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080
L 77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998—2015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用技术要求 (2)
4.1 信息合规性 (2)
4.2 软件著作权 (2)
4.3 供方信息 (2)
4.4 病毒检测 (2)
4.5 软件质量 (2)
4.6 产品说明 (5)
4.7 测试文档集 (7)
5 质量指标及测试方法 (7)
5.1 质量指标 (7)
5.2 指标描述、指标度量方法、指标测试方法 (7)
6 符合性评价细则 (12)
6.1 通则 (12)
6.2 符合性评价先决条件 (12)
6.3 符合性评价活动 (12)
6.4 第三方符合性评价过程 (12)
6.5 符合性评价报告 (13)
6.6 后续符合性评价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质量指标结构体系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通信行业协会,成都厨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博为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泰凯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信应用商店运营中心,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四川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尼毕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西部分院,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上海云波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互联网协会移动互联网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文胜,郑保华,龚俊,杨蜀璋,卿淳俊,向润,邓强,刘金起,顾程颖,田宏斌,伍之,张建,段翰聪,陈磊,唐选勇,李戈,刘忠,刘昌栋,徐建华,杜明亮,范雨晓,张磊,亚璐,江林芯,王盼,孙宇。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及测试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质量指标体系及测试方法和符合性评价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于移动智能终端上的应用软件(APP)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00.51-2010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 29831.1-2013 系统与软件功能性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1.2-2013 系统与软件功能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1.3-2013 系统与软件功能性 第3部分:测试方法
软件测试appGB/T 29832.1-2013 系统与软件可靠性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2.2-2013 系统与软件可靠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2.3-2013 系统与软件可靠性 第3部分:测试方法
GB/T 29833.1-2013 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3.2-2013 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3.3-2013 系统与软件可移植性 第3部分:测试方法
GB/T 29834.1-2013 系统与软件维护性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4.2-2013 系统与软件维护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4.3-2013 系统与软件维护性 第3部分:测试方法
GB/T 29835.1-2013 系统与软件效率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5.2-2013 系统与软件效率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5.3-2013 系统与软件效率 第3部分:测试方法
GB/T 29836.1-2013 系统与软件易用性 第1部分:指标体系
GB/T 29836.2-2013 系统与软件易用性 第2部分:度量方法
GB/T 29836.3-2013 系统与软件易用性 第3部分:测评方法
YD/T 2407-2013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
YD/T 2408-2013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产品 application software product in smart mobile terminal 以应用逻辑封装文件包形式提供的、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开放式操作系统上的、提供最终用户在应用发布平台下载的软件产品。
3.2
供方 provider
为商业目的提供应用软件产品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个人独立开发者和企业开发商。
3.3
应用发布平台 application issuing platform
通过商业方式为移动智能终端用户提供应用软件(APP)产品下载服务的在线平台。
4 通用技术要求
4.1 信息合规性
APP在使用过程中向用户展示的信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规定。
4.2 软件著作权
APP及其相关联的素材应遵守中国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条例,APP应拥有合法的软件著作权或已取得合法充分的版权授权。
4.3 供方信息
APP供方应提供合法的身份信息,作为APP质量问题追溯的依据。
4.4 病毒检测
APP应通过安全性检测,不应含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或模块。
4.5 软件质量
4.5.1 功能性
4.5.1.1 软件应符合产品说明所引用文档中的全部需求。
4.5.1.2 安装之后,APP的功能是否能完成应是可识别的。APP安装完成后应给出安装完成的提示。
4.5.1.3 按照产品说明文档中的陈述,APP的功能应是可执行的和有效的:
——APP的业务流程和功能应能执行,执行过程应与应用介绍、描述一致,执行结果应符合产品说明的要求,且应能正常退出;
——APP在前后台切换、暂停、退出等中断发生时,依据产品说明保存用户数据和使用状态,中断事件结束时应返回到应用,继续使用;
——在与用户交互类场景,输入功能及交互功能需保证正常。如:查询输入,用户输入查询内容,APP不应发生程序错误;
——APP运行过程中需要联网、蓝牙、红外,则APP关闭后,连接也应关闭;
——APP内容、文字不应包含乱码;
——移动智能终端充电/去充时,耳机插拔都不应对正在运行的APP功能造成影响。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