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第1章 国际代理业务综述
【2005年真题】
简答题1.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请简要回答国际货运代理人对委托人而言发挥着哪些作用。
答:(1)组织协调作用; (2)专业服务作用; (3)沟通控制作用;
(4)咨询顾问作用; (5)降低成本作用; (6)资金融通作用。
2.美国对FOB的解释与INCOTERMS 2000对FOB的解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1)美国对FOB笼统地解释为在任何一种运输工具上交货。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
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2章 国际集装箱班轮货运代理业务
【2009年真题】
简答题.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危险货物分为九类请列明这9类的名称。
答:第1类 爆炸品;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线物质;第8类 腐蚀品;第9类:杂类、海洋污染物。
计算题:
解:FOB = CFR/(1 + Ad. Val.)= USD302 400/(1weight的所有形式 + 0.8% )= USD 300 000
海运运费为 = USD 300 000 × 0.8% = USD 2400
案例题:1.
答:(1)A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它与B公司的租船合同已经成立,对于其解除合同的声明,B公司并没同意。
(2)货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货主是跟A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它并没有违约。
(3)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
3.
答:(1)A公司的货损应向C船公司索赔。因A公司提货时发现集装箱是空的,且铅封已经被替换过,而C船公司签发了多式联运提单,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对全程负责,所以A应向C船公司索赔。
(2)D铁路公司要承担责任。D公司作为陆路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在其承运期间出现货物丢失,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3)如按《联合国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处理,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是 920SDR。
操作题:
(1)外部检查:对箱子进行六面察看,外部是否有损伤、变形、破口等异样情况,如有即做出修理部位的标志。
(2)内部检查:对箱子的内侧进行六面察看,是否漏水、漏光、有无污点、水迹等。
(3)箱门检查:门的四周是否水密,门锁是否完整,箱门能否270°开启。
(4)清洁检查:箱子内有无残留物、污染、锈蚀异味、水湿。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以清扫、甚至更换。
(5)附属件的检查:对货物的加固环节,如板架式集装箱的支援、平板集装箱、敞棚集装箱上部延伸用加强结构等状态的检查。
Volume : 2×45×40×15 CM = 54 000 cm
Volume Weight: 54 000 cm÷6000 cm/KG = 9.0 KGS
Gross Weight: 12.6 KGS
Applicable Rate: GCR N 37.51CNY/KG
Chargeable Weight:13.0 KGS
Weight charge: 13.0 × 37.51 = CNY 487.63
【2008年真题】
问答题:
答:(1) 无船承运人船期表基于船公司的船期表产生; (2) 无船承运人船期表是船公司船期表的延伸;
(3) 无船承运人船期表是对船公司船期表的选择。
计算题
答:(1) 5×(2 000 + 700 + 200 + 300 + 200) = USD17 000
(2) 2 000 + 700 + 200 + 300 + 200 = USD 3 400/TEU
(3) 5×3 400 = USD 17 000
案例题
答:(1) 甲公司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因为甲全权负责货物运输,并对乙承担货物可按时运抵。
(2) 丙不承担延迟交付责任。班轮公司船期表记载的抵/离港时间仅具有参考意义,不作为承运人对货方的交货时间承诺。
操作题:
答:本题要点为:① B需向A提出书面申请;② B需向A缴还原House B/L。
【2007年真题】
问答题:3.实践中海运提单背书有记名背书、指示背书和不记名背书三种形式,请简述这三种背书的含义。
答:(1)记名背书,也称完全倍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2)指示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XXX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积继续进行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
(3)不记名背书,也称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经过不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不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计算题:2、我国某出口商委托国际货运代理人出运一票货物,共装10个20英尺集装箱(TEU)。假设从国内某港口到国外某港口的基本费率是USD1600/20’(TEU),附加费BAF是USD200/TEU,EBS是USD80/TEU,PSS是150/TEU,CAF是USD100/TEU。请问:
(1)托运人应支付多少运费?
(2)如果该出口商要求货运代理人报“ALL IN RATE”,那么“ALL IN RATE”是多少?
(3)如果该出口商要求货运代理人报“ALL IN FREIGHT”,那么托运人应支付多少运费?
答:(1)运费= (1600 + 200 + 80 + 150 + 100 )× 10 = 21 300美元
(2)ALL IN RATE = 1600 + 200 + 80 + 150 + 100 = 2 130美元 / TEU
(3)ALL IN FREIGHT = 2 130 × 10 = 21 300美元
3、Routing: SHANGHAI,CHINA(SHA)
TO PARIS, FRANCE(PAR)
Commodity: CHILDREN BOOKS
Gross Weight: 485.0KGS
Dimensions: 20 PIECES EACH 73×67×23 CM,
公布运价如下:
SHANGHAI CN SHA SHAY.RENMINBI CNY KGS |
PARIS FR M 320 N 66.20 45 45.22 100 41.22 500 32.02 1000 30.71 |
答:Volume: 73 × 67 × 23× 20 = 2 249 860cm
Volume Weight: 2 249 860cm÷ 6000 cm/kg = 374.98KGS = 375.0KGS
Gross Weight: 485.0KGS
Chargeable Weight::485.0KGS
Applicable Rate: R 50% of the Normal GCR = 50% × 66.20 = 33.10 CNY/KG
因为较高重量分界点500KGS对应运价为32.02 CNY/KG < 33.10 CNY/KG
所以,按照普通货物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运费。
Chargeable Weight: 500.0 KGS
Applicable Rate: GCR Q500 32.02 CNY/KG
Weight charge: 500.0 × 32.02 = CNY 16 010.00
案例题
1、A货主委托B货代公司出运一批货物,从青岛到新加坡。B货代公司代表A货主向C船公司订舱,货物装船后,B货代公司从C船公司处取得提单。C船公司要求B货代公司暂扣提单,直到A货主把过去拖欠该船公司的运费付清以后再放单。随后A货主向海事法院起诉B货代公司违反代理义务,擅自扣留提单而造成其无法按时结汇产生的损失。
根据上述案例,请分析:
(1)B货代公司对A货主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2)C船公司本身是否有权暂扣提单?为什么?
根据上述案例,请分析:
(1)B货代公司对A货主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2)C船公司本身是否有权暂扣提单?为什么?
答:(1)承担。作为货代,A不具备扣留提单的任何主体资格。
(2)无权。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作为货物的收据,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后有法定签单义务。
操作题:、A货主委托B货代公司办理一个20英尺集装箱货物(500箱服装)的出口事宜。装货港为青岛港,卸货港为日本神户港。B货代公司到C船公司订舱完毕,货物顺利装箱、重箱入场、装船。船名:STAR轮:航次:009。C船公司签发B/L(号码×××)给B货代公司。由于D收货人的需要,A货主向C船公司申请对此票货物放弃提单,实行电放,C船公司要求A
货主出具海运电放保函,请你以A货主的名义书写一份电放保函。
提单电放保函
致:C船公司
兹有我司排载贵司XX年XX月XX日开航的
船名航次: STAR 009
提单号为: XXXXXXXXXX
目的港为: KOBE,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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