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论证报告编制  -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
关键字  生态      管控区    不可避让    论证  功能
相关建设项目的是否破坏生态功能的论证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开展相关论述,以求抛砖引玉。
南通市地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已纳入南通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在原有规划预留50亩范围内建设4万吨仓容的浅圆仓及配套设施,属于苏政办发〔2021〕3号文件第十三条中第三项“现有且合法的农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按照规定,需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对建设项目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组织论证,出具建设项目是否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证明。论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论证项目选址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
(2)论证项目区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空间关系,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分析;
(3)分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对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占地250亩,一期建设面积约43000平方米,包括总仓容11.3万吨的粮食平房仓9幢、0.5万吨罐容的食用油罐、日产200吨大米的应急保供加工车间、日烘干能力300吨的粮食烘干车间、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南通分市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批发市场、粮食装卸码头等粮食仓储物流和后勤保障配套设施等;二期计划建设4万吨仓容的浅圆仓及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合理性及合规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2)地区粮食安全发展的实际需要;
(3)企业壮大的发展需要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在原库区范围内投资建设,不改变和扩大现有库区面积;
    (2)利用河道承担粮食流通功能,节约成本且便利度高;
(3)粮库日常生产活动不产生污水排放、无污染物产生,对主导功能不产生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粮食仓储意义重大;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符合《如皋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3)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三)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分析
1、现有库区不破坏生态功能
(1)现有库区的合法性
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九华库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如海村,紧靠如海河。在江苏省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办法实施前,已位于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内,且库区内预留了规划建设区。本次二期工程完全在原库区规划预留范围内,未突破原有库区范围。
(2)现有人为活动内容
库区内现有的人为活动主要包括粮食收储、职工工作生活、粮食烘干、熏蒸等。
(3)现有库区不破坏生态功能分析
库区内现有粮食平房仓9幢、食用油罐5座、应急保供加工车间、粮食烘干车间、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南通分市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批发市场、粮食装卸码头等粮食仓储物流和后勤保障配套设施等。
(四)管控规则符合性分析
1、管控规则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共划分出15种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类型,本项目只涉及一种类型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清水通道维护区。
2、清水通道管控规则符合性分析
因为本项目涉及的如海运河不属于太湖流域、也不属于南水北调工程,因此不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的符合性进行分析。
(五)涉及生态空间的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主要包括两个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六)生态功能评价
参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功能评价(试行)》(HJ1142-2020),结合占用生态管控区域实际情况,开展生态功能评估。
本项目涉及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1处生态管控区域,面积16.6682公顷。
1、水源涵养功能评价
采用水量平衡方程计算水源涵养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i为降雨量(mm),Ri为地表径流量(mm),ETi为蒸散发量(mm),Ai为i类生态系统面积(km2),i为研究区第i类生态系统类型,j为研究区生态系统类型数。
本项目占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16.6681公顷,影响水源涵养总量479 m3,占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涵养总量的0.20%,二期工程面积仅0.2985公顷,
二期工程影响水源涵养量8.5 m3,占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涵养总量的0.09%,整体影响更小。
2、水土保持功能评价
计算公式(来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2017.05)P35》)为:
Spro  NPPmean  (1  K)  (1  Fslo
式中:Spro为水土保持服务能力指数,NPPmean为多年植被净初级 生产力平均值,Fslo为坡度因子,K 为土壤可蚀性因子。
通过计算,其水土保持服务能力指数为94,本项目占用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面积16.6681公顷,影响水土保持服务能力指数为3.3,占水土保持总量的3.51%,二期工程面积仅0.2985公顷,影响水土保持服务能力指数为0.06,占水土保持总量的0.06%,影响更小。
(七)论证结论
1、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十四五”期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
南通网站制作公司2、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是在现有且合法的库区的基础上进行配套升级。由于如海河两岸1km范围同时也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因此库区确实无法避让清水通道维护区。本工程在采取严格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属于现有且合法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3、项目建设具有合规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第二十一章繁荣发展乡村经济第一节全面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副食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
农田建设,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苏北苏中粮食基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和收储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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