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分支机构电脑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加强分支机构电脑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支机构所有电脑人员,包括电脑负责人和一般电脑人员。
第三条 公司对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委派的电脑负责人接受信息技术中心和分支机构双重管理,日常工作接受所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业务上接受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管理。
第二章 电脑人员岗位及职责
第四条 未进行数据集中的营业部,电脑岗位设置为:电脑负责人、操作系统管理员、数据库
管理员、网络通信管理员、系统安全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硬件维护员、资料管理员等八个岗位,每个营业部至少配备2人,可以一人多岗,但操作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数据库管理员。
第五条 已进行了数据集中的营业部,电脑岗位设置为:电脑负责人、操作系统管理员、网络通信管理员、系统安全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硬件维护员、资料管理员等七个岗位,每个营业部至少配备1人,可以一人多岗。
第六条 营业部电脑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电脑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及人员管理;
(二)负责制定电脑部工作计划与具体的实施;
(三)全面掌握整个营业部信息系统情况,熟练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与营业部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部门的电脑需求做出合理配置;
数据库管理员工资
(五)负责与软、硬件供应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与交易所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七)紧密跟踪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新技术在证券业的应用,收集业务部门和客户的意见,提交网络规划、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及软硬件需求报告;积极向营业部总经理提供建议,当好总经理的技术顾问;
(八)负责制定信息系统应急计划,定期组织演习,并随营业部应用环境的变化对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使之切实可行;
(九)负责对营业部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技能,不断适应工作发展的要求;
(十)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病毒的侵入和非法用户的蓄意破坏;
(十一)严格执行公司技术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技术故障或事故时,及时向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营业部总经理报告;
(十二)负责编制营业部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修、报损、报废计划,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核;
(十三)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递交工作述职报告,参加公司组织的考核;
(十四)对下属证券服务部信息系统管理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十五)完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和营业部总经理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操作系统管理员负责操作系统维护。包括系统安装、系统配置、NDS管理、权限管理。
第八条 数据库管理员负责数据库维护。包括数据库安装、参数设置及调整方法、库文件管理。
第九条 网络通信管理员负责网络交换机、路由器、MODEM、卫星通信系统、公司通信系统等安装、设置、维护、管理。
第十条 系统安全管理员负责本营业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包括防火墙软件或硬件的安装与维
护、防病毒软件安装、防病毒码定时下载及更新、督导本营业部服务器及有盘站的定期病毒查杀及病毒码升级。
第十一条 应用软件管理员负责交易系统软件、办公系统软件、财务系统软件等应用软件系统的安装、系统设置及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硬件维护员负责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HUB、网卡、网线、网络接口、卫星通信设备、MODEM等)、大屏、电视墙及其他电脑附件设备的日常维护。
第十三条 资料管理员负责电脑设备固定资产及其消耗品的管理、电脑软件载体及软硬件产品的技术资料管理、数据备份载体及相应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案文档管理(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文档)、自行开发的软件资料管理(包括软件开发的源代码、软件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系统配置参数文档管理、与营业部电脑部有关的其它文档管理(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日志归档、设备清单等)。
第三章 电脑部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十四条 营业部一般电脑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二)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再学习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富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无不良品行记录,无犯罪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 营业部电脑负责人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三年以上证券营业部电脑部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技术规范及相关规章管理制度;
(二)熟悉证券法规,掌握证券行业的相关业务知识;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敢于管理;
鉴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对电脑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放宽到2004年底。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任免程序:
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名,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任免。
第四章 电脑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和强制休假。
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的薪酬、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应不低于营业部同职级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由所在机构发放;一般电脑人员作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待遇由所在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电脑负责人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报告对象为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第五章 电脑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分支机构电脑人员的素质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决定电脑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其所在营业部。考核内容包括:
1、专业知识考试;
2、各种专项检查;
3、工作失误及事故责任;
4、定期工作报告;
5、营业部各项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
6、对信息技术中心有关通知、调查等的响应情况;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负责电脑人员的绩效考核(含委派电脑人员),考核结果与工资及奖金挂钩,考核内容包括:
1、日常电脑维护技能
2、劳动纪律
3、个人工作总结
第二十四条 电脑人员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抵制违法违规行为,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将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电脑人员有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丧失原则,玩忽职守,未能遵守电脑人员的职责,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
(二)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三)对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不予配合的;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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