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一」
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筛查措施,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严格落实“应检尽检”;
对院内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等重点科室和岗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和护工等后勤辅助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其他科室人员每两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接诊过中高风险地区患者或者存在类似风险的科室或病房工作人员,自接诊或接触过中高风险人员之日起14天内每三天检测1次。
加强定点医院管理,高风险岗位实行两天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2次。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二」
1、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留观;
2、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手术;
3、急诊手术患者,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核酸;
4、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5、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至少检测1次核酸;
6、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开展至少1次核酸检测;
7、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收住入院(急诊除外);
8、起始时间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我院认可具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资质的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三」
1.血液透析、高压氧、日间放化疗、PICC置管换药等定期来院诊疗人员,在期间,除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外,在每次到院时患者及陪人均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口腔科进行中高风险项目的,除急诊患者外,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隔位、间隔。
3.皮肤科(医学美容)、妇科、男科等门诊科室有创操作或手术,除急症患者外,择期患者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除急症患者外,成人输液患者及陪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四」
根据吉林省疫情形势变化,经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就诊患者核酸检测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核酸检测结果一直没出来怎么回事门诊就诊患者,无需持核酸检测报告。
门诊择期手术患者,术前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鼻+咽拭子)。
胃肠镜检查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行胃肠镜检查及相关(鼻+咽拭子)。
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鼻+咽拭子)。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五」
一、坚持健康防护常态化坚持日常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要佩戴口罩。持续做好宣传引导。众自觉遵守“不松懈、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不隐瞒、不大意、不侥幸、不信谣、不硬闯、不疏忽”的防控“十倡议”。
二、坚持测温验码常态化强化人员密集场所进出管理。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餐饮店、电影院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进出人
员测温验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在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严格“三道防线”查控。
三、坚持外来人员排查常态化持续抓好入境来冀人员排查。进一步完善直接来冀人员管控和省外入境来冀人员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核查机制,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确保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无缝衔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冀人员排查。公安、通信、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主动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冀返冀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城乡社区排查、视频监控等手段,精准、快速摸排重点人员,确保排查到位、管控到位。认真做好重点人员协查。针对重点人员,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精准摸排,第一时间摸清行动轨迹、第一时间发现重点人员、第一时间管控风险。
四、坚持发热人员筛查常态化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置预检分诊点,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没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人员要就地就近登记报告,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优化患者就诊流程。发热门诊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患者要测量体温、查看健
康码、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症状患者要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实行闭环管理,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五、坚持重点人检测常态化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定期组织所属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症状人员,连续2次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严把检测质量关口。加大采样检测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及时和可追溯,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人员防护到位。
六、坚持监测预警常态化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要在扎实做好社区和学校、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监测报告的同时,持续加强药品销售和使用监测、病原学监测、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冷链食品监测,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哨点”作用,确保及时发现疫情。持续开展医防协同监测。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增强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成立工作组,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
七、坚持精准处置常态化规范信息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
感染者后,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按照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及时、准确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抓好流调追踪。发现疫情后,疾控、公安、通信、交通等要加强部门协作,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综合运用面对面调查、大数据追踪、公安刑侦等手段,彻底摸清详细活动轨迹,全面查密接、次密接人员,24小时内完成。对流向外省市的密接、次密接人员,要及时推送至所在地进行协查,专人盯办反馈结果。加强隔离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密接、次密接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等工作,规范有序做好解除隔离工作,严防隔离场所交叉感染。做好医疗救治。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四集中”原则和“四个一”救治措施,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全力以赴救治患者,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对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例实施分区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强化治愈患者康复和跟踪随访工作。
八、坚持消毒消杀常态化强化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消毒。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隔离点要定期组织开展环境消毒,突出抓好预检分诊场所、门诊急诊、感染科病房等重点区域消毒消杀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公共场所日常消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交通场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间、
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在出入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方便众做好手卫生。做好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和消毒处理。强化重点部位消杀。各地要加强对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重点区域日常消杀,加大对垃圾清运站、污水处理厂、养殖场、屠宰场、快递物流站点等重点部位日常消杀和环境监测,最大限度阻断由物及人、由人及物的传播。强化消毒消杀质量控制。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确保消杀工作科学规范、有力有效。
九、坚持环境整治常态化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完善村庄、小区、街道、单位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制度。
医院定期核酸检测制度「篇六」
师生员工定期抽检核酸、18岁以上目标人加强免疫接种、加强防疫心理疏导教育部日前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新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增加校园常态化监测预警,完善了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卫生保障要求。
新版技术方案细化了校园常态化防疫要求,加强校门管理。高校把控所有进出校通道,做到
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园。
同时,学校应及时监测疫情形势变化,严格实施人员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措施。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抽检,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和增加核酸检测频次。若学校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提高核酸检测比例和频次,鼓励增加抗原检测。
教育部提出,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下,加强师生员工接种工作。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应接尽接,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新版技术方案还强调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引导,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疏导师生员工负面情绪。加强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