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业“⼗⼆五”时期“⾛出去”发展规划
颁布⽇期:2011-04-20
执⾏⽇期:2011-04-20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为贯彻党的⼗七⼤关于加强对外⽂化交流,增强中华⽂化国际传播⼒和影响⼒的精神,巩固和扩⼤应对国际⾦融危机冲击成果,落实《⽂化产业振兴规划》有关“⾛出去”的重点任务,结合《新闻出版业“⼗⼆五”发展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划。
⼀、新闻出版业“⾛出去”现状“⼗⼀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出去”战略,推动包括新闻出版业在内的⽂化“⾛出去”。新闻出版总署及中央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持新闻出版业“⾛出去”,新闻出版业“⾛出去”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出去”积极性⽇益⾼涨,“⾛出去”企业不断增加,“⾛出去”模式不断创新,渠道⽇渐多元化,对外贸易结构逐步改善,⼀批有影响⼒的产品成功进⼊国际主流市场,实现了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双增长,有⼒推动了中华⽂化⾛向世界。
(⼀)“⼗⼀五”期间我国新闻出版业“⾛出去”成绩显著
1.版权贸易逆差不断缩⼩,结构持续改善。与“⼗五”末相⽐,2010年版权输出总量增长275%,版权引进输出⽐从7.2∶1缩⼩⾄2.9∶1。其中,作为版权贸易主体的图书版权输出结构不断优化,对重点发达国家的输出总量增长迅速,⽐“⼗五”末增长近14倍。
2.数字出版产品出⼝表现出强劲势头。“⼗⼀五”期间,我国⼀批⾃主研发的⽹络游戏进⼊海外市场,2010年出⼝额突破2亿美元,期刊数据库的海外付费下载收⼊近千万美元,电⼦书海外销售收⼊达5000万元⼈民币。
3.新闻出版实物产品出⼝继续保持增长。尽管受到数字化浪潮、⾦融危机和⼈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冲击,实物产品出⼝在2010年仍保持平稳增长,与“⼗五”末相⽐,出⼝数量增长近30%,⾦额增长7%,输出品种保持了⼤于引进品种的趋势。其中,图书出⼝数量与“⼗五”末相⽐增长36%,出⼝⾦额增长11%。⼀批有影响的产品⾛进国际主流社会。
4.印刷服务出⼝产值逐年扩⼤,顺差明显。2009年,我国印刷服务出⼝收⼊总计约510亿元⼈民币,⽐“⼗五”末增长75.86%,占印刷⼯业总产值的⽐例稳定保持在10%左右。
5.新闻出版企业“⾛出去”数量增加,质量提升。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式,中国企业在办刊办报办社办⼚办店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扩⼤。⽬前,在运营的各种分⽀机构已达300余家,质量也明显提⾼。
6.新闻出版“⾛出去”服务平台作⽤愈加凸显。版权和实物交易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以及⼈才培养平台已构成强有⼒的“⾛出去”平台⽀撑体系。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国际书展等国内外书展平台已成为版权输出及实物出⼝的重要途径。
(⼆)新闻出版业“⾛出去”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业对“⾛出去”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步加深,企业“⾛出去”的积极性还有待进⼀步培育;⼀些扶持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有待进⼀步完善;版权输出仍存在逆差,品牌有待进⼀步强化;数字出版产品的出⼝潜⼒有待进⼀步挖掘;实物产品出⼝规模有待进⼀步扩⼤;印刷服务出⼝的数字化、低碳化⽔平有待进⼀步提⾼;“⾛出去”⾻⼲企业的国际竞争⼒和影响⼒有待进⼀步增强。
(三)加快新闻出版业“⾛出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新闻出版业“⾛出去”是提升我国⽂化软实⼒、增强中华⽂化国际竞争⼒和影响⼒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国家公共外交、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理解和认同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化体制改⾰,打造新闻出版强国,推动⽂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柱性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新闻出版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式的必要⼿段;是积极利⽤“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企业抗风险能⼒的现实需要。全⾏业⼀定要进⼀步加深对“⼗⼆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出去”重要性的认识,要进⼀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
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推动新闻出版
业“⾛出去”。
⼆、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业“⾛出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标
(⼀)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举旗帜,围绕⼤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对外贸易,统筹扩⼤出⼝规模与调整出⼝结构,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快新闻出版“⾛出去”步伐,不断扩⼤中华⽂化的国际竞争⼒和影响⼒。
