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网站及综
合服务管理平台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商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CMM2及以上级别认
证;
2、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至少提供三个投标截止日前近五年内30万元以上的与该项目类似的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内项目的案例介绍,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系统验收合格证明;
4、投标人需在北京本地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在北京有常驻软件开发团队、办公场所,可随时根据需要驻现场进行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支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成立两年(或以上),主营业务为计算
机软件开发,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在北京。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
8.投标人承诺,在3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
9.投标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维护期结束,派不超过两名技术人员长驻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协助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10.投标人承诺,提供自验收之日起至少1年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
11.投标人承诺,开发所涉及软件的知识产权为投标人合法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本系统开发的成果版权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系统开发完成后,软件产品、源代码及所有文档资料须上交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未经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中心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1建设目标
结合我局特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服务局的基础信息平台、网络化业务流程和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机关服务(局)中心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展示机关服务(局)中心岗位职能和服务内容,为机关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进一步体现机关服务(局)中心的职能和特。加强领导对各部门的实时指导和管理,落实岗位达标,为管理形成抓手。
1.1.2建设内容
在门和西便门两个办公区,建立功能相同的,服务系统包括:
1、财务服务系统
2、保安保卫服务系统
3、物业服务系统
4、文印服务系统
5、医疗服务系统
6、车辆服务系统
7、餐饮服务系统
管理系统包括:
1、党管理系统
2、房产管理系统
3、基建管理系统4、资产管理系统
5、物业管理系统
6、人事管理系统
7、保卫管理系统
8、财务管理系统
9、通讯管理系统
10、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系统
以及三个网站系统(服务社会公众网站、服务国资委内部职工网站、服务机关领导网站)
通过系统平台的建设,实现机关服务(局)中心的网络岗位达标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同时包含培训及技术支持等后期服务;
1.1.3建设周期
自采购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交付试运行;
1.1.4建设原则
本项目在设计时,将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
充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方案在设计和实现的全过程中有具体的措施来充分保证其安全性。
•可靠性原则
保证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对项目实施过程实现严格的技术管理和设备的冗余配置,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先进性原则
具体技术和技术方案应保证整个系统具有技术领先性和持续发展性。
•可推广性原则
方案及其采用的技术应该支持系统规模的扩大和网点数量的增加,易于广泛推广。
•可扩展性原则
IT技术的发展和变化非常迅速,方案采用的技术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充分保护当前的投资和利益。
•兼容性原则
系统的标准化程度很高,可以做到不同应用系统间的完全兼容;同时,也可以根据特殊的要求给出不兼容的设计。
•可管理性原则
所有安全系统都应具备在线式的安全监控和管理模式。
第二章网站平台建设
2.1网站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应对信息化发展态势,整合机关服务(局)中心服务资源,建立机关服务(局)中心三种不同模式网站,对外宣传服务局职能,将各岗位的非涉密服务内容全部上网公布,形成网络化信息发布平台。
第一种模式:针对社会公众
1、具有宣传作用的;
2、非涉密信息;
静态网页模板免费下载的网站3、应向社会公布、公告的信息;
第二种模式:面向机关内部
1、具有宣传作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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