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殊会话含义的翻译
一、引言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Herbert Paul 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首次提出了言语交际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认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双方话语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但是,格莱斯同时又指出,在交际中人们并不是都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有时说话一方可能说谎而违反合作原则,有时说话人可能出于礼貌或语境需要而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这时听话人就得迫使自己越过对方话语的表面意义去设法领会说话人话语中的深层意义,也就是特殊会话含义(particularized implicature)。在此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说话人总的来说是遵守合作原则的,只是故意违反了其中的某项准则,从而让受话人推导这句话的语用含义。例如:
(1)A: Where is my box of chocolates?
B: I was feeling hungry.
如果只从话语表面来看,B句似乎答非所问,但听话人通过语用含义去理解,这句话显然是
conversation意思说:我刚才很饿,所以把你的巧克力吃了。那么这个对话译成汉语怎么译?这就牵扯到特殊会话含义的翻译问题,是把原文中的话语隐含直译到译文中,还是把隐含在译文中明说?上面的对话我们可以直译为:
A: 我那盒巧克力哪去了?
B: 我那会儿饿了。
汉语读者看到译文自然也会推出B的语用含义,获得和原文读者同样的理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的对话远非这么简单,这就是本文具体探讨的问题。
二、特殊会话含义的翻译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格莱斯的几条会话准则。人们在谈话中是如何遵守合作原则,达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从而使谈话得以顺利进行,使谈话目标得以实现呢?格莱斯认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又包括一条准则和一些次准则:
量的准则:(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说的话不应该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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