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简介
-—俄罗斯
一、俄罗斯概况
1、地理位置:俄罗斯地跨欧亚两洲,位于欧洲东部和亚洲大陆的北部,其欧洲领土的大部分是东欧平原,占地1707.54万平方公里(占原苏联领土面积的76.3%,占地球陆地面积的11.4%),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东西长为9000公里,横跨11个时区;南北宽为4000公里,跨越4个气候带.
2、行政区域:根据俄罗斯宪法,俄联邦现由85个实体,包括3个直辖市、22个共和国、9个边疆区、4个自治区、46州和1个自治州。按地域原则联合成9个联邦区,包括中央联邦管区(莫斯科),西北联邦管区(圣彼得堡),南部联邦管区(顿河畔罗斯托夫),伏尔加联邦管区(下诺夫哥罗德),乌拉尔联邦管区(叶卡捷琳堡),西伯利亚联邦管区(新西伯利亚),远东联邦管区(哈巴罗夫斯克又称伯力城),北高加索联邦管区(皮亚季戈尔斯克又称五山城),克里米亚联邦管区(国际普遍认为仍是乌克兰领土)。
3、自然资源:俄有世界最大储量的矿产和能源资源,是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输出国,其拥有世界最大的森林储备和含有约世界四分之一的淡水的湖泊.俄罗斯石油探明储量252亿吨,天然气已探明蕴藏量为4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探明储量的21%,居世界第一位,煤蕴藏1570亿吨,居世界第二位.
4、气候条件:俄罗斯大部分地区处于北温带,气候多样,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但北极圈以北属于寒带气候.温差普遍较大,1月平均温度为1℃到—35℃,7月平均温度为11℃到27℃。年降水量平均为150~1000毫米.西伯利亚地区纬度较高,气候寒冷,冬季漫长,夏季日照时间长。从西到东大陆性气候逐渐加强,冬季严寒漫长;从北到南依次为极地荒漠、苔原、森林苔原、森林、森林草原、草原带和半荒漠带.
5、人口资源:俄总人口1。431亿,共有民族193个,其中俄罗斯族占77%。人口分布极不均衡,西部发达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52到77人,个别地方达261人,而东北部苔原带不到1人。居民多信奉东正教,其次为伊斯兰教.
6、习俗文化:俄罗斯人一般的见面礼是握手,但握手时要脱下手套.应邀到俄罗斯人家做客,进屋后应脱衣帽,先向女主人问好,再向男主人和其他人问好。男士吸烟,要先征得女士
们的同意.俄罗斯民族形成右为尊,左为卑的观念,俄罗斯人喜欢敬酒,送鲜花为单数(只有去世的人送花为双数),忌讳打听个人收入、年龄、情感等隐私。
7、政治制度: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俄罗斯联邦会议(议会)是俄罗斯联邦代表和立法机关,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民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
8、工会组织:俄罗斯独立工会联合会是俄最大的工会组织,下属120个会员组织,其中产业工会42个,州一级工会78个,基层组织30余万个,拥有会员约4000万人,工会组织率为70%。工会俄政府、俄工联和俄雇主联合会组成的调节社会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经济政策、劳动关系、社会福利和保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作用,主要活动是围绕联邦一级、州一级和产业一级层面劳动关系重大事宜签署三方框架协议,该协议一般每5年签订一次.俄集体协议制度大致可分三级。最高一级是政府、工会和雇主签订的总协议。其次是产业工会同政府和雇主签订的产业三方协议,以及各联邦主体的工会分会同联邦主体政府签订的地方三方协议。最低一级是企业工会和企业主签订的集体协议。
二、俄罗斯对外资的吸引力
1、投资吸引力优势:以普京和为核心的政治精英对俄罗斯政治的较强控制,俄政局目前较为稳定;俄罗斯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是经济大国之一,其工业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新一轮私有化等领域为投资商提供更多的机遇;加入世贸组织后放款对国内外投资领域的限制政策,吸引、鼓励外商投资俄罗斯市场.
2、宏观经济:2012年俄罗斯GDP为20067.1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其中农业占3。7%,工业占37.6%,服务业占58.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1。4万美元,外汇储备5376.2亿美元,外债余额507。69亿美元,通货膨胀率6.6%.2011年初,俄罗斯人均住房面积22。6平方米,新房价格上浮10.2%.
3、基础设施:俄罗斯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公路交通落后,铁路和航运、水运由有一定基础,但较为陈旧。其中公路网总里程为110万公里,铁路12。2万公里。2013年7月,俄罗斯力推高速铁路,规划莫斯科-喀山高铁方案,规划西伯利亚地区8小时经济圈。
4、贸易关系:2012年,俄罗斯贸易总额8373亿美元,同比增长1.9%,其中出口5247亿美元,增长1。7%,进口3126亿美元,增长2.4%;顺差2122亿美元,增长15亿美元。主要贸易伙伴是中国(875亿美元)、荷兰、德国、意大利、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
5、中俄贸易:中俄双倍贸易连续九年保持增长,2012年中俄贸易额达881.6亿美元,同比增长11。2%,俄罗斯在中国主要贸易伙伴中列第九位.截至2012年末,中国对俄罗斯投资流量7.85亿美元,存量48。88亿美元,只要在能源、矿产资源、林业、建材生产等领域。。2012年中俄边境贸易额为103。7亿美元,同比增长10。8%。中国在俄罗斯主要投资企业有俄罗斯中国银行、友谊商城、华为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参与俄罗斯奔萨州日产500吨水泥厂项目EPC)、中航林业等公司。
6、俄罗斯金融环境:俄罗斯货币为卢布。俄罗斯外汇调节监管法规定,卢布为自由兑换货币.在俄罗斯的任何金融机构、兑换点,卢布与美元和欧元可随时相互兑换。2003年1月1日,根据中俄两国中央银行签订的《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开启了中俄贸易本币结算新时代.之后两年内在边境商品周转中银行结算的份额从8%增长到50%以上.
