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法规与标准汇总2023版
1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对危险废物的含义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危险废物是用名录来控制的,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都是危险废物,要有特殊的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
(2)虽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废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过标准限值则认定为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的形态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
(4)废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危险废物有哪些特性
按照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3年施行版),分别为HWO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O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和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氟废物、HWo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O9油/水、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O多氯(澳)联苯类废物、HW11精(蒸)馀残渣、HWI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I4新化学物质废物、HWI5爆炸性废物、HWI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I8焚烧处置残渣、HWI9含金属镶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镀废物、HW21含格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碑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睇废物、HW28含硫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诧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氟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氟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酸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6含银废物、HW47含钢废物、HW48有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
由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卫健委共同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已经发布。对此,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新修订的《名录》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同时完善了疫情医疗废物豁免管理规定,规范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主要有:
腐蚀性(COIToSiVity)
毒性(ToXiCity)
易燃性(IgnitabiHty)
反应性(Reactivity)
感染性(Infectivity)
3.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腐蚀性
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的性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1)按照GB∕T15555.12-19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⅛12.5,或者pHW2.0;
(2)在55°C条件下,GB/T699(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20号钢材的腐蚀速率⅛6.35mm∕a0
4.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将
(1)经口摄取:固体的半数致死量W200mg∕kg,液体的半数致死量≤
500mg∕kg;
(2)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W1OOomg/kg;
(3)蒸气、烟雾或粉尘吸入:半数致死浓度W1Omg/1的废物定义为具备急性毒性特性的危险废物。
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初筛》GB5085.3-2007)的规定,按照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5.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易燃性
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C,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20°C,101.3kPa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W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
6.什么是危险废物的反应性
反应性是指易于发生爆炸或剧烈反应,或反应时会挥发有毒气体或烟雾的性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规定,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1)具有爆炸性质:
①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
②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C,101.3kPa),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
③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2)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①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
②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汽或烟雾;
③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废物分解产生225Omg弱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Omg硫化氢气体。
(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①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
②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7.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感染性
感染性,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能够侵入人体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
常见的具有感染性危险废物有:(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51-001-01);
(2)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废物代码:900-001-01);
(3)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废物(废物代码:900-017-14),等等。
2023年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
康委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字体代码大全2023年版)》。
其中,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3年版)》。其中,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 | 行业来源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危险特性 |
HWO1医疗废物 | IJ生 | 841-001-01 | 感染性废物 | In |
841-002-01 | 损伤性废物 | In | ||
841-003-01 | 病理性废物 | In | ||
841-004-01 | 化学性废物 | T/C/I/R | ||
841-005-01 | 药物性废物 | T | ||
HW02医药废物 | 271-001-02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储及反应残余物 | T | |
b品料制ru药原药造 | 271-002-02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 T | |
271-003-02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过滤介质 | T | ||
271-004-02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 T | ||
271-005-02 |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 T |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272-001-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储及反应残余物 | T | |
272-003-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 T | ||
272-005-02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 T | ||
□π口 片□□造兽药粒 | 275-001-02 | 使用伸或有机神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 T | |
275-002-02 | 使用碑或有机碑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蒸馆残余物 | T | ||
275-003-02 | 使用伸或有机神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 T | ||
275-004-02 |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储及反应残余物 | T | ||
275-005-02 |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 T | ||
275-006-02 |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 T | ||
275-008-02 |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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