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核酸检测工作流程说明
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新冠疫情防线,提高阳性感染者“早发现”能力,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全市重点人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重点人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对13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继续按原管理途径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13类人如下:
1.密切接触者(包括密接的密接);
2.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
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市来鄞返鄞人员;
5.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
6.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7.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8.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内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人员;
9.负责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10.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涉及其他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
11.春运期间农村地市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等);
12.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重点人;
13.农村需排查和协查工作人员、网格管理人员。
二、开展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抽检工作
在规范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扩大检测对象覆盖面,开展重点人核酸抽检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
(一)抽检人范围
1.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出租车、网约车、集卡车、长途客运车等);
3.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KTV 、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4.学校、教育行业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
5.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从业人员;
6.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
7.旅游景市工作人员;
8.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
9.机场和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市工作人员。
(二)核酸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每2周抽检1次,按照10:1混检方式进行检测。抽取应检对象的10%进行检测,每半年实现人全覆盖。
2.I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三)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配置全市重点人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机构。检测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眼科医院、市第三医院、明州医院、美康医学检验所;采样机构为20家医共体分院和4个核酸采样综合服务点;核酸结果查询
2.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包括出租车、集卡车、长途客运车等)从业人员以及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辖市学校、教育行业以及在市高校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5.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6.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7.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景市景点、星级宾馆、市属文体场所等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所辖农贸市场等场所从业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9.各镇(街道、园区):负责属地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
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社市工作人员抽检组织工作。
三、重点人员检测组织管理
(一)人员排摸
各有关部门和区、镇(街道)依据职责通知管理对象所在单位,要求落实专人进行底数排摸,形成重点人员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工作单位等。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按照“每2周抽检1次、抽取应检对象的10%、每半年实现人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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