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政治比较
英美两国在政治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下面是一些读者需了解的知识。
(1) 政体
英国的政体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王(女王)是国家元首但无实权,真正的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美国的政体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议会分参众两院,掌握立法权,不过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联邦法院负责司法权。
(2) 国王与总统
英国国王(King/Queen)为世袭国家元首,美国总统则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
英国国王由法律所赋予的形式上的职权有:任免内阁首相、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终止议会的会议和解散议会;加封贵族和颁授荣誉;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对外宣战和媾和等等。但由于王权受宪法限制,这一切实际上多数属礼仪性质的权力,实权已让给内阁和议会。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向国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国会,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因此美国的总统有职有权。
美国民主党领袖(3) 大选
英美大选(general election)有所不同。美国大选常称“总统选举”(presidential election),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选举;英国大选即选举下院议员的议会选举。
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总统选举与国会议员的选举虽有联系,但基本上是两回事。如民主党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席位均占多数,是多数党,但总统很可能是共和党人,因为选民不愿意将总统职位和国会控制权都交给一个党,而使总统和国会失去制衡。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其大选事实上是英国议会选举,哪个党在下院获得多数议席,就成为执政党,英王便任命执政党领袖(the Leader)为首相。也就是说,英国行政领导人的选定与立法选举是一回事,议会中的多数党一定是执政党。
 (4) 内阁
英国的内阁(Cabinet)由首相、枢密院院长及外交、国防和财政等重要大臣组成,其成员被称为内阁大臣(Cabinet Ministers),都是上院或下院议员。此外,总检察长、各部次官
及较次要部门的大臣等为非内阁大臣(Non?鄄Cabinet Ministers)。
美国的内阁是由各部部长(Ministers)及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如总统安全事务特别助理等组成。一些直属机构的负责人,如中央情报局局长、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等为非内阁成员(non?鄄cabinet members)。此外,美国的内阁成员都不能是国会议员。
因选举制不同,英国有“影子内阁”。美国总统却有个所谓的“厨房内阁”(kitchen cabinet),是总统非正式的私人顾问团,作用大,因他们常同总统在厨房聚会,商讨和决定施政大计,故有“核心内阁”之称。这两个“内阁”是两回事,后者是戏称。
(5) 议会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而美国则为“总统制”。
英美两国议会均效仿古罗马的两院制,但英国的两院制与美国不同。英国贵族院(又称上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和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首要人物组成,他们不是由选举产生,也无实权。英国的法案先在议会的下院获得批准,再送上院通过,最后由女王御准后成为法律。实际上,上院和女王无否决权,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众两院都握有能与总统相抗衡的实权。美国的法案先由议员或总统提出,在国会的参众两院获得批准后,才交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
但总统也可行使否决权。在个别情况下,总统否决的法案,如国会仍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重新通过,即不需经总统批准,自动成为法律。
美国国会中有所谓多数党和少数党,是由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参众两院所占的席位多寡而定,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往往是在野党。这与英国情况不同,英国议会的多数党一定是执政党。
政党督导的英文名称不同。英国的督导为Whip和Assistant Whip, Chief Whip和Deputy Chief Whip,相对应的,美国有Floor Leader和Assistant Floor Leader。报刊更常用Majority Leader和Minority Leader以及Majority Whip和Minority Whip。此外英国还分Government Chief Whip和Opposition Chief Whip及government Whip和Opposition Whip,这是美国所没有的。
英国执政党督导由13人组成,他们还在英国王室和行政部门任职。美国的参众两院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和督导各设一人,且不得担任行政职务。
(6) 政党和党魁
英国的政党与领袖密不可分。美国却不同,被提名为政党总统候选人并不表明这是政党对他为党效劳而给予的奖赏,美国政党甚至可抛弃本党人士而选择政党倾向不明确者作为候选人。
1952年共和党抛弃罗伯特·塔夫特而选择大卫·艾森豪威尔就是典型事例。再如第十七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是民主党人,被共和党提名为林肯的副总统候选人。竞选获胜后,他成为副总统。1865年林肯被刺身亡后,他接任总统。
由于两国的选举制度不同,其政党领袖的地位也不同。英国的政党领袖地位较稳固,即使在大选失利后也仍然是党的领袖,除非因党内改选而落选。美国的政党总统候选人被视为该党的当然领袖,但他若在大选中失利,就自动失去领袖地位,这样该党便处于龙无首的状态,直到4年后下一次的党代会推选出该党的总统候选人。英国的反对党一定要有领袖,而美国的在野党不一定有领袖,前者与英国大选在首相5年任期内可随时根据需要宣布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有关。
