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1.05.13
∙【字 号】合司通〔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司法考试
正文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府法发〔2017〕11号)、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21〕9号)的要求,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单位集体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考人员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统一报名。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登录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6月24日,6月25日起,法制监督平台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府法〔2015〕39号)规定,请各报考单位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对申请人员是否在编、专门法律知识是否通过予以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表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确认。
1、市直部门于5月17-18日报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审核。
2、县(市)、区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级司法局协调编制部门确定。
3、开发区执法机构审核表加盖机构印章和管委会(或党工委印章)后,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于5月17日统一报市委编办(县区机构编制处)审核。
报考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测试合格公示文件报同级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汇总审核。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依据审核表、专门法律知识培训测试材料与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中各单位报名信息确认后上报。纸质审核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
三、考试内容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从2021年行政执法考试题库内随机抽取产生,在安徽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飘窗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下载。(题库下载网址:v/public/7061/50459475.html)。考生也可登录合肥市司法局网站--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学习平台网址:220.178.124.98:8081/hffzmnks/private/fzmlks/)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由各司法局、政法办于7月10日-18日下载、打印准考证,分发给各报考单位,各报考单位填写联络表以便于接收准考证和执法证件。
五、考试时间
2021年8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方式和考点设置
(一)考试方式:采用集中闭卷、机考。
(二)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考点设置: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政法办要高度重视,做好报考工作指导,严格把关资格初审,精心组织好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织本单位考生考前自学,突出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的学习。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发现作弊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进入考点应出示“安康码”,要求做好自身防疫措施,进入考场应主动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与身份证件。
工作中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市司法局联系。
市司法局联系人:代洪雪 电话:63538477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305室
技术保障人员:王少勇 电话:156****9035
附件:1.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审查表
2.联络表
数据库认证考试合肥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审查表
单位(印章) 同级编制部门(印章) 同级司法部门(印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单位名称 | 申领执法证种类 | 编制性质 |
备注:编制性质一栏填写“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或“员额制”;单位名称应填写执法主体名称。开发区需人事劳动局和管委办公室(或党工委)共同盖章,由人事劳动局统一交市编办审核。
附件2
联 络 表
单位 | 部门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地址(具体到办公室) |
备注:此联络表由各司法局、政法办,市直有关单位填写负责执法人员管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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