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总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数据电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报或传真。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意思自治2证据平等3中立4消费者权益保护5安全性
《示范法》无法律效力
三大电信协议:《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
(了解)电子商务法的作用:1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2科学技术顺利发展的需要3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需要4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
我国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不少但是内容比较分散,散见在其他法律方面,法律法规层级较
低。
电子商务特征:1主体表现为虚拟性2主体属性的不易判断性
二章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以电子商务活动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三要素: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商业交易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可分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包括电商企业及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商。
在线个人用户:通过向网站经营者申请注册登记,付费或免费获得网站提供的信息或信息传输服务的个人。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从事电商。在线个人用户是构成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领有网络信息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络服务经营者,如新浪,网易。其中一些服务即内容服务。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为个人或组织进入并使用网络提供服务的组织,尤其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域名:唯一性
域名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商标等并不当然地能够注册为域名;china Chinese cn national 不能;公众知晓的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地名不能;行业名称或商品通用名称不能;已注册过不行;对国家、社会或社会公益有害的不能。
域名申请:1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委托美国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注册国际通用域名2中国政府指定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cn顶级域名下的域名。
先申请先注册原则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控义务:范围程度不明确。
网络服务供应商违反义务的责任:共同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
1如果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络参与侵权行为或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应当与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内容提供商一起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2 主机服务提供商在明知某信息为侵权信息或接到权利人发出的确有证据的通知后,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飞范围内不采取措施阻止传播,主观上侵权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不作为的侵权
3章电子合同
合同:大陆法系:一种协议或合意,即“协议说”;英美法系:一种允诺,即“允诺说”。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电子合同:当事人通过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不适用于: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必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2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3必须是向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4内容具体确定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条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4承诺方式符合要约要求。
ssl协议是指什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是生效。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法律的规定2交易习惯3当事人的提议内容(最大区别)
电子合同生效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4经过要约和承诺
抗变权
四章
电子签名: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相关的签名人和表明签名人认可的包含在数据电文中的信息
数据电文:1数据电文使用的是电子、光、磁手段或者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手段2数据电文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电子签名法》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
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广义概念中包含的狭义概念,指以非对称密钥加密方法PKI产生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只有信息发送者才能生成是无法伪造的一段数字串,也是对发送者发送的信息的真实性的一种证明。
可信赖的第三方在多数技术标准中,被称为 认证机构、证书服务提供者或供给者。
认证:广义即鉴别。狭义是特指由从事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所进行的鉴别。
电子认证: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相同点: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不同点:具体功能和应用范围。前者是组织制度上的保证,侧重对交易人品行的考察。后者是技术手段上的保证,对符合签名基本功能的电子签名技术予以认定,从而确立其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基本要求: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签名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认证机构:对电子商务交易当事人提供信用服务的受信赖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受理数字凭证的申请、签发数字证书,以及对数字证书进行管理。
认证机构的管理模式1官方集中管理型2民间合同约束型3行业自律型。我国采取政府强制许可的官方集中管理模式。
5章
电子支付: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具体说,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把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
过一条线路划入收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给收益方的一系列转移过程。
安全交易标准:SSL协议 SET协议
电子货币: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权发行电子货币。
现阶段我国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电子货币。
指令人、接受银行、收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支付的合同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强制实际履行、赔偿损失和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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