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3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广东中小学校、幼儿园已陆续放假,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少学生的 放假目的地 。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人员的交流活动。
  《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广州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属地、学校防控工作体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健全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定点医院和学校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落实 五有 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隔离场所。
  同时,要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及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
广州校外培训机构最新消息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按照发生聚集性疫情情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加强师生培训。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做好病例排查、隔离、转运等,同时做好信息报送。
  《通知》还提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引导教职员工春节期间尽量在穗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重点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人员的交流活动,鼓励、引导采取线上模式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从严控制举办大型众性活动,按照 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 的原则,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监管责任。
  此外,要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理。要建立 两本账 ,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教师、员工、学生台账,鼓励、引导师生员工留校、留粤过年;建立寒假期间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教师、员工、学生台账,及时提醒警示劝导,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第2篇: 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
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第3篇: 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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