7、水、电、气价格:俄罗斯水电供应充足,水电气成本较低。
8、劳动力供求及工薪:俄罗斯是个劳动力短缺的国家.最紧缺的行业式建筑业、贸易、教育和不动产.俄罗斯失业率不高,外籍劳务需求量较大。俄罗斯所有提供给外籍劳务人员的工作俄罗斯乌克兰地图
岗位均为本地居民因种种原因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岗位,社会平均月薪886.7美元/月.
三、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1、贸易主管部门:俄罗斯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发展部、工业与贸易部、农业部、联邦海关署等.经济发展部、工业与贸易部主要职责是制定对外贸易政策和管理对外贸易,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出口的外汇业务,制定出口检验制度,审批有关对外贸易的协定或公约等.海关总署执行俄罗斯政府的对外贸易管理政策,办理关税业务和报关业务等。
2、贸易法规体系:在俄罗斯,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俄罗斯联邦《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原则法》、《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法》、《俄联邦海关法典》、《海关税则法》、《技术调节法》、《关于针对进口商品的特殊保障、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联邦法》、《外汇调节与监督法》、《在对外贸易中保护国家经济利益措施法》等。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自1991年起,俄罗斯对外贸管理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取消了垄断外贸管理体制,所有在俄境内注册的企业均有权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包括中介业务。除部分商品受许可证、配额等限制外,绝大部分商品已放开经营。俄罗斯进口管理规定主要由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产品标识和认证。
4、关税税率:俄联邦政府2000年11月27日发布第886号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大多数商品为从价税,但有的商品须计征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新的关税政策为4档,即5%、10%、15%和20%。俄对不同类型国家按不同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5、国外投资主管部门:俄罗斯主管国内和国外投资的政府部门有:经济发展部、工业与贸易部、国家资产委员会、司法部国家注册局、反垄断署、联邦政府外国投资咨询委员会、中央银行、财政部、联邦金融资产管理署等。
6、投资行业的规定:
【禁止的行业】赌博业、人寿保险业。
【限制的行业】《有关外资进入对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性意义行业程序》的联邦法第5款明确规定13大类42种经营活动被视为战略性行业,主要包括:国防军工、核原料生产、核反应堆项目的建设运营、用于武器和军事技术生产必须的特种金属和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宇航设施和航空器研究、密码加密设备研究、天然垄断部门的固定线路电信公司、联邦级的地下资源区块开发、水下资源、覆盖俄领土一半区域的广播媒体、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出版公司等。
【鼓励的行业】俄罗斯政府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大多是传统产业,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木材加工、建材、建筑、交通和通讯设备、食品加工、纺织、汽车制造等行业。
7、投资方式的规定:跨国并购俄罗斯允许外资并购本地企业,但对战略性企业的并购比重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对联邦级地下资源公司的控股权不得超过5%,对其他部门战略性公司的控股权不得超过25%-50%。若外资企业希望在按法律规定具有战略意义的相关公司或地下资源区块项目中取得10%以上的控股权,必须向相关全权机构(之前为向俄联邦反垄断署)提交申请,并经由联邦安全会议牵头组成的跨部门专门委员会审核.
8、税收体系和制度:俄罗斯个人所得税为13%的单级税率;将预算外的退休基金、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合并为统一社会税,同时取消就业基金;改革公路使用税的征收办法,该税率原为销售额的2。5%,先改为按商品销售额与进货额之差额的1%征收;取消住宅及社会文化设施税;取消燃油和润滑油的销售税;取消车辆购置税;取消个别种类交通工具购置税等.
2001年,俄罗斯议会又修改补充了《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其中将原35%利润税率下调至24%;将消费税普遍提高12%;增加矿产资源开采税,代替原矿产资源使用税和矿产资源基地再生产税.
俄罗斯实行联邦税、联邦主体税和地方税三级税收体制。联邦税在俄境内普遍实行,但其税收并不统归联邦预算。联邦主体税由联邦主体的立法机关以专门法律规定,并在相应地区普遍实行.地方税由地方自治代表机关以法规形式规定并在所管辖区域普遍实行。
联邦税包括:增值税、某些商品和资源的消费税、企业和组织的利润税、自然人所得税、国家预算外社会基金缴纳、国家规费、海关关税和规费、地下资源开采税、动物和水生资源使用权税、林业税、水资源税、生态税、联邦许可证签发手续费等。
联邦主体税包括:企业和组织利润税、不动产税、道路交通税、运输税、销售税、税、地区许可证签发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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