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定,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网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网站的规划建设、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为网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五条 公司设立网站管理小组,由各部门指定一名员工组成.负责的信息收集、管理
、录入与发布.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六条  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个人提供,部门负责”的原则,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第七条  若相关版面和栏目需要改版,由网站管理员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信息技术部执行。
第八条 各部门根据以下分工和要求,做好网站相关板块的维护管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必须配合责任部门,对网站管理员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及时将最新信息发送至网站管理员邮箱:
1、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简介”板块内,其中企业荣誉和大事记栏目由党工作部提供材料.
2、人力资源部负责“规章制度”板块内。
3、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管理"和“信息技术”板块。
4、安监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板块。
5、市场运营部负责“经营管理"板块,其中财务制度和财税信息栏目由财务资产部提供材料,绩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材料,工作计划由总经理工作部提供材料。
6、党工作部负责网站首页、政工园地、工会之窗、企业文化等其他板块和栏目。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  管理小组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各部门通讯员根据部门职能、部门最新动态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网站管理员收集汇总本部门行业动态、新闻信息相关内容后,统一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属于公司重大新闻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复审后,在48小时内上传至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画面及文字内容。
门户网站建设公司
第十二条  网站后台密码由管理员负责管理,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与信息技术部联系,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  针对网站运行和维护收到的建议、投诉等,务必及时回复、处理.此事应由网站管理员收集,一般转由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回复,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对发布的信息,网站管理员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六章  处罚
第十六条  网站维护要求每月一查,公司各部门应及时更新对应版块内容,以保证的时效性。对不及时更新的部门每季度提交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凡是以下情况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利用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影响企业形象;
3.利用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4.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党工作部所有。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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