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是最早的民主宪政国家,被称为“议会之母”。“两院制”是英国的发明。
2、君主制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掌握国家权力,并建立一定规模的军政官僚机构管理国家。
3、共和制国家的政治制度有以下特征: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又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并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其任期。政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选举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等。共和制有议会制总统制两种形式。
4总统任期:美国、冰岛4年;德国5年;奥地利、芬兰6年;法国7年。
5、内阁制政府国家: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印度、新加坡
6、总统制国家:美国、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印尼、巴基斯坦、埃及
7、美国实行(共和制、总统制、联邦制);英国实行(君主制、内阁制、单一制);日本实行(君主制、单一制、内阁制);法国实行(半总统制,始于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瑞士实行(委员会制)。
8、英国内阁制建立的标志:国王不主持内阁会议,使首相的地位突出出来。
9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贵族院)、下院(众议院)组成。
10、英国下院实行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11下院的职能:制定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议会通过立法活动控制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②检查监督政府的政策和工作。由质询、调查、批评等方式。
12、英王是英国国民道德感情美国民主党领袖的表现,是国家象征的焦点。这是国王在现代社会的主要作用之一。英王的地位“统而不治”。英王作为“国家元首”,不仅是英联邦统一的象征,而且由于她在政治上的中立性、无党派性,也是英国与连续性唯一的象征。
13、英国中央政府机构包括枢密院、内阁和各部。
1419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国家制度成熟的标志:一是各种国家机构基本完善;二是资产阶级国家的职能基本完善。
15、英国文官每周办公5天,每天8小时15分钟。
                                                                                               
16、美国的各种权力是如何制约的?美国最高法院、总统、上院以及下院,是联邦中互相制约的四种权力。前三种是对第四种权力的制约。同时,第四种权力,即下院,又作为联邦政治的职能,确保各州议会在民主方面的健全性,使人的自然权力不受破坏。
具体说来,就是把立法机关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由各州议会直接选举产生,而且任期比下院时间长,并被授予广泛的权限,以牵制下院。将行政机关从立法机关的控制下独立出来,并授予强大的权限。
17美国总统干预立法的权限:劝告权、否决权、委任立法权。
18、美国的法院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二者互不隶属。
19、法官不得在任职期间参加政治活动
20、连任超过两届的总统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第一位被弹劾的是安德鲁.约翰逊;第一个辞职的是尼克松。
2150个州;阿拉斯加州大,罗德岛小;加利福尼亚州人多,阿拉斯加人少。
22、镇是美国的基层政府
23美国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划分上属于地方分权制类型
24美国州与州之间是平等与合作的关系
25、《彭德尔顿法》:彭德尔顿是19世纪80年代美国民主党参议员,他在1881年提出文官改革法案,即《彭德尔顿法》。188212月,《彭德尔顿法》在国会通过。188316日,阿瑟总统签署生效。《彭德尔顿法》的核心是政治中立,即建立常任文官制度,使文官脱离政党的控制。《彭德尔顿法》缩小了政党分肥的范围,也撤销了许多根据政党分肥设立的职位,但并没有废除政党分肥。《彭德尔顿法》确立了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
26、英国文官管理机构:文官委员会
                                                                                         
