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4.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4.2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7〕9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人社〔2018〕132号)和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称评审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系列评审单位按照《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表》(见附件1)确定的时间,抓紧制定职称评审安排计划,经自
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印发。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议按计划进行。各市、县(区)职称评审时间参照附件1执行。
(二)个人申报。2020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218.95.135.211:8005/zcps/)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6月5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中小学教师、经济系列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自主评审单位网上报名时间由各单位自主确定。
2.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申报高级职称的,须上传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公示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目录、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不推荐的申报人, 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
(四)逐级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和评审单位在申报工作开始前完成网上信息注册。人社部门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单位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注册单位是否为本地企事业单位,是否具有评审权限)。评审单位要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完成评审准备工作,包括完善评委专家库、组建评审委员会。要按照规定时间发出评审活动通知(标题要明确评审范围、系列名称、评审层级;内容要明确申报时间、所需材料清单和受理单位等)。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 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干评不一致的;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⑤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⑥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审查备案。召开评审会前15天,各评审单位要将审核情况、评审工作方案进行报备。县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主评审单位报评审系列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未经同意不得召开评审会。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报备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审核情况及召开评审会议的报告(含申报情况、资格审核情况、评审会时间、拟抽取评委等情况)、申报人员花名册、职称评审一览表、破格申报参评说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结果一览表。
评审结果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评审结果、评委名单、表决票汇总表、评审工作总结等。
(六)证书发放。评审工作要全程在评审系统中操作,包括材料审核、专家抽取、答辩评分、专家意见、投票表决、证书审核等环节。评审会议结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结果审核。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评审单位要按照“谁核准公布、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做好电子证书数据整理、核准和发放工作,确保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和下载电子职称证书,需要使用电子职称证书时,可通过电子职称证
书“资格核验”功能随时查询。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分层分类修订评审条件。今年要全面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修订工作,有关单位要结合区情和行业发展实际,广泛听取用人单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建议,把政治思想、职业素养、知识更新、专业能力、实绩贡献等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引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高教、农业、卫生计生、文博、图资、文、艺术、出版等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要在5月底前完成初稿。今年,自然科研系列、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各专业可参照新旧两个条件评审进行过渡,已完成新旧条件过渡的系列全部使用新条件评审。
(二)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有效衔接。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统筹做好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人社
发〔2019〕98号),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工程系列对应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培养一支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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