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笔下的主客体互交人际关系走向何处
萨特在《存在与虚无》这部著作中,对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注视”是人与人之间的最根本的关系。在“注视”与“被注视”的模式中,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主客体互交式关系。因为在他人注视下,我自身的自为存在的超越性被他人的目光所超越,沦为他人的为客体,失去其主体的地位。为了回避失去主体性,我要求颠倒凝视关系的方向。萨特创作的戏剧《禁闭》正是他的这一理论的最好阐释。这种主客体互交的人际关系最终将走向:他人即地狱。
标签:《禁闭》;主客体互交;他人;地狱
保尔·萨特是存在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萨特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是他哲学思想在文学艺术上的深刻体现。萨特的文学创作中最吸引人的是他的戏剧作品,萨特的戏剧逻辑性非常强,结构完整,情节波荡起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萨特的影响力正是首先通过戏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快速遍及世界的。《禁闭》这部戏剧是萨特早期创作的。该剧是部有深刻哲理内涵的独幕剧。该剧主要探讨了曾在《存在与虚无》中探讨过的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问题,最后由加尔森这个剧中人物道出了本剧的主题:他人即地狱。他人即地狱豆瓣
《禁闭》被称为是一部荒诞性的悲剧。萨特巧妙地把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从人生的非理性社会的荒诞性出发,使剧中三个人物出现在预设的环境——监狱中。该监狱,它既不是基督教圣经中所谓的有熊熊烈火的地狱,也不是中国古人所谓的“十八层地狱”,而是一个典型的存在主义的境遇。它没有熊熊的烈火、刑拘、烙人的铁条,也没有使人毛骨悚人的惨叫声。该地狱并不阴森恐怖,而是一间设计成第二帝国时期风格的客厅(这是在暗示背景发生在二战的欧洲),该客厅仅摆放了三把躺椅、一把剪刀和一个铜像。该剧中有两个细节要特别强调,那就是地狱里的电灯从不熄灭和没有镜子。这些在该剧中有其深刻的用意,笔者会在后面加以说明。
《禁闭》中仅有四个人物,其中一名是不参与剧情的侍者,其余三人分别是加尔森、伊奈司和埃司泰尔。第一个是报社的男编辑——加尔森,生前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散布和平主义的观点,并在去战场前线时临阵脱逃被抓决;第二个是邮政局女职员——伊奈司,生前是个同性恋者,唆使表嫂投入自己怀中,使表哥惨遭意外车祸而死,表嫂也为恋情所迷,在一天深夜里,故意打开煤气,使双方煤气中毒而身亡;第三个是贵妇——埃司泰尔,生前是个情
狂,她欺骗丈夫另求新欢,并狠心淹死自己的私生女儿,活活气死情夫,自己也得肺炎于昨天去世。三个犯人死后先后被囚于一密室。由于三人都本性不改,形成了一个滑稽又发人深省的三角关系,三人难分难舍。刚进监狱时,三人相互隐瞒各自的罪行,要不绝口不提,要不避重就轻,要不妄加粉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他们像常人一样,进行着虚伪的社交式谈话。直到伊奈司揭露,大家都是杀人犯,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进地狱。三人这才互相对抗来保全自己。他们为了各自的私欲相互追逐、相互排斥、相互折磨。加尔森追逐伊奈司,伊奈司追逐埃司泰尔,而埃司泰尔追逐加尔森。三个人顺次追逐而形成一个循环。每个人因得不到自己想要的而痛苦得像在地狱中煎熬。最终,加尔森领悟到地狱没有刑具的原因:“用不着铁条,地狱,就是他人。”这里不需要任何刑具,他们彼此互审,“每一个人对其他两个人就是刽子手”。
萨特早期在他的《存在与虚无》一书中的第三卷《为他》中对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萨特从存在论而不是本体论的视角将世界分为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自然和物都是自在存在,它的本质早已确定,如它脱离了时间这一维度,它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相对于
自在存在,人的存在在本质上是自为存在。人的存在有三特性:时间性、自由性、超越性。与自在存在相比,人的存在是不断否定和超越自己和世界,能赋予自己和世界新的内涵和价值。人有这些特性,是因为人自身的意识、思维,当人的这种意识能指向人自身时,自我意识就产生了。那么,自我意识是如何产生的?萨特认为,他人的出现和在场是自我意识产生的基础。萨特以钥匙孔的偷窥为例考察人的羞耻感来加以证明。当我独自一人时,我通过钥匙孔偷窥房屋内,我仅是对事物产生了意识,而没形成自我意识。但当有人走过来时,这会使我意识到有人可能在看我,这就产生了羞耻感。可见,通过他人目光的注视,我发现了我自己本身,同时,在自我意识中,我也发现了他人的存在。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可知萨特的观点。自我意识的产生是以他人的存在为前提条件,我与他人是注视与被注视的关系,萨特认为,“注视”是人与人之间的最根本的存在关系。萨特是从人与人之间的“注视”出发,形成他的存在主义哲学的观点。作为自为存在的个人的“我”,具有自由选择、自我创造的能力,但在他人的注视下,迫使自己按照他人的评判来修正自己,其结果是我是在他人“注视”中没有了自己的自由,从主体的地位沦落到客体的地位。为了争取自己作为主体应有的自由,我也注视他人,这样他人也像我一样沦为客体,出现恶性循环的状况,即“使他人客体化,剥夺他人的自由”。这样为了实现自己的主体的地位,只能与别人相
