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8.25 
【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11815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印强 
【审理法官】印强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李攀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当事人】李攀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李攀登 
【当事人-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李攀登 
【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本案纠纷性质,腾讯计算机公司进行封号并冻结游戏所涉网络财产行为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侵犯了李攀登的名誉权。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消除危险合同约定新证据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
维持原判冻结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更新时间】2022-08-20 09:08:25 
李攀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粤01民终1181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攀登,男,1987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某某。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梦楚,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某某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纵洋,该公司员工。
     上诉人李攀登因与被上诉人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李攀登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互联网法院(2020)粤0192民初41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依法
qq人工客服
审理本案。上诉人李攀登,被上诉人腾讯计算机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梦楚、腾讯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纵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攀登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将QQ为“53×××59"注册的安卓版手游英雄杀游戏账号解除封号;3.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赔偿虚拟货币(元宝)总数=1000元宝/天某封号天数;4.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在游戏公告及“QQ兴趣部落--英雄杀部落"公开向李攀登道歉(公开时间不少于原通报公开时间);5.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存在重大逻辑错误,缺乏事实基础,适用法律错误。一、“使用第三方外挂恶意盗刷游戏道具"结论缺乏事实基础,逻辑推理过程存在重大错误。1.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进行证据公证,并以此为依据认定李攀登涉案游戏账号存在数据异常现象。该公证只能说明7月13日的涉案账号数据情况,无法说明涉案账号被封之日(4月24日)的数据情况,根据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公证过程,涉案游戏账号的数据是从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的数据库服务器中导出,但该数据库服务器是由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完全掌控,数据库服务器物理位置和存储内容均由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管理和控制,在对涉案游戏账号公证之前,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
公司有动机和有能力,对涉案游戏账号数据进行修改,以得出有利于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的结论。事实上,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也存在人为修改后台数据的先例。因此,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应当提供对所涉数据库服务器的审计证明,以真实回放涉案游戏账号在被封之日与公证之日期间所发生的数据变化,从技术上而言,对数据库服务器开展审计是非常容易的。2.即使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未人为修改数据库数据,认定涉案游戏账号数据异常,但“涉案游戏账号数据异常"与“使用第三方外挂恶意盗刷游戏道具"并无必然联系。客户端和服务器端程序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数据异常产生。事实上,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曾多次修复客户端Bug,也曾多次出现服务器Bug问题。此次数据账号异常事件,有多名玩家出现类似情况,与本案有高度的关联性。按照常理,极大概率不是玩家所造成的。另外,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在通报中也承认,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已关闭了该功能,由此可以证明,该服务器确实存在Bug问题。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的李攀登无法举证服务器存在Bug问题,不符合事实,该服务器Bug问题与本案有极大的关联性。二、一审法院举证责任认定适用错误。1.一审法院将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通报内容不真实"的举证责任由李攀登承担,要求李攀登“自证清白",并进一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法院对举证责任的
认定存在明显错误。根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侵犯名誉权案件时,一般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让被侵权人自证清白,这同我国法律保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要求是严重相悖的。一审法院简单理解和机械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属于举证责任认定的错误应用。事实上,涉案游戏源代码和数据都由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管理和控制,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客观上具备排查是否有其他原因导致数据异常的能力,未经查证就通报“使用第三方外挂恶意盗刷游戏道具"失实言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三、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封停涉案游戏账号,违法违规,侵害李攀登网络财产。1.一审法院已认定李攀登与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之间为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同时也已查明涉案双方并未签订《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李攀登使用人民币充值购买涉案游戏内的道具和VIP特权,累计购买金额多达四万多人民币,合法合规获得并形成了大量的网络财产,拥有该网络财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由于李攀登通过手机登陆涉案账号的方式占有和使用网络财产,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封停涉案游戏账号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李攀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受到侵害,严重妨害了李攀登的网络财产所有权。此外,李攀登通过人民币购买获得的VIP等级特权(该特权只能通过充值人民币
获得),包括每日领取游戏道具等众多特权,也因为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封停账号行为而无法使用,严重妨害了李攀登使用、收益合法财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保护规定,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使一审法院认定李攀登使用第三方外挂恶意盗刷游戏道具,诉讼双方的争议及处置也应仅限于数据异常部分,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不应擅自扩大至李攀登的所有合法财产,并进一步剥夺李攀登所有合法财产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因此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侵害李攀登网络财产的事实,并不能以打击外挂为借口而得到改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李攀登与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并未约定账号出现数据异常时如何处置,更何况在原因责任都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随意封停涉案游戏账号并予以通报的行为,毫无法律依据亦无合同约定,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完全可以通知李攀登并协商如何修正异常数据,但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均未采取,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的处置方式和处置力度均具有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综上所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封停涉案游戏账号并对外发布失实言论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
攀登的网络财产所有权和名誉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李攀登的上诉请求。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