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
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 背景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环境执法、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托环境监测、自动控制、计算机、电子、通信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可分为数据收集子系统和信息综合子系统。
数据收集子系统是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包括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污染物排放监控监测仪器(CODTOCPH等水污染物在线监测分析仪,二氧化硫、烟尘等气污染物在线监测分析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黑匣子)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用于数据的存储、加密,数据包转发、接收以及报警、反控)等自动监控仪器。简称现场机
信息综合子系统包括计算机信息终端设备、监控中心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信息管理软件和数据库等)。简称上位机
在上位机和现场机系统之间,定义数据通信传输的具体技术要求,就是本规范的内容。
目前总局正在制订《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按照要求,“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作为配套的技术规范之一,应同期发布。
2 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1)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在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力量方面有强有弱,有的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工作一直无法开展,其中核心的问题之一是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制定包括“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在内的技术规范,为加强全国科学执法的能力、启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总局应牵头制定相关的技术规范。
2)目前,各地陆续建立的一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全受制于各开发单位自有的技术,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受到极大的限制。有的地区使用的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落后、定义不规范,极大影响了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效率。为指导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纳入规范化建设的轨道,总局应统一制定发布能够适应技术发展的“数据传输与接口标准”技术规范。
3)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与控制达标排放、排污收费、许可证发放甚至环境统计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也具有关键作用。各地建成或拟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采用的污染源、污染物编码和数据格式不规范、不一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难以发挥基础数据的作用。为提高数据的应用范围,确保数据的
一致性,应通过发布技术规范给出统一的信息编码、指令和数据包格式。
4)各地局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互独立,采用的数据标准和设计结构不同,各自分散异构的数据资源形成彼此割裂的信息孤岛,无法进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不只为当地环保部门辖区属地管理服务,也为上级环保部门的宏观管理服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传输与接口标准”,实现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统一高效的信息沟通共享通道提供基础平台。
5)应通过组织研究国内自动监控现状、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发布适合环境管理需要的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确保数据采集和传输方式的可靠性、易维护性。
6)目前国内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市场良莠不齐,产品规格混乱,国家“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的出台能够引导产业良性发展。
3 规范制定的原则与依据
数据能应用于总局统一的环境信息平台、体现先进性;
应与现有应用软件数据格式通用;
统一制定的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应最大程度地与各地已经建设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和接口格式兼容;
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应尽量脱离通讯方式的约束,以适应不同通讯方式。
4 任务来源
2004年8月24日,总局科技司主持召开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会,商议商定: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由环监局负责、总站和信息中心配合;适用性检测、安装、验收、运行、校验等技术要求由总站负责。
2004年10月20日,总局发文《关于下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的通知》(环办函[2004]623号),要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环监局)作为该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的承担单位,信息中心和总站参加,2005年10月前完成。
5 编制过程
1、2004年11月1日,根据科技司的要求,环监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持召开第
一次《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会,科技司产业处领导和总站、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商定了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编制的基本原则、任务分工以及时间安排,确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组成员。
2、2004年11月4日,环监局在总局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在线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征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资料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技术资料。环监局也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了一些资料。经整理筛选,可供参考的相关技术资料共8套,基本涵盖了国内外目前采用的主要内容:
(1)直辖市环保部门采用的:
北京市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联网通讯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通讯技术规范
(2)国内现场仪器厂家和系统集成商采用的:
湖南力合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协议
北京普析通用TW-6000 CODcr水质连续自动监测仪通讯协议
北京标旗世纪环境数据在线监测设备RS232串口协议
国内源代码网站
长沙华时捷废水在线监控无线传输通讯协议
山东胜利油田龙发公司水质、烟气监测通讯协议
(3)国外现场仪器厂家和系统集成商采用的:
美国哈希公司HACH COD通讯协议
3、2004年12月9日,环监局结合目前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现状,按照原定的计划,完成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大纲》(草案),并向信息中心、总站等相关单位发出《关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的函》。
4、2005年1月17日, 环监局主持召开第二次《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会,科技司产业处领导和总站、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
加。会议研究讨论了《编制大纲》(草案),对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调整要求,确定了“技术规范”的范围和基本体系,并明确由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编写“技术规范”(草案)。
5、2005年3月15日,在参照国内外电子、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和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了“技术规范”内部讨论稿,并通过发送给编制工作组各成员。
6、2005年4月6日, 环监局主持召开第三次《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会,科技司产业处、总站统计室、总站质检中心、信息中心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充分讨论了“技术规范”内部讨论稿,基本肯定了其主要内容,并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要求。
7、2005年4月20日,根据第三次工作会要求,在内部讨论稿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6 主要内容说明
6.1 规范的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通讯的数据格式、代码定义、传输规范。
本规范适用安装于污染源的自动监测仪器、仪表、数据采集传输与系统软硬件。本规范规定了系统对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反控命令的数据格式和代码定义,本规范不限制系统扩展其他的信息内容,在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协议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6.2 对定义的解释
现场机: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现场,用于监测污染源排污状况及完成和上位机的数据通讯传输的单台或多台设备及设施,它是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包括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污染物排放监控(监测)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自动监控仪器。
上位机:安装在各级环保部门,有权限对现场机发出查询和控制等本规范规定指令的数据接收和数据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信息终端设备、监控中心系统等。
基础传输层:基于TCP/IP 的和非基于TCP/IP的传输网络及之上的连接
数据采集传输仪:采集不同类型监测仪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和上位机的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单台仪器。
6.3 对系统结构的描述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体系结构下图所示:
系统从底层逐级向上可分为现场机、传输网络和上位机三个层次。
上位机通过传输网络和现场机相互作用,并获取现场数据,具体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现场仪器仪表(以下通称监测仪器)本身具有较强的通信功能,监控现场只有一台仪器,可直接操作现场监测仪器,取得监测数据,执行控制动作,并接收告警信息;二是上位机不直接与监测仪器通讯,而是与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讯,数据采集传输仪下接监测仪器。
上位机
传输网络
数据采集传输仪
现场机   
......
本规范不规定具体的通讯网络,以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先进的通讯手段,经济、合理地完成传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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