27日本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是中央政府的核心拥有对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门的指挥监督
权。
28日本地方政府具有双重性,它既是拥有自治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又是中央政府的委派机构。
美国的联邦行政机构,主要是指联邦政府各部、独立的管理委员会、政府企业组织。
广义的政府: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利的一切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指政府的机构与功能,包括政府的组织形式、组织程序、职权范围、官员的任免等。
政府制度的分类:通常所使用的分类方法是依据以下四种不同的标准: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单一制和联邦制;民主制和独裁制;总统制和内阁制。
  单一制国家:通常是由若干个行政区域单位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实行中央控制,地方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机构。
联邦制国家:是由若干个成员国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联邦政府是国际法的主体。联邦制
国家的各个成员国政府享有由宪法规定的自治权。
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责任内阁制: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的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和政策。。
单选区简单多数制:一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获得该选区本次大选简单多数(即在若干个候选人中得票最多)者当选。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容易操作,但最后在下院的议席数不能反映各政党的真正的力量对比。
枢密院:原是协助英王处理一切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中央政府机构。自从内阁出现后,枢密院已失去了原有的职权。但在法律上,仍是英国的最高政府机构。
直接预选制:就是由各党的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各种职务的本党候选人,而不再召开州党代表大会推选。
影子内阁 是指实行责任内阁制的议会反对党组成一个准备上台的执政班子。影子内阁一般由下议院反对党领袖指定本党有影响的议员组成,有的由反对党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其任务是领导下议院中本党议员的一切活动。
政治中立:是英国对公务员的法律要求,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
夕阳法:所谓“夕阳法”是指国会在批准成立一个新的机构或批准一个机构的计划项目时,规定了该机构或该项目的结束日期。在到结束日期之前,国会对该机构或项目进行审查,以决定它们是否继续下去。“夕阳法”能限制行政机构的膨胀,使行政机构无法拖延。
市长议会制:是美国实行最早的一种市级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基于分权原则,在组织结构上与州或联邦中央类似,实行立法、司法、行政分立。市长由选民选举产生,是市行政部门的首长。市行政机构的其他官员,有的由选民选举,有的由市长任命,有的由议会选举。市议会是市的立法或决策机关,行使州的立法权。
委员会经理制:选民以全市为一个大选区,选举一个由5-9人组成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市的立法机构,负责指定规章,决定政策,控制财政并根据市政管理的需要,聘请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市政专家为市经理。市经理领导和负责市的行政工作。
直接预选制:就是由各党的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各种职务的本党候选人,而不在召开州党代表大会推选。
明治维新:“明治维新”是日本历史上的一次政治革命。它推翻了德川幕府,使政权归还天皇,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实行改革,促进了日本的现代化和西方化。
幕藩体制:是德川幕府推行的行政制度。幕府将军为权力的顶端和主宰者,也是最大的封建主,各地大名在自己的领地,即藩国,拥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
行政指导:是二战以后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广泛采用那个大一种权利,它染指一切行政领域和所有行政过程。
研修制度:公务员的在职培训或进修,在日本称为研修。研修制度是为了增进现任公务员,或将要担任或升任较高级职位的公务员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目的是为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精神,并促进行政效率。
知事:是日本都道府县各级地方行政首长的称谓。
 
比较单一制和联邦制。
答: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个行政区域单位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联邦制国家,是由若干个成员国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联邦政府是国际法的主体。
单一制与联邦制是国家权力结构的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其差别主要体现于权力在纵向上的分配。单一制国家实行中央控制,地方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机构。联邦制国家的各个成员国政府则享有由宪法规定的自治权。
现代民主制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答:①宪法和法律均确认公民的民主权力和自由。
②许多国家其民主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议会制、普选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文官制等政治制度。
③大多数国家的成文宪法都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纲要,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分配,各机关权力的范围,政府官员的任期、任命及选举方法,以及选民资格的确定和选民团体的构成。
④实行“多数统治,保护少数”的原则。在选举中获得多数选票的政党为执政党,允许反对党或在野党存在,但反对党或在野党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和法律。
委员会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主要特点是:①联邦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党派联合产生。委员不得兼任议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
②采取合议制,政府一切决定均有7人委员会合议决定。
③不实行权力分立,不设总统和总理。
内阁制和总统制的比较
答:内阁制政府是目前西方国家最普遍的一种政府形式,内阁制政府有“一党内阁”和“联合内阁”两种情况。内阁制起源于英国,是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内阁通常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几个政党组成,由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首相,经国家元首任命,由他们对国家政策做出集体决定。内阁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
总统制国家采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总统独立于议会,不由国会产生,而是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政府与国会是分离的。总统和国会的任期固定。
简述法国的半总统制的特点
答:①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在形式上设有两个行政首脑,经全民投票当选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政府还设总理。
②政府不对总统负责而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谴责政府,当议会通过谴责案即不信任投票案或否决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总政策声明时,总理必须向国家元首提出政府总辞职。
③总统掌握实际统治权,成为国家机构的核心,他不对任何机构负责。总统除实际享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签署法令、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和外交决策等权力外,还享有下列特权:任命总理和政府部长,主持内阁会议,可以不经总理的附署直接颁布紧急命令,实行非常权力,发布总统咨文,相对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重要法案提交公民复决,解散议会及统率军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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