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中英汉互译的翻译理论与具体实践
作者:韦 骥 刘冬冬 王宗宽
来源:《管理观察》2009英汉互译翻译年第25
        摘要:此篇论文尝试探讨了法律翻译的一个方面,即法律翻译中的用词原则。在第部分中,作者对于法律词汇翻译中的普遍原则做出了介绍并且用例证进行了分析。在第二部分中,作者通过一些事例和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阐述了法律词汇翻译中的特殊词的使用规则。第三部分为结论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表明了这些原则对于法律英语的翻译带来的积极效果,并且对于后续研究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法律英语翻译 法律英语 原则 选词
       
        引言
       
        法律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交流的日趋频繁,了解他国的法律变得尤为重要。入世之后,中国与世界建立了更加紧密的联系。因此,法律英语和法律翻译在国际商贸等对外事务上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律翻译因在历史上口语的不可记录性而无法准确追溯,但有史记载的法律翻译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在南非的殖民时期。那次庭审涉及一件凶杀案,诉讼各方有多种语言背景。而当时法庭在决定哪一方诉讼人有权享有法庭翻译服务时,依据的不是各方的语言需求而是阶级,即说英语的贵族才有权享有翻译服务。
       
        1.法律词汇翻译中的普遍原则
       
        1.1避免口语化和非正式用语
        法律的严肃性来源于其自身的不可更改与不可质疑特性。如果法律的翻译不清晰明确,
那么对于法条的理解分歧将会在法庭上引起无休止的争辩。这种争辩最终会导致案件庭审被迫终止,因为争辩的中心议题已经不再和案件有关而仅仅是对于法条的理解不同。最终的解决方案只能是有更高层级的法律部门释法或者颁布法律的修订版本。因此,法律的翻译者们一定要尽可能的选用不可置辩的词汇和正式的法律用语来避免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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