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4.01.21
【文 号】人社部发[2014]10号
【施行日期】2014.01.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主题,把握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主线,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过硬、业绩显著、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突出业绩,弘扬先进精神,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建功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分局等199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玉玲等1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税收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唱响税收工作创新升级的主旋律,努力做到稳中前行、改革创新、协同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更好发挥税收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1日
  附件1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199个)
  北京市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直属分局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牛街税务所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
  天津市
  和平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武清区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河北省
  石家庄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东光县国家税务局
  隆化县国家税务局
  邯郸市丛台区国家税务局
  沧州市地方税务局
  高碑店市地方税务局
  唐山市古冶区地方税务局
  清河县地方税务局
  黄骅市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
  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
  大同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
  汾阳市国家税务局
  盂县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基层工作处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临猗县地方税务局
  泽州县地方税务局
  孝义市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
  和林格尔县国家税务局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国家税务局
  奈曼旗国家税务局
  扎兰屯市国家税务局
  乌审旗地方税务局
  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
  乌拉特中旗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国家税务局
  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沈阳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
  普兰店市地方税务局
  鞍山市立山区地方税务局
  北镇市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
  长春市二道区国家税务局
  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四平市国家税务局中央路税务分局
  安图县国家税务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磐石市地方税务局
  长岭县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佳木斯市向阳区国家税务局
  肇东市国家税务局
  漠河县国家税务局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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