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6.10.21
【文 号】人社部发[2016]96号
【施行日期】2016.10.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86年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现宣布失效13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7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 件 名 称
清理意见
理 由
1
[64]中劳
薪字第115号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的工资、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
宣布失效
适用期已满
2
[65]中劳
计字42号
劳动部、农垦部关于国营农场劳动工资计划管理问题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3
无文号
劳动部、公安部、粮食部关于简化委托代训学徒审批手续问题的联合通知(1965年6月1日)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4
[78]劳
薪字37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企业高温临时补贴问题给福建省劳动局的复函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5
[79]劳
总薪字2号
国家劳动总局、化学工业部复关于天津大沽农药厂等试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问题的函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6
[79]国
青字1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职工调剂工作的通知
宣布失效
适用期已满
7
[79]劳培
字第39号
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发《关于技工学校经费管理和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8
[80]劳
总薪字174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化工企业有毒有害工种中试行岗位津贴问题给辽宁省劳动局的复函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9
[81]劳
总培字28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意见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10
劳人培
[1982]12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出《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宣布失效
适用期已满
11
劳人培
[1983]45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等问题的意见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12
劳人培
[1983]51号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城镇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补助费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宣布失效
调整对象
已消失
13
劳人培局
[1983]28号
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印发关于新编技工学校机械类通用工种教材编审经费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务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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