(⼆)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的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体制;坚持政策扶持、项⽬带动、平台⽀撑的运⾏机制;坚持科技带动,不断提升新闻出版“⾛出去”的科技含量;坚持多元并举,⿎励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坚持“以进带出”,加强对新闻出版产品进出⼝的宏观调控;坚持差异化战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化需求,采取不同的策略和⽅式;坚持以⼈为本,最⼤限度地发挥新闻出版⼯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主要⽬标⼒争到“⼗⼆五”末,新闻出版业“⾛出去”政策体系更加完备;版权输出数量突破7000项,
引进与输出⽐例降⾄2:1;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出⼝⾦额年平均增长32%,到“⼗⼆五”末出⼝额突破10亿美元;实物出⼝数量和⾦额继续保持增长,出⼝数量突破1150万册(份、盒、张),出⼝⾦额突破4200万美元;印刷服务出⼝规模总量达到1000亿元⼈民币;新闻出版企业海外投资额显著增长;培育⼀批有国际影响⼒的知名品牌;打造六到七家实⼒雄厚、有国际竞争⼒的“⾛出去”龙头企业;培养⼀批外向型⾼层次的新闻出版专业⼈才;在30个左右国家有计划地布局布点,基本形成覆盖⼴泛、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新闻出版业“⾛出去”新格局,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国际竞争⼒和影响⼒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推动版权“⾛出去”切实扩⼤版权输出数量,进⼀步改善进出⼝⽐例;优化输出结构,加⼤对发达国家、周边国家、港澳台地区的版权输出⼒度,拓展对发展中国家的版权输出;完善语种结构,以欧美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国家和地区;优化内容结构,加强⽂学类、科技类、学术类等出版物的版权输出,提⾼版权输出的质量;改进形态结构,加强数字出版产品版权输出;改进合作⽅式,加⼤合作出版⼒度。
(⼆)⼤⼒推动数字出版产品“⾛出去”实施⾻⼲带动战略,加⼤扶持数字出版重点企业和产业基地“⾛出去”的⼒度;在⿎励各种数字出版产品“⾛出去”的基础上,重点⽀持动漫、⽹络游戏、期刊数据库、电⼦书等数字产品进⼊国际市场;整合传统出版企业数字出版产品资源,提升其国际谈判能⼒。
外贸建站与推广
(三)⼤⼒推动实物产品“⾛出去”充分调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出⼝积极性,使实物产品的出⼝数量和⾦额继续保持增长;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内容⾃主创新,重点推出⼀批弘扬社会主义核⼼价值体系、展⽰中华⽂化独特魅⼒、反映当代中国精神风貌和学术⽔准、贴近国外受众⽂化需求和消费习惯的品牌产品;丰富实物出⼝的产品形态,加⼤图书、报纸、期刊、电⼦、⾳像等各类出版产品的出⼝⼒度,推动新闻出版产品进⼊国际主流营销⽹络,影响国外主流⼈。
(四)⼤⼒推动印刷服务“⾛出去”⿎励印刷服务出⼝企业承接海外各种⾼端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数字化出版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加⼯业务;扶持印刷企业与数字技术供应商联合开发数字化印刷包装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与委托客户的远程对接;⽀持印刷复制企业应⽤低碳科技,在国际市场上推⼴环保形象和绿⾊品牌,吸引委托客户。
(五)⼤⼒推动新闻出版企业“⾛出去”重点扶持⼀批外向型⾻⼲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式,到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开店;⿎励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上市、参股、控股等多种⽅式,扩⼤投资,参与国际资本运营和国际企业管理;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投资合作,提⾼国际化经营⽔平,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营造良好环境,⿎励和⽀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拓展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出⼝业务,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出⼝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
(六)⼤⼒拓展“⾛出去”国际营销⽹络积极实施“借船出海”战略,加强与全球性和区域性⼤型连锁书店的合作,进⼀步拓展国际主流营销渠道;整合和巩固现有海外华⽂出版物营销渠道;积极开拓⽹络书店等新型出版物销售渠道;⼤⼒实施本⼟化战略,积极利⽤海外资⾦、⼈才、管理经验等要素,拓展海外市场。
(七)⼤⼒构建“⾛出去”⼈才体系以外向型的经营管理⼈才、版权贸易⼈才、专业技术⼈才、翻译⼈才的培养为重点,构建新闻出版业“⾛出去”⼈才培养体系。
(⼋)⼤⼒优化“⾛出去”格局努⼒建⽴以发达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以发展中国家为基础,以海外华⽂市场为依托的覆盖⼴泛、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出去”新格局。
四、政策措施
