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信息档案及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信息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原始资料,关注员工个人在公司的发展历程,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档案管理体制
3.1 为加强员工信息管理,凡属于公司员工,均由综合管理部为其建立公司内部员工信息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使用,仅在公司内部使用有效。与国家统一界定的人事档案不具有等同性。
3.2 所有员工信息档案由相应的综合管理部门建档、管理;并定期报送电子文档到公司综合管理部门。
4.归档范围
4.1 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单位辞职证明复印件。
4.2 录用审批资料:《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单》、《人事资料卡》、《面试评审表》、《本地户籍担保书》、体检表、《员工转正审批表》、《试用期工作总结》。
4.3 绩效管理资料:《月度、年度绩效计划及评价表》、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等。
4.4 内部调配资料:《内部调动审批表》、《内部调动通知书》、《内部调动交接表》、任职资格升降审批表、人事任命文件等。
4.5 工资报酬资料:《调薪通知单》、各项奖励性报酬记录、社会保险购买记录等。
4.6 奖惩资料:在公司内外部受到的奖惩证书复印件。
4.7 其他:《辞职申请报告》、《辞退申请报告》等。
5.归档要求
5.1 归档资料应包括员工个人所有资料,真实、系统反映员工个人在公司的发展历程。
5.2 归档的文件原则上应是原件和复印件,传真件不得作为档案原始资料。
5.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要符合规范。
5.4 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作为书写材料。
5.5 归档时间:
5.5.1 员工初始资料在员工新入职5个工作日内归档,同时输入内部网员工档案。
5.5.2 后续资料在领导审核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归档,同时输入内部网员工档案。
6.建档要求
6.1 每个员工档案保存在各自档案袋中,封面贴上标笺,注明工号、姓名,以便查阅。
6.2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的编号按工号顺序排列,专人专号,若有员工离职,新进人员不得填补其工号,以保证人事资料的完整、连续。离职员工档案原则上应保存3年及以上,超期
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销毁。
6.3 建立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的同时建立人事资料数据库,填写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婚姻状况等个人情况,以及现部门、入司时间、现职务、先后工作岗位等入职后资料,使员工情况一目了然。该数据库需每月更新一次,并于月底发送至公司综合管理部和本公司管理层报备。
7.档案借阅
7.1 员工信息档案是人力资源部的保密文件,原则上不提供给外部门借阅。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员工档案的,需报该员工的两级主管领导及综合管理部审批。
7.2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借阅期限为1天,仍需利用时要办理续借手续。
7.3 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污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涂改。
7.4 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7.5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资料原则上严禁复印。
8.保密制度
8.1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产,保守秘密是档案管理工作者的职责。
8.2 档案管理员对任何人都不得议论保管档案信息,不准将档案私自带出或借给他人。
8.3 档案存放在档案柜内,档案柜钥匙由档案管理员保管。
9.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9.1 员工因应届生就业、调工、调干至公司入职而牵涉到的个人人事档案的存放,可以当地公司名义存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9.2 需将人事档案以各分子公司名义存放的,需在事前向相应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办理相应手续。员工需在事前向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总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代为办理相应手续。
9.3 员工入职后的第一年由个人缴纳相应的档案保管费用。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并且以公司名义存放人事档案的,公司可在后续服务年度为其报销档案保管费用。
数据库管理员工资9.4 员工如需将人事档案调出档案存放地,需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综合管理部,并缴纳清相关档案保管费用后,自行转出。
9.5 在档案保管期间,发生员工工作地点和户籍变动,则其人事档案相应随调动变更至调往公司名义下保管。
9.6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公司代管义务结束,员工需在做离职工资结算之前将人事档案转为个人名义存档。
10.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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