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幕剧《禁闭》看萨特的自由选择观
作者:王思敏
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10年第12期
作者:王思敏
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10年第12期
一.“为自我”的自由选择
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中的“他人即地狱豆瓣自由选择观”经历了从绝对的自由选择——个人至高无上的自由选择到相对的自由选择——人道主义的自由选择两个阶段,萨特的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又是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存在主义。
在萨特的“自由选择论”中,首先强调的是人人都有“为自我”的自由选择权利,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他进一步论述道:“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并且“事情是由人们决定要怎样就怎样的。”
在《禁闭》中,有三个主人物,加尔散,伊内斯,艾斯戴尔。三个主人公身前都是罪人死后下了地狱。加尔散,是个双重的罪人。生前为一名报社编辑,他婚姻出轨,5年来和一混血女子同居,妻子却一直忍受,首先即成为家庭的罪人。二战爆发后他宣称和平主义,成为国家
的罪人。构成了“双重罪“,死后下了地狱。伊内斯是个极端自私的同性恋者,她厌恶表哥于是采取侵占他的妻子,即是她的表嫂来报复。最后表哥惨死,表嫂也因其致死。她毁掉了一个家庭和两条生命,是个彻底的罪人死后必定下地狱。艾斯戴尔,本是个纯洁善良的女人,贫穷的她嫁给了一个有钱人,但是婚姻生活六年之后她婚姻出轨,有了情夫的孩子,艾斯戴尔憎恨情夫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她却反感这个孩子,将这个孩子溺死。她的狠心和最初的艾斯戴尔形成鲜明的对比,最终犯“溺婴罪”而下了地狱。
加尔散,伊内斯,艾斯戴尔三个人身前的种种都是一种“为自我”的自由选择,他们选择的是一条罪恶的道路,为了自己能够享乐,为了自己满足自己罪恶的思想,加尔散和艾斯戴尔的出轨,伊内斯为了自己内心的罪恶的满足。他们以身边的人的幸福、生命为代价来实现“为自我”的自由。他们三人在身前的“为自我”的自由选择皆是“恶”的自由选择。
二.相对的自由选择
在萨特的“自由选择论”中,既然人人都具有“为自我”的自由选择权利,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冲突——“他人就是地狱。”所以萨特的自由哲学又是“相对论”的自由哲学:“自由是相对的。但是萨特的相对自由只是本体论上的自由,即是意识活动的自由,
而非具体行动上的自由。”
萨特说:“我们在争取自由时发现自由完全依赖于别人的自由,而别人的自由依赖于我们的自由,”“我们不得不在争取我的自由的同时,争取别人的自由。”这就与《禁闭》中萨特索要表现的观点“他人即使地狱”相吻合。
“他人即是地域。”这是萨特在《禁闭》中通过文本所表达的一个存在主义的观点,萨特说到“我想要说的是:‘他人就是地狱。’但是这句话常常被人误解。有人以为我的本意是说,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总是毒化了的,总是地狱般的关系。然而我要阐明的却是另一回事。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弄糟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他们太依赖别人的判断了。但这并不是说,和别人就不可能存在另一种关系。”
在萨特的《禁闭》中我们看不到炼狱中刑具带来的肉体上的折磨,反而承受的是心灵上精神上摧残。他人即使地狱,在他人眼中,本体的自我是一个物似的存在,本体在争取获得自由的时候难免是要考虑到他人心中的本我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姿态,在他人心中的对本我的判断也许是客观的,也许是主观错误的,这也就要依赖自己对他人所做判断的判断。“他人即
是地域”其实依赖的还是本体自我的一种判断。
三人在地狱中,试图摆脱地狱带来的痛苦,实现某种意义上的解脱来获取自由。但是他们却又相互勾心斗角,相互折磨,最终谁也摆脱不了地狱之苦。
加尔散,艾斯戴尔,伊内斯三人在这个封闭的密室里,都是急切想要获得自由,但是他们不能直面自身所犯下的罪行,极力掩埋。他们相互理解的同时又相互猜疑,他们自相矛盾,结果是最后都不能摆脱被束缚的,他们被他人的心束缚,更重要的是被自己的心束缚。自由是绝对而又相对的,因为人都不能逃离自己心里对自己无形的压抑。加尔散落到地狱中之后依旧是一个懦夫,但是他却要美化自己,他试图让艾斯戴尔相信自己,从而树立自己的英雄形象。而他也做到了这一点,艾斯戴尔是个渴望男人的情狂,因此他渴望加尔散的拥抱和热吻。而加尔散完全可以满足他,加尔散本以为自己不管是在为自我还是他人那里获得了绝对的自由。而但时的伊内斯对加尔散来说就是他人的地狱,伊内斯尖酸刻薄地一语道出加尔散的懦弱和罪行,是的加尔散开始不相信自己。三人的折磨不断,艾斯戴尔在逼迫之下说出了自己是个溺婴犯,痛苦不堪地她不愿意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她胆小怯弱渴望加尔散的拥抱。而伊内斯挑拨离间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她勾引伊斯戴尔,伊斯戴尔希望加尔散
