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节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安装、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线缆敷设及系统调试等的施工作业。
2、材料
1.本项目所有机电设备、材料、计算方法和测试等应符合中国标准年鉴上所列的最新国家标准,除非招标文件或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
2.所有机电材料包括电线管道等均应符合图纸要求。
3.钢筋、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和混凝土拌制材料应符合本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4.垫层材料及填缝材料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3、施工要求
1.交通信号灯的安装
(1)钢质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支撑臂、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T18226的有关规定。
(2)采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地脚螺栓上端为螺纹,下端为夹角小于60°的折弯或其它类似防拔结构,地脚螺栓应焊接在下法兰盘上。
(3)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机动车道停车线后60米处中心点。
(4)非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非机动车道停车线中心点。
(5)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人行横道边界线中点。
(6)信号灯灯杆安装时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0.5 %。
(7)接地按图纸要求做好接地系统,信号灯杆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所有焊接必须牢靠,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做好中间测试、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的有关规定。
2. 供配电及控制系统
(1)0.4KV电源由附近照明公共变压器引来,交通灯控制机安装在人行道外侧或绿地内。(2)控制机(箱、盘)的外观及颜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3)控制机(箱、盘)及其他电器的的安装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有关规定。
(4)二次回路接线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导线及电器元件等连接牢固可靠。
(5)控制机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250V,LED交通灯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2~24V。交通信号灯系统工作应具有多种开、关方式,其安装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及《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相关规定。
3. 线缆敷设
(1)交通信号灯线缆敷设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第10节的有关规定。debug灯
(2)线缆敷设应符合图纸要求。
(3)线缆如与其它管线交叉或平行敷设时,应参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JD5-106~107页有关做法进行敷设。
(4)每组信号灯单独使用一根电线连接到信号机。电线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5)
4. 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局限于本项目系统内部,包括供配电调试、控制机系统调试及系统联调。(2)承包人应按投标书说明将系统调试清单、方法和标准报监理工程师并获得批准。(3)全套设备和所有已安装连接的附属设备,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已安装稳妥的条件下,按监理工程师、设备厂家及交通部门批准的方法及标准进行信号灯调试。
(4)在工程允许时,调试可分段进行,但最后在操作运行状态下应进行总调。
(5)在进行相关设备调试前,应首先进行电线测试,如监理工程师有要求,电线要进行水浸试验。
(6)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能证明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测量数据及测试报告。4、质量控制
1.基本要求
(1)所有设备材料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图纸及有关规定。
(2)地基与基础必须满足图纸要求。
(3)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试验规定。
(4)砖石、砖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
(5)电线管道、沟槽应符合图纸和有关规定要求。
2.检查项目
(1)设备安装
按《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47-2002)、《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及《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供配电、控制机系统
检查项目见表1、2。
基础型钢安装检查项目表1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直线度<1<5
水平线<1<5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5
配电柜(箱、盘)安装检查项目表2
项目允许偏差(mm)垂直度(m)<1.5
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2成列盘顶部<5
盘面偏差
相邻两盘边<1
成列盘面<5盘间接缝<2
(3)线缆敷设
检查项目见表3。
电线之间、电线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之间的最小净距表3
项目
最小净距(m)
平行交叉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线间0.50.5
电线与地下管道间0.50.5
电线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 1.00.5
电线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 2.005
(4)其它细节检查
a. 所有设备、电线布线和配电要安全可靠。
b. 所有联锁装置、绝缘体、门、盖板应安装适当并可以调整。
c. 所有外露的金属部分应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要求进行接地。安全接地和工作接地点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
d. 所有的电线芯及端子应适当装配、固定、支撑并要有不同的颜用以正确识别。
e. 所有电源的相线和中性线及公共连接要正确,电压、频率符合工作要求。
f. 所有电源要加保险或其它保护,使得在故障情况下能安全自动断开。
g. 所有保护盖要合适。提示和标签正确,并安装在适当的位置。机壳和机箱的内外都要干净无杂物。
h. 电线和设备的绝缘电阻要大于IEC规定要求。
i. 所有用于故障指示和报警的电子回路应工作正常。
j. 所有设备和系统的性能指标要选用适当的仪器、方法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令人满意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3. 外观鉴定
(1)设备安装
a.信号灯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b.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
c.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无渗水或锈蚀。
(2)供配电、控制机系统
d.控制箱、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
电器的支架应刷漆。安装在同一室内经常监视的配电柜(箱、盘)其盘面颜
和谐一致。
e.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3)线缆敷设
f.电线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g.电线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整齐、清晰。
h.电线弯制平顺、无裂缝。
5、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设备安装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以基为单位进行计量,信号灯组、灯杆、基础、线缆、接地等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2)线缆敷设经验收合格以米为单位进行计量,附材及铺设等不单独计量。
(3)控制机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台(处)计量,设备供货、附材、基础施工等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4)系统调试以项为单位计量。
2.支付
参照合同的专用条款执行。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1交通信号灯安装基
2控制机(箱、盘)台(处)
3线缆敷设米
4系统调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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