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机构的三大“潜规则”
作者:邱裕明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11年第10期
作者:邱裕明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11年第10期
据业内知情人透露,课外辅导机构在招生、办学的过程中存在三大陷阱,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家长仔细分辨,谨慎选择。
规则一:大部分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及规模化办学的机构,都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才可从事教学活动。根据职能划分,民办非学历办学资格的审批单位为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要取得办学许可证,课外辅导机构必须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由于这两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为严格,很多辅导机构都没有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所以难于取得办学许可证。大多数课外辅导机构只在工商部门注册一个教育咨询公司或教育科技公司,利用经营范围中的“教学培训”、“教育咨询”打擦边球,经营课外辅导的业务。更有一些以自己的名义开办
的作坊式辅导班,连去工商部门注册都免了,这样的辅导机构教学质量可想而知,万一发生纠纷,家长们维权也比较困难。所以,对于课外辅导机构的选择,家长们必须谨慎。
规则二:所谓名师只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由于申请办学许可证对硬件软件的要求较高,其中软件方面,对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比例有严格的要求,如广州天河区的《天河区设立民办学校的工作指引》明确规定,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很多辅导机构达不到这个要求,所以其师资力量也是不过关的。
在广告招生的时候大打“名师牌”一直是各家辅导机构吸引家长、学生的主要手段。然而,“名师”也是稀缺资源,并非每家机构都有大量的名师,因此,不少机构大打“名师牌”,真实师资却严重“货不对板”。由于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辅导,再加上课外辅导机构在广告与硬件设施上花费过多,给教师的薪资一般较低,所以好一点的老师都不
敢到辅导机构上课,来了的也留不住。这导致辅导机构大部分老师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且流动性很大,这样广告上的名师最后往往是由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在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来充当。
广州校外培训机构最新消息 规则三:教育咨询师其实是业务员
家长打电话到课外辅导机构去咨询报名的时候,最先碰到的就是教育咨询师。
他们往往态度友善,接待热情。对家长的问题对答如流,只是在涉及费用和名师等关键问题上一再拖延,不愿意给家长一个明确的答复,而是一再谈论孩子的学习问题及己方提供的服务,坚持要家长去面谈。教育咨询师跟家长说的话称为话术,这套话术是在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严格研究出来的,专门针对家长的心理和期望,效果非常明显。在电话里咨询师说的所有话只为让家长到现场去,家长答应到现场就算成功一半。
到现场之后,咨询师的另一套话术开始发挥作用,首先是使用一些工具,如学习百宝箱,里面装了几本书和很多小册子,还有各种杂志和内部报纸刊物,这让家长觉得辅导机构很专业。
另外最有用的就是学生问题测评系统,其实只是一个问卷,但是以专业的面目出现,令家长放松警惕。还有墙面上的一些学生感谢信、成绩喜报、教育理念和口号等。
加上咨询师在旁边的极力鼓动,家长会以为咨询师真是为自己孩子考虑,实际上是咨询师有招生任务在身,他们的所有努力只为自己的学费提成考虑,哪有半分的咨询水平?
所以,教育咨询师其实既不懂教育,也不必咨询,只要能“忽悠”来报名费,就是优秀的教育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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