抗衡,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就这样慢慢就变成了相互争斗的矛盾中,此时,他人的目光对于我们来讲,就是地狱。在“凝视”与“被凝视”的关系中,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就成了交互主客体的人际关系,这是对主体间性关系的否定。这样,“他人就是地狱”在萨特笔下的人际关系就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不可避免的。萨特的这部剧《禁闭》正是他的这一理论的最好诠释。
在前面已提到该剧中虚构的地狱里,有两处发人深省的细节(地狱里的电灯从不熄灭和没有镜子),这两个道具在剧中有重要的隐喻。剧中加尔森知道地狱里的灯永不熄灯对他意味着什么?在地狱中没有时间概念,那么他们不能睡觉,没有了睡眠也就没留下自我思考和发行的空间。最为重要的是,人不能睡觉,始终暴露在灯光下就感觉到自己被放置在他人的目光注视下,这就难逃别人的审视和评价。同样,剧中的第二个细节:地狱里没有镜子。众所周知,镜子的主要是用来个人观察自己,给大家展示到一个好的形象。人以镜中形象来设想意识中的自我存在。如没有镜子,人就无法确认和审视自己。一个人如果不能确认自己,也就意味着失去了自我,不能把握住自己命运的主动权,就只有被迫地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别人。在剧中,埃司泰尔没有镜子,无法抹好唇膏,所以伊奈司提议牺牲自己,用自己的眼睛做她的“镜子”。埃司泰尔预感到这样做会使自己的形象在伊奈司的眼睛中发生变异,她感到镜子是审视自己的一个主要标准,没有镜子就只有把主动权交给他人审视;但是他人的评价
不可能与自我评价相一致,可能会对自我限制与否定。任何人都决不能允许自己在他人目光下控制,失去审视自己的机会而沦为他人的客体。在该剧中这两个道具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在他人目光注视下的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的扭曲。在《禁闭》中,加尔森、伊奈司、埃司泰尔三人彼此暴露在对方目光的注视下,由于灯从不熄灭,使这种目光的注视是不可逃避的。在没有白天和黑夜区分的永恒白昼的地狱中,被人注视就成为一种最为普遍的折磨,因为看让被看的人成为客体,他们不仅时时刻刻能看对方的一言一行,而且还有窥探对方隐私的欲望。他们各自都想让对方理解,又想欺骗对方。当第三者看到另外两个人和解时,会因产生嫉妒心理,觉得自己被孤立起来,马上就会挑拨其余两者。之后,可能是习惯来了,即使第三者什么也不做,其余两人仍然感觉处在他人的目光注视下。这就使他们在各种欲望的驱使下,彼此勾结又相互折磨。如此恶性循环下去,陷入到一种无休止的相互争斗中。他们都曾试图逃避各自的不足,可是本性难移,又下不了决心,因为他们无法舍弃欲望。这样,他人目光的注视就成了无形的刑具和熊熊烈火,他们互相排斥、相互追逐,都不能获得自由。
现在让我们回到三个有罪行的主人公身上,当他们三个人被送进密室后,他们都力图避免他人带给自己的痛苦,最大限度地寻求他人赋予给自己的自由。在禁闭的环境中,三个人为了获得自由,一次次企图建立非敌对关系,但是其结果失败,最终借加尔森的口道出:“地狱即他人”这一主题。
首先是道貌岸然的男编辑——加尔森进入地狱,就立刻注意到该监狱没有任何刑具,而伊奈司进地狱后,第一反应是把加尔森误认为是刽子手。这说明个人的在场就是无形的刑具、有形的刽子手。加尔森意识到伊奈司误解后,提议用礼节来建立一道无形的防线,确保双方关系不至于恶性化,而随着埃司泰尔的到来这种尝试立即归于失败。于是,三个人试图寻出消除隔阂的可能性,为此,加尔森提议大家各自先谈谈自己犯什么罪,以便消除了彼此之间已经出现的对抗情绪,可是他们都隐瞒自己罪行,或绝口不提,或避重就轻,这样仍以失败而告终。
在这样一个密封的地狱中,三个人最终选择通过排除与自己无关的第三者来争取自身的自由。可由于被追求者为了争取自己选择自由和权利,不愿沦为客体,再加上第三者的在场,加速了这种方案的破产。让我们来看看三个人是如何追逐的?同性恋者伊奈司要追逐埃司泰
尔却不能如愿,埃司泰尔想让加尔森帮忙把伊奈司拖出门外,却遭加尔森的拒绝;加尔森未能获得伊奈司的认同的目的,反而被嘲笑和挨骂;埃司泰尔为了自己的欲望而提议加尔森以拥抱自己来报复伊奈司未能得逞。于是埃司泰尔恼羞成怒,让人可笑的是,他拿起刀子在鬼魂的伊奈司身上捅去,她明知剪刀不起作用,只想表达她的愤怒。总而言之,三人互相猜忌、相互排斥、互相隐瞒、互相折磨又互相追逐。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刽子手”,同时也是受害者。当他们的矛盾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加尔森的一句话:那就让我们继续下去吧!剧情戛然而止。
虽然《禁闭》的整个剧情是以不断地消除敌对而失败的情境重复出现,但是三人每一次的交锋都是对主题的升华,最后深化了“他人就是地狱”这一主题。进入地狱的三个罪人,尽管都曾试图与他者建立友好的关系,并未获得最大的自由而尝试各种努力,但最终都不能改变敌对的关系。可见,在萨特笔下的这种主客体互交的人际观最终走向:他人即地狱。
参考文献:
[1]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2]徐和瑾.论萨特的剧作《禁闭》中的三人存在[J].外国文学评论,1995,(1).
[3]夏世华.从《禁闭》看萨特的“他人即地狱”[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8,(2).
[4]刘大涛,重读经典:萨特的《禁闭》在中国[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11).
[5]刘大涛,早期萨特否定的主体间性思想——以《禁闭》为例[J].哲学与当今世界,2010,(8).
[6]萨特著,沈志明主编,萨特文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5).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