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ro window总第320期
(宏观视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工程技术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对于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制造强国战
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工程技
术人才成长规律,健全符合工程技术
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激发工程
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素质优
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
人才队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
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
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发挥
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
升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遵循规律。遵循工程技术
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
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
价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弘扬科学精
神,减少急功近利、浮夸张扬,营造
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
3.坚持科学评价。以职业分类为
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
指导、督促。市场监管总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
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
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
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
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
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
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
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
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
相关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
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
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
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
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
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
治化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
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
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
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
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
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
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
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19年1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9年第03期Macro window
宏观视
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多出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4.坚持开放创新。立足我国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借鉴国外人才评价创新做法,积极推动工程技术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健全制度体系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2.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
3.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
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两类人才贯通
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
斜的原则,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
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在工程技术领域
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
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
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
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
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
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
试,注重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后取得
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
5.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
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
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
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纵助理级对
应专业技术岗位—至十二级,员级对
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
持把品德放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的首
位,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道
德。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
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工程技
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剽
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
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
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
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
律予以撤销。
2.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适应工
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的特
点,分专业领域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
价标准。通用性强、适用范围广的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业评价标准由国家统一发布。重点评
价工程技术人才发明创造、技术推广
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
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
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工程技术人才解
决工程技术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
突破。着力解决工程技术领域评价标
准过于学术化问题,专利成果、技术
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
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
告、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均可作
为业绩成果。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
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
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
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重大原创性研究
成果可“一票决定”o外语和计算机应
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
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3.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
位标准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行业主管
部门研究制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
价基本标准条件》(附后)。各地区
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
定地区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用人
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标
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
家标准。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学
会等参与制定评价标准。
(三)创新评价机制
1.改进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
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
社会和业内认可。综合采用考试、评
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
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
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为涉
密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
取特殊评价办法。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
基层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以采
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重点
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
科研能力要求。
2.畅通评价渠道。非公有制领域
工程技术人才一般按照属地原则申报
职称评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驻厂设
点、建立代办机构、入驻办事大厅等
Macro window总第320期(宏观视窗]
方式建立兜底机制,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要积极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价服务。
3建立绿通道。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在信息、制造、能源、材料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建立职称评审绿通道。
(四)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
1.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探索在相应职业资格考试中缩短工作年限要求或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结合工程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加快重点行业、重要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工程技术人才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2.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仁建立健全各级职称评审委员
会。坚持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
度,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
评审规则。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
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
制,注重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
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生产一线的工
程技术人才担任评委。严肃评审工作
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
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
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可按规定
成立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成立的高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核准备案,其他高级职称评审委
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
准备案。
2.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科学界
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工程
技术人才密集、技术水平高的大型企
业、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单位组建的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管理权
限报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核准备案。自主评审结果报相应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级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职称评审结果
的统计和查询验证工作。
3.转变监督管理方式。要建立职
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
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单
位自律和外部监督。畅通意见反映渠
道,对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
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核查,及
时妥善处理。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
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
大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
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暂停其评审
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追究责任。
(六)优化公共服务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个人
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
证明事项,优化审核、评审程序,减
轻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加强项目
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等相关业
务统筹,加大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信
息共享,实行材料一次报送、一表多
用。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
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
查询验证。
2.加强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按
照《华盛顿协议》框架规则,在健全
完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上,在
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
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以国际工程联
盟(IEA)、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等国际组织为平台,主动
参与国际工程师评价标准制定,加强
工程技术人才国际交流。
三、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工程技
术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有
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
杂性、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
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
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
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
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
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
调,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稳慎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
导意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
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在推进改革
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
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改革
顺利进行。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
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
2019年第03期Macro window
宏观视窗)
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在改革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引导工程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工程技术人才
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机械、材料、冶
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
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
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
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
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船舶与海
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业工
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
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等领
域的工程技术人才。
附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
本标准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2月1日
附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技术员
I•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
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
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
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
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
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
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
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
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
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
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
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
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
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
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
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
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
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
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
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
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
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
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
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
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
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
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
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
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
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
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
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
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
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
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
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
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
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
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
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
(下转第15页)
Special focus总第320期(特别关注:
对生产加工完成的预制组合水平多管道支架装置按照BIM模型中数据进行检查核实,预拼装,确保产品的合格,根据模型中构件的编号进行预制组合水平多管道支架装置的存储;运输预制组合水平多管道支架装置至现场,在现场按照安装区域分块分类存放,按照模型中预制组合水平多管道支架装置定位进行整体提升⑵。
2.5.4穿插施工
为满足创省优工程质量标准及保证180天的机电工期,项目部采取“N+1”穿插施工管理模式(“N”-代表管
组分层标高及特殊部位;“1”-代表天数),前置条件需BIM深化设计、现场支架敷设完成。
穿插施工流水按照柱状图(见图2)顺序施工,同时为节约施工日期,上一层机电管线施工1天后,下一层机电管线及时穿插,每层机电管线穿插施工时要做好相关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
而对于特殊部位则采用优先施工的方式。譬如,维生系统大管径
201•/**/«
—区
-Ffi
天岭
-工
安总
装工
201*/«/**1
201*/«/«1
201*/«/«1T
201*/*«/**1Eill
201"-/"
2O1./M/M
201*/«/**
1201*/-/«
201./../..
1201»/«/*«
1201^/-/-
1201*/**/**
1201*/«/«
图2“N+1”穿插施工流水按照柱状图
d1000的PE管道施工需考虑热熔机械
的操作空间,此部位就要提前施工,
其他管线推迟1天顺序施工。
最后,为确保整体机电管线施工
工序的有序推进,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
格贯彻落实区段施工计划。实施效果
详见图3。
3结语
该模式通过完善机电总包管理部
责任划分,优化协调管理机制,协同开
展以BIM技术为指弓现场落实一体化
图3实施效果
施工与穿插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新思路,
进而简化了现场施工管理流程,降低了
管理成本,提升了品质及履约能力。同
时,在实施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
足,一体化施工仅实现单专业的整体
提升,后续将不断探索机电专业整体提
升技术,最终实现BIM设计、工厂预制、
现场拼装、整体提升的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⑴建设顶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
2005⑸.
⑵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
2017IS1.
(上接第10页)
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髙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五)正高级工程师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
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
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
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髙的知名度
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
创新方面做岀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
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
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
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
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
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
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
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
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
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
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
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
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来源:国资委网)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