(7) 左派和右派
左派和右派(the left and the right)是形容赞成激进或保守的社会及经济计划的政治观点。源出英国议会的座位安排。在传统的英国议会中,辉格党(the Whigs,自由党的前身)一向坐在议事大厅的左侧,而托利党(the Tories,保守党的前身)则坐在右侧。左派、右派政治术语由此而来。美国参众两院亦采用了这种排座:民主党党员坐在国会会场左边,而共和党党员则坐在右边。
left wing(左翼)形容持支持社会变革观点的政界人士;而leftist(左派)一词,在西方人眼里一般则指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
4. 各国议会英文名称种种
各国议会英文名称多样,除英联邦国家用Parliament,美国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用Congress外,法国和一些讲法语的非洲国家用National Assembly(国民议会,下院),葡萄牙、土耳其、科威特、约旦等国也称国民议会。还有的国家如斯洛文尼亚的议会只用Assembly。此外,希伯来语Knesset指以列议会,挪威议会用Parliament或挪威语Storting,瑞典的Parliament也用瑞典语Riksdag,丹麦议会叫Diet或用丹麦语Folketing,芬兰用芬兰语Eduskunta,西班牙用西班牙语Cortes Generales,德国是Federal Assembly(联邦议会),德语为Bundestag,俄罗斯为Duma(国家杜马),中国是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本的国会叫Diet,摩纳哥公国叫National Council(全国议会)。现在这些词语已被收入英语词汇,从而使议会的英文名称复杂化了。
5. 人物的重要性
阅读报刊时,须具备必要的人物背景知识。读有关二战的文章,就应知晓美国的Dwight Eisenhower(常被昵称为“Ike”)(艾森豪威尔),George Patton Jr.(巴顿),Douglas MacArthur(麦克阿瑟),英国的Bernard Montgomery(蒙哥马利元帅)和法国的Charles De Gaulle(戴高乐将军)以及前苏联和法西斯德国及日本等将军的经历。读朝鲜战争的文章就得了解麦克阿瑟、Maxwell Taylor(泰勒)等将军的经历。有关越南战争的文章,会时常提到泰勒、William Westmoreland(威斯特摩兰)等将军。为说明了解人物的重要性,请看《时代》周刊1992年8月10日发表的题为“One Degree of Separation”文章中的一句话:
Americans by and large don’t want great swings in the conduct of foreign affairs, which is why a Barry Goldwater or a George McGovern doesn’t get elected: the art form rests in reinventing the center. (Time)
(美国人基本上不喜欢在外事上大起大落,左右摇摆太大。这就是戈德华特式或麦戈文式的候选人落选的原因。竞选的技巧在于不左不右,根据形势重新确立新的中间立场。)
若不了解这两个人的背景就不知戈德华特和麦戈文曾分别为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前者持极右路线,是个疯狂反共派参议员,曾鼓吹轰炸苏联。由此有人造出了“Goldwaterize”一词,意为“使选民认识到候选人或其政治主张对社会有危害而感到害怕”。
后者持极左路线,曾提出激进的社会和政治改革方案,并许诺要不惜一切代价结束越南战争,但也未能当选。现在这两人的名字已分别成了“极右”或“极端保守派”和“极左”的代名词。再如:
We should neither McGovern our foreign policy nor have Jesse at the helm. (Newsweek)
(我们既不应该让麦戈文那样的极左派掌管对外政策,也不应该让杰西这样的极右派在对外政策上掌舵。)
这里McGovern成了动词,不过在Who’s Who in America或美国百科全书中都能查到此君。但Jesse此人从一般工具书中难以查到。知情者一看便知,他就是“大名鼎鼎”、曾红极一时的前国会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Jesse Helms),因其主张与Goldwater如出一辙,可以说是Goldwater的接班人。下面再举两例:
a. The new world order is American, and it’s being run by a CIA President. (Newsweek)
知道在美国42位总统中只有老布什(George Bush)在1976至1977年出任过中央情报局(CIA)局长,那么这个CIA President就非他莫属。而俄罗斯的普京则被西方报刊称为“KGB President”,因为他在克格勃工作过。
b. Many can remember when Chinese, Japanese and Filipino immigrants were the victims
of undisguised public ostracism and discriminatory laws. Indeed, it was not until 1952 that legislation giving all Asian immigrants the right to citizenship was enacted. “Years ago,” complains Virginai Kee, a high school teacher in New York’s China?鄄town, “they used to think you were Fu Manchu or Charlie Chan. Then they thought you must own a laundry or restaurant.”(“The New Whiz Kids”, Time, November 4, 1985)
这两个人名,连词典上也难到。Fu Manchu(傅满楚)是英国作家Sax Rohmer 1913年出版的同名小说中的主人公,阴险狡诈,后来成为一系列其他仿效作品中的典型歹徒形象,是上世纪20年代西方侮辱华人浪潮中塑造的一个中国人形象。Charlie Chan(陈查礼)是美国在20-40年代流行侦探片中的华人侦探,很机智,是正义和法律的象征,虽比傅满楚好,但其乖张的行为、陈腐的东方格言却使他成了丑角和笑料。后来又出现了身怀绝技、忍让为怀的甘成贵(Kwai Chang Caine),这是华人造型的一个进步,虽然华人仍不满意。早先的美国华侨移民大多从事洗衣和餐馆两种行业。有人估计,现在美国的华人中约有80%仍靠餐馆业为生。因此,一些不友好的美国人称中国人为Chop Suey(炒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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