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到底是什么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浙江省绍兴市的诸暨县枫桥镇的干部众提出了“发动众、依靠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口号。“枫桥经验”,即“抓人少,安全好”,为此,同志在1963年亲自指示:“要在全国各地都照搬,在试验中加以推广。”“枫桥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中也因此而声名鹊起。此后,“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形成了“党政结合、依靠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新时期“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以党建为先、以人民为中心、以“三治融合”、“四防并举”、以“三管合一”为核心的“五个坚持”。
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以人民主体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利益是“枫桥经验”的重要价值取向。新时期“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先导,体现了“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基本特点。“枫桥经验”在新时期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当前“枫桥经验”发展的重要途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枫桥经验”在新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枫桥经验”是新时期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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