商店及应用软件是互联网电视行业实现战略转型、推动智慧广电建设的重要推手之一。应用软件部署简便、安装使用方便,可以快速实现新服务供应,极大地丰富和增强了广播电视服务能力,在互联网电视端应用日益广泛。
1.2发展现状
随着智能电视终端的快速发展,电视已经由单纯的电视显示终端演进为家庭信息娱乐终端,成为互联网的新入口。应用商店及应用软件成为智能电视生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越来越重视和加强应用商店、应用软件的建设与应用,纷纷推出或引入了应用商店,通过丰富多样的应用软件为用户呈现了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目前,大部分互联网电视应用商店还处于发展初期,管理模式也大多照搬手机应用商店,与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从管理模式上加以创新。现如今,部分应用软件无视行业管理规定,违法、违规提供音视频内容服务;同时,很多应用软件还是从手机端发展而来,并未针对电视大屏特性和电视用户特殊需求进行针对性开发,产品与服务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此外,一些应用软件忽视了信息安全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2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存在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的日益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缺乏对应用软件产品的有效监管、信息安全出现问题等。
2.1部分应用商店缺乏管控
目前,存在一些非集成服务牌照方管控的第三方应用商店。部分第三方应用商店缺乏意识形态管理的敏感度,缺乏对应用软件的有效认证审核机制,长期脱离广播电视行业监管体系,导致部分违法违规应用软件大行其道,损害了互联网电视从业方和用户的合法利益。
2.2内容安全
由于对一些未受管控的非合规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其中某些内容存在侵害著作权人权益的问题,其播出内容得不到有效监管,存在低俗、价值扭曲等问题,对舆论安全、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安装应用商店
2.3信息安全
由于操作系统权限机制,导致系统权限管理部分缺失,某些应用软件违规获取不合理权限,非法访问其他系统资源,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甚至擅自调用付费功能或自动扣费,造成用户财产损失。
2.4兼容性问题
由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或一体机操作系统版本多样,导致应用软件的适配难度加大,部分应用商店未经兼容性测试,随意上架应用软件,导致应用软件闪退、崩溃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用户体验,破坏了应用软件生态。
3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白名单体系
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白名单是互联网电视终端安装、运行应用软件的唯一合法许可来源。应用软件必须通过具备资质的应用软件检测机构的审核,才有资格进入应用软件白名单。应用软件白名单系统为互联网电视应用商店提供合法的应用软件来源;应用商店运营方应确保其负责的应用商店接入应用软件白名单系统,非白名单的应用软件禁止在电视终端安装、运行。通过对接基于应用软件白名单机制的互联网电视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使得只
有通过检测认证的应用软件产品才能上架到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这样可以有效加强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及其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的管控,有利于打击非法传播不良节目的势头,促进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1应用软件白名单管理体系
如图1所示,应用软件白名单管理体系包含应用软件检测平台、应用软件白名单管理系统、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后台、互联网电视终端、数据库等部分。在整体架构中,所有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都必须通过接口从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中下载合规应用软件,从而保证所有面向终端用户的应用均是合法合规的。此外,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还可以向应用商店后台下发紧急下线指令,将不合规应用即时下架。
3.2应用软件白名单管理业务流程
应用商店及应用软件涉及集成服务牌照方、内容服务牌照方、应用开发者、终端厂商等多方面利益,因此需要设计切实可行的应用软件白名单机制和流程,其不仅要在技术上保障机制的科学合理,还要在可行性上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而使应用白名单管理系
统能够实现广泛应用。如图2所示,应用软件白名单业务可遵循以下的流程。(1)应用软件开发第三方公司或应用开发者根据相关要求开发应用软件,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内容服务牌照方。(2)应用信息提交内容服务牌照方负责整理应用软件信息,并填写应用信息申报单,向集成服务牌照方申报应用软件信息。(3)新应用申报集成服务方负责应用信息内容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应用软件向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发起申报请求。(4)应用软件认证检测及白名单管理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检测平台负责对申报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通过后将应用软件提交至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对新提交的应用软件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加入应用软件白名单列表。白名单管理包括应用信息管理、应用下载、应用下架、紧急下架等功能。(5)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从应用白名单系统同步应用信息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处在应用白名单管理体系的下游,从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下载应用软件(白名单应用),并对下载的应用进行管理,包括应用上架、下架等。(6)白名单巡检为确保电视终端设备中安装的应用软件必须为白名单应用,应用软件白名单系统、集成服务牌照方应用商店后台负责主动巡检终端上安装的应用软件,如发现非白名单应用,应主动禁止非法应用软件的运行。(7)用户下载应用软件终端用户可从牌照方应用商店下载白名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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