相信她也相信自己,加尔散又不能摆脱伊内斯内心的那座地狱。不断的循环的折磨,最终在加尔散的“他人即是地域”落下帷幕。
不能正确对待他人,他人即是地狱。地狱中的三人各自成为各自的地狱,并且他们在犯罪而到地狱之后,其实内心的他人也是自己的地狱。加尔散的忠妻和国家,伊内斯的哥哥和嫂子,艾斯戴尔的丈夫、情夫、以及那个被溺死的婴儿,都是他们各自的地狱。因此在三人中,存在着一个双重的“他人地狱”。“他人即是地狱”之所以存在也是因为他们在选择自由的路径上不能正确对待他人,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自己的判断,不能正确直面自己的心,所以自己的心也成为了自身的地狱。
三.人道主义的自由选择
萨特进一步解释:“我的用意是要通过这出荒诞的戏表明:我们争取自由是多么重要,也就是说,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所生活的地狱是如何地禁锢着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利砸碎它。”就是说在争取自由的时候,重要的是改变自己的行为。他们三者如果在生前“为自我”自由选择的路径上能够改变自己的行动,那么不犯罪是有可能的,从而心中也不会有地狱的产生。而在犯下了罪之后,如果他们三人在地狱之中能够直面自己罪
行并且正对对待他人的判断,在争取自身自由的同时争取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人即是地域”就在无形之中砸碎了。
这即是由个人的相对自由选择到人道主义选择,萨特存在主义“自由选择理论”中的第二个阶段,萨特所宣扬的是人道主义的自由选择不相信上帝。
萨特的不信仰上帝在萨特的《局外人》中就有深刻的体现,主人公莫尔索和母亲一样是不信仰宗教的,在莫尔索入狱之后,多次拒绝接待神甫。“我拒绝接待指导神甫,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不想说话,很快我又会见到他。”“他突然抬起头来,眼睛盯着我,问道:‘您为什么拒绝接待我?’我回答说我不信上帝。”“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爆裂了似的,我扯着喉咙大叫,我骂他,我叫他不要为我祈祷。”主人公莫尔索是完全不相信上帝的,也不需要神甫为他祈祷。而反观我们就可以知道萨特所宣扬的不是上帝的信仰,这样当时的政治宗教环境有很大的关系。萨特所推崇的人道主义自由选择,即是摆脱“他人即是地域”的正确方法。而“上帝”也即是“他人”,因此应该摒弃“上帝即是一切”这样的思想,在自由选择的路径之上,人道主义才能最终实现自身自由。
正如《禁闭》中的三人,他们如果在生前选择人道主义,那么就不会落到地狱,而如果
在落到地狱之后选择人道主义,那么也就不会陷入“他人即是地域”的困境。
四.他人即是地狱”和卡夫卡《城堡》
萨特在《禁闭》中所表现的“他人即是地狱”,其实不仅仅只是加尔散、伊内斯和艾斯戴尔的困境,同时也是体现的是一种现代人的困境,这正如同卡夫卡的《城堡》所体现的现代人困境一样。卡夫卡所要表达的是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所缺乏的存在感,在寻自身存在感的过程中所体现的虚无和困境,其实这也有点类似于荒诞派的寻。在萨特的“他人即是地域”虽然是说对于自己是争取自由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但是为什么要去选择自由,主观上是“为自我”,而要去选择和争取自由,即是因为被束缚,被他人束缚,更重要的是被自己的心所束缚,所以才急切地想要获取自由。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他人即是地狱”即是一座“城堡”,本体自身对自己的束缚也是一座“城堡”。卡夫卡的城堡中的主人公K在不断靠近城堡的过程总其实也是对于自我的一种寻和证明,虽说是因为虚无感才得以去寻,貌似主人公是自由的,其实如果你要寻自身存在的价值即是一种不自由的体现,主人公K其实是被束缚着的,只是这种束缚是被“绝对的自由“所束缚。而“城堡”此时也变成了“地狱”,K想要进去的城堡其实也就是一所地狱。
因此,在萨特的观点中,人们因为“不自由”去寻自由,从而摆脱束缚证明本体的存在的价值。而卡夫卡的《城堡》中即是体现的是因为自身的“绝对自由”而要去进入“城堡”从而获得“不自由”来证明本体的存在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楼成宏主编,《欧美现代主义文学简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百家出版社,2006。
2.(法)萨特著,《他人就是地狱:萨特自由选择论集》,天津,天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3.(法)萨特著,袁树仁译,《萨特戏剧集》(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4.(法)萨特著,陈宣良等译,《存在与虚无》,三联书店,1987。
5.(法)萨特著,沈志明、艾珉主编,《萨特文集》,北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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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敏,女,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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