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9.08.30
【字 号】晋人社厅函〔2019〕1121号
【施行日期】2019.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9〕1121号
 
各市人社局、文旅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制定的《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9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评审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广播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学历条件
  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与广播电视专业相关的理学、工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基层传输发射台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专。
  (三)资历条件
  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4年底前任工程师;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即2015年底前任工程师;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17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主持完成2项以上本行业的科研课题或项目,实际承担主要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或2项以上市级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验收通过;
  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
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并验收通过(工程项目的大、中型工程等级,参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5、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项目2项以上;
  6、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编制完成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制定关键设备操作规程、运行维护规程、应急预案等,并指导组织设备维护、检修,达到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质量标准;
  7、在工程施工、设备检修或技改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取得可查证的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8、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专项奖1项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科技专项奖、市级科学技术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市级科技专项奖3项以上;
  4、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成套设备研制、技术推广应用、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负责人”指,国家级
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6-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主办的主学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被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学术论文;
  2、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三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项目技术总结、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工程规划报告,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等。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以期刊代码“TN、TP” 作为认定依据。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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