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网站制作公司甲创作了⼀⾸歌曲《红苹果》,⼄唱⽚公司与甲签订
了专有许可合同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62题:
甲创作了⼀⾸歌曲《红苹果》,⼄唱⽚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歌曲后,制作成录⾳制品(CD)出版发⾏。下列哪些⾏为属于侵权⾏为?()
A.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丙寄送了报酬
B.某公司未经许可⾃聘歌⼿在录⾳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
C.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付了报酬
D.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作为电影的插曲使⽤,只经过了甲许可
【答案】AD
【考点】著作权侵权⾏为
【解析】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录⾳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复制、发⾏、出租、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复制、发⾏、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录⾳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表演者许可,并⽀付报酬。据此可知,某公司翻录录⾳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甲、录⾳制作者⼄唱⽚公司和演唱者丙的许可。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录⾳制作者使⽤他⼈已经合法录制为录⾳制品的⾳乐作品制作录⾳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付报酬;著作权⼈声明不许使⽤的不得使⽤。据此可知,选项B中某公司的⾏为不构成侵权。
选项C错误。《著作权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被许可⼈复制、发⾏、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录⾳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表演者许可,并⽀付报酬。据此可知,某商场将购买的CD作为背景⾳乐播放,需要经过甲的许可并向其⽀付报酬,且该商场也依法这样做了,因此不构成侵权。
选项D正确。《著作权法》第四⼗⼆条第⼀款规定,录⾳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复制、发⾏、出租、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未经录⾳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侵权。据此可知,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作为插曲等使⽤⽅式需要经过⼄唱⽚公司的许可,否则属于侵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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