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与大学管理的概念辨析:西方学者的观点
作者:陈娴 顾建民
来源:《高教探索》2017年第04期
        收稿日期:2016-12-22
        作者简介:陈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博士研究生;顾建民,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310028)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2YJA880031)的成果之一。
        摘要:随着治理概念的广泛运用,大学治理也成为当前高等教育领域的焦点。但由于现代大学具有高度复杂性和自身特殊性,大学治理并不能完全取代大学管理,包括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虽然大学治理和大学管理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大学组织的有效运行,但二者仍在权力层面、人际关系方面和问题解决层面上存在着较大差异。本文拟以西方学者的相关论点为基础对二者概念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便开阔视野和丰富认识。
        关键词:大学治理;大学管理;学术管理;行政管理
governance
        一、概念辨析的背景与意义
        就大学治理和大学管理的概念而言,国内高教界隐约之中形成了三种观点:替代关系,即只讲治理,不谈领导和管理;包含关系,即治理包括管理和领导;互补关系,即治理、管理和领导相互补充。
        从西方学者的观点来看,部分学者是持第二种观点的,如Simon Marginson和Mark Considine认为治理涉及大学内部价值、决策和资源分配系统、任务和目的、权力和等级制度的模式以及作为机构的大学与其他不同学术世界、政府、商业和社会机构间的关系等决策,它包含了领导、管理和战略。[1]Barbara Sporn也认为治理是高等教育机构作出决策的结构和进程,它包含了特定体在机构内部的角以及正在进行的特定决策风格。这些体包括领导(负责管理机构),教师(负责提供核心“业务”即教学和研究)和行政管理(负责实施和处理机构内部的支持性服务)。[2]但大多数学者是赞同第三种观点的,如Gallagher和Michael认为治理是实现组织和谐,批准政策、计划和决定,并对其廉洁、回应和效率负责的关系结构。领导是发现机会和确定战略方向,投入和利用人力资源开发组
织目的和价值的活动。管理是分配责任和资源,监测其效率和效果,以取得预期结果的活动。行政是通过实施当局授权程序和应用系统来实现既定成效。[3]四者在实现组织目的和价值基础上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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