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暂估价项目管理主要风险及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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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7期
    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人常常因为工期紧张、某些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深度不足、部分材料设备的标准不明确或品质档次等参数暂时无法确定,在招标文件中把这些专业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以暂估价的形式列表暂定。一方面,暂估价设置解决了工程招标的完整性问题,缩短招投标周期,降低了招投标难度;但另一方面,采购价格的差异,往往决定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决定着建设工程是否能顺利实施,对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忽视,会严重影响对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也会给工程竣工结算带来重重困难。
    一、暂估价项目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缺乏相应规范,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暂估价项目约束不足
    暂估价材料是甲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对中标企业在选择主要材料时的一种控制手段。该项目费用在工程招标时是包含在中标施工方的合同价中的,选择权在业主,而采购合同签订权却在施工方,材料采
购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由于个别业主或施工方对材料的品牌偏好不同,采取暂估价材料采购存在困难,一旦出现风险各自推脱责任,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
    同时,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暂估价的采购定价程序及结算方式约定也不够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人对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和管理漠不关心,由业主全权代理;部分承包人在暂估价材料采购价格上附加过多的总承包服务费。竣工结算时暂估价的调整还可能存在争议。
    (二)采购监管存在盲区,定价不透明,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
    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指出“暂估价的价格与质量要求确认办法是甲(建设单位)、乙(总包单位)双方共同组织招标或市场询价,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和审计方共同签字确认”。事实上甲乙双方是两个利益矛盾体,难以相互配合完成招标询价工作。总包单位基于利益最大化,与建设单位意见很难一致,使得共同组织招标或询价工作以及价格确认工作十分艰难。招标人在发布暂估价格时往往过于笼统,对价格的组成明细缺少说明,如材料暂估价的组成,是否包含采购管理费及现场保管费,暂估价发布价格时缺少内容界定,因此在随后确定的分包价款及材料价格无法与之对应,也会在结算时引起争议。
    (三)工程实施过程中,暂估价未经过联合招标时,共同询价及认价存在风险
    暂估价材料的出现,理论要求是结算时按实调整,在设置时未考虑或不可能充分考虑暂估价以后实际变动的因素,有可能会导致突破招标人的投资规模,使投资规模严重失真。作为甲控乙购的材料,往往采购价格过高时造成招标方的损失;价格过低时,因总包企业自身利益受损害会拒绝采购。由建设单位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组织招标询价,确认价格是较为理想化的实施模式。但事实上,二次招标询价过程中很难充分竞价。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暂估价的确认价比正常价格高,使得建设单位增加工程造价。
    (四)暂估价项目占工程总造价的资金比重过大,存在造价失控风险
    暂估价是据实调整结算的,无形中把施工单位的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如材料及人工的涨价风险。暂估价占总价比重越大,造成后期工程变更数量更多、金额更大,有可能会突破投资规模,不仅影响后期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工程决算,而且大大增加了建设单位的风险,造成投资失控。
    二、审计查证方法
    (一)书面检查法
    一是调阅招投标准备阶段资料,审查总包招投标文件有无暂估价项目。对列示暂估价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取了何种方式采购,是否按规定招投标;关注招投标的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关注是否存在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的时间规定而导致的串标风险。
    二是调阅暂估价项目的招投标资料。审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对投标策略进行评估;是否考虑投标人在类似项目及其他项目上的投标报价水平;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层层加价、违规指定供货商、转手倒卖材料等问题。
    三是注重对合同的审查。重点关注合同对暂估价项目有无约定品牌、价格等关键要素的确定方法;关注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采购合同与财务结算、计划、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衔接的管理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因脱节而造成资产流失问题;关注合同履行中的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分析性复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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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审核施工单位所订购的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将实际采购数和施工图纸数进行对比分析,分析设计图纸数量和实际采购数量差的原因;重点关注施工单位签假合同、多开发票、开等套取建设资金的问题。
    二是审核材料采购合同和付款情况,分析合同和付款的真实性。审核材料入库、出库记录,分析实际购货数量;审核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主要材料进场监理签字情况,关注材料采购的真实性。
    三是审核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审核材料采购招标资料,通过审核各标段在同一时期、采购同一型号的材料的价格差,分析产生价差的原因,比较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暂估价格的差异;重点关注暗箱操作,指定供应商和产品以及材料采购人员收取回扣造成的价格上抬。
    四是核对材料供应商合同、发票和收款情况;审核发货单、销售记录等情况;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注意查资金回流问题。
    (三)询价法
    询价是对暂估价材料采购进行审计而发现问题的关键。比价原则主要是同质比价、同价比质、优质优价。一是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咨询价格;二是与销售商、代理人和经纪人沟通,了解该产品的价格;三是通过互联网查询价格,如可以在建委网站或是价格公示信息平台查询;四是自行市场调查或信函询价。
    (四)访谈法
    围绕审计目标,设计访谈与询问提纲,并根据后期的进展与审计发现情况及时调整访谈重点。通过访谈了解暂估价材料招投标、品牌及价格认定、后续管理、款项结算的管理流程,重点关注项目的招投标、品牌及价格认定、材料进场、款项结算等重点环节,关注管理流程是否完善、品牌及价格认定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延误工期的可能、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问题。
    (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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