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程序员的面试中,经常会出现派生类与基类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其实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没有什么难度,只需要记住就OK了。
1.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
首先执行基类的构造函数,随后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当撤销派生类对象时,限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再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
2.派生类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构造原则
1)派生类不能继承基类中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当基类含有带参数的构造函数时,派生类必须定义构造函数,以提供把参数传递给基类构造函数的途径。
格式: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基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
{
//……
}
2)当派生类中还有对象成员时,其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为: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基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对象成员名 1(参数表),……对象成
析构函数的定义员名 n(参数表)
{
//……
}
执行顺序:
基类的构造函数
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注意:
1.当基类构造函数不带参数时,派生类不一定需要定义构造函数,然而当基 类的析构函数哪怕只有一个参数,也要为派生类定义构造函数,甚至所定义的派 生类析构函数的函数体可能为空,仅仅起到传递参数的作用
2.当基类使用缺省构造函数时或不带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则在派生类中定义 构造函数时,可以省略:基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此时若派生类不需要构造 函数,则可以不定义构造函数。
3.如果派生类的基类也是一个派生类,则每个派生类只需负责其直接基类的 构造,依次上溯。
4.如果析构函数是不带参数的,在派生类中是否要定义析构函数与它所属的 基类无关,故基类的析构函数不会因为派生类没有析构函数而得不到执行,他们各自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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