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宿舍管理员工作考核办法
数据库管理员工资为调动宿舍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学院决定对宿舍管理员工作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标准。宿舍用电规范,安全无隐患;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规整有序;卫生清洁无垃圾,公共设施无损坏。
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标准。被抽查寝室有以下其中1条者,该寝室为不合格;有以下其中4条以上者,认定为2个寝室不合格。
1.垃圾桶未满,走廊地面有垃圾;
2.寝室(包括阳台、卫生间、床下)有烟头、啤酒瓶、饮料瓶、食品包装物等垃圾;
3.便池有明显陈积污垢;
4.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炉子、电磁炉、燃油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
5.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生旷寝
6.男寝室门窗故意遮挡;
7.物品损坏没有及时向学生处报修;
8.未经准假,擅自脱岗;
9.其它严重影响安全卫生环境事项。
四、考核方式。学生处负责宿舍管理员队伍的监管,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1.每周抽查不少于2次,每个管理员管辖的寝室每次抽查不少于5个。
2.抽查时间段为上午8:00-晚9:00之间。
3.抽查的寝室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考核结果使用。考核合格率在90%以上者,每月发放标准工资;考核合格率在89%以下
者,按合格率核发工资。假期工资按上月考核结果发放。
六、注意事项
1.宿舍管理员午饭时间为11:00-12:00;晚饭时间为5:00-6:00;
2.上班期间不许饮酒。酒后上岗或在岗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视为不合格寝室1个;
3.领导检查,学生处、保卫处日常巡查,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者,将其计入考核结果。
4.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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