(⼀)加⼤对“⾛出去”的财政投⼊充分运⽤国家⽂化产业发展专项资⾦、国家⽂化出⼝重点企业和项⽬扶持资⾦、国家出版基⾦、民族⽂字出版专项资⾦,对符合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银⾏贷款实施的“⾛出去”重点项⽬所发⽣的利息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以⾃有资⾦为主投资的“⾛出去”重点项⽬给予补助;对“⾛出去”重点企业按照出⼝实绩给予奖励;对“⾛出去”重点项⽬所必须的财产保险和出⼝信⽤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对重点出版物的版权输出给予扶持;注意利⽤中央外贸发展基⾦、援外资⾦以及中⼩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等有关资⾦扶持项⽬。(⼆)加⼤“⾛出去”⾦融税收
扶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持⽂化企业发展的相关⾦融税收政策,⿎励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好⽤⾜贴息贷款等有关信贷产品;⿎励新闻出版企业与银⾏加强合作,争取更为灵活的服务于“⾛出去”的授信模式;⿎励列⼊国家⽂化出⼝重点企业和项⽬⽬录的新闻出版企业和项⽬积极利⽤出⼝信⽤保险服务及保险费补助,有效分散“⾛出去”的运作风险;对新闻出版企业在提供⽂化劳务取得的收⼊不征营业税,对企业向提供翻译劳务和进⾏著作权转让⽽取得的收⼊免征营业税,对在已缴纳的所得税款按现⾏有关规定抵扣;协调有关部门,进⼀步简化新闻出版企业出版物出⼝报关、退税、⼈员出国、外汇办理等有关⼿续。
(三)进⼀步优化“⾛出去”资源配置对实现“⾛出去”新闻出版企业,在出版资源上给予优先配置和政策倾斜;⽀持出版集团公司和具有⼀定版权输出规模的出版社成⽴专门针对国外图书市场的出版企业,经批准可配备相应出版资源;⽀持创设完全外向型的外语类期刊;对列⼊“⾛出去”重点⼯程中的出版项⽬所需出版资源给予重点保障;对“⾛出去”成效显著的完全外向型的⾮公有制企业试点配置出版资源。
(四)⼤⼒实施“⾛出去”重点⼯程重点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程、中国图书对外推⼴计划、数字出版产品“⾛出去”⼯程、中国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拓展⼯程、重点新闻出版企业海外发展扶持⼯程,边疆地区新闻出版业“⾛出去”扶持计划、两岸出版交流合作项⽬等重⼤⼯程。在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程”中强化“⾛出去”资助项⽬;配合“汉语桥”⼯程,在欧美主流国家、周边国家及海外华⼈较集中的地区,重点推⼴对外汉语教材。
(五)强化“⾛出去”会展平台。努⼒打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重要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等重点国际版权和实物交易平台;⽀持新闻出版企业参加法兰克福书展等国际⼤型展会和⽂化活动;推⾏国际书展承办权招投标制;积极搭建以新疆、西藏、⼴西、云南、内蒙等边疆省份为中⼼,辐射周边国家的新闻出版交易平台。
(六)加强“⾛出去”信息服务以完善国际新闻出版资讯库为重点,强化对国际⽂化市场、主要国家⽂化政策和国际重点新闻出版企业的研究,强化对“⾛出去”投资风险和防范⼿段的研究;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构建翻译⼈才库、版权交易信息库、重点项⽬库、中外作家库,搭建多语种的国家级“⾛出去”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市场供求、版权贸易、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翻译服务等全⽅位信息服务。
(七)改进“⾛出去”统计指标体系把数字出版产品出⼝、中外合作出版的产品、作者和民营策划公司向输出的版权、⾮国有⽂化企业在销售的产品,分别纳⼊新闻出版业“⾛出去”统计范畴。
(⼋)加快培育和发展“⾛出去”中介机构充分发挥现有⾏业协会的作⽤,⿎励和⽀持企业在⾃愿基础上成⽴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出⼝促进组织,加强⾏业⾃律,扩⼤对外宣传,维护企业权益,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发挥投资促进机构、版权代理机构、⼈才培训机构、法律咨询机构、会展服务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
(九)加强新闻出版业“⾛出去”⼈才培养⼒度⼤⼒实施“⾛出去”⼈才培养计划,建⽴“⾛出去”⼈才培训基地,丰富培训形式和培训⼿段;注重领军⼈物和各类⾼层次专门⼈才的培养,注重国外⼈才与“海归”⼈才的引进,注重发挥国外作者和翻译⼈才的作⽤;加强新闻出版系统⼈才交流合作,建⽴⼈才共享机制。
(⼗)完善“⾛出去”宣传表彰奖励机制适时召开“⾛出去”总结表彰⼤会,及时总结和推⼴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
在“⾛出去”⽅⾯的典型经验;进⼀步加⼤对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有关“⾛出去”奖项的奖励⼒度;对“⾛出去”的年度优秀出版物、重点出⼝企业及版权输出优秀单位和个⼈进⾏重点表彰奖励。
(⼗⼀)加强“⾛出去”⼯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新闻出版⾏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推动新闻出版业“⾛出去”的责任意识,明确新闻出版业“⾛出去”的领导机构和⼯作班⼦,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业“⾛出去”⼯作;积极争取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本规划的各项⽬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1.04.20,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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