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建设管理规范和要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07.09.26
∙【字 号】阿行办发[2007]109号
∙【施行日期】2007.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建设管理规范和要求的通知
(阿行办发〔2007〕1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现将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建设管理规范和要求》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和要求
(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为加强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使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有序、运行安全可靠,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地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制定本规范和要求。
应用范围和总体要求
阿勒泰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指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社团组织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务公开网站。阿勒泰地区政府网站,是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的门户网站,是联接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地直各部门等网站的信息交换枢纽。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地直各部门网站是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组成部分,是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窗口。
阿勒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宗旨是:坚持政务公开,服务社会,规范业务管理,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目标是:政务公开的媒体,政策咨询的向导,透视政府的窗口,服务社会的阵地。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面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反映社情民意,提供网上政务服务和咨询的渠道。
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建设网站时,需将申请的领导机构、工作方案、网站域名、栏目设置、内容策划、安全保密措施等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建设和开通网站。
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由本级政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建设和管理。未在互联网上建立政府网站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安排,尽快启动政务公开网站建设。
为加强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应用的组织领导,指导全地区政府系统公众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成立由行署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领导机构。地区政府网站由行署办公室主办、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直各部门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网站建设领导机构,并指定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和技术指导。
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站管理运行的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检查通报,年度进行考核评比,并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评比情况。
从事各级政府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政府工作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素质。要定期对网站管理、制作和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网站建设要求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办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都要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向社会发布职能范围内的公务事项,为社会提供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遵循“需求导向、应用为主、总体规划、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分工负责、突出特”的原则,由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的统筹规划,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直各部门负责各自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同时,做好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网站的重大修改,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地直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后实施。各网站域名报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由本单位申请并管理,域名年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网页设计应当体现“庄重、大方、美观、典雅、方便、实用”的风格,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直各部门的网站都必须在主页显著位置放置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标志和链接。
地区政府网站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应当依据本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能,区别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信息的内容。各级政府网站应侧重发布本级政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和涉及本地区的重要信息、提供网上监督和县(市)长信箱等综合性宣传服务栏目;地直部门(单位)网站应侧重行业、部门的业务公开和服务事项,避免造成功能重叠或空缺。
网站建设应选择有利于信息交换、信息共享的开发技术,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使用开放源码的操作系统;积极遵循结构化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重视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的规范性,构筑数据共享的基础;优先选择跨操作系统的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产品。
栏目设置要求
各网站的栏目设置,要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网站栏目分“必设”和“选设”两类,必设栏目是按照地区统一要求和标准必须设置的栏目;选设栏目是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直各部门根据实际和工作性质、特点自行设置的栏目。
必设栏目:各地概况、政务公开、领导简介和信箱、政务信息、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
选设栏目:时事专题、经济信息、综合新闻、招商引资、人事任免、领导访谈、调查评议等。
信息管理要求
网站的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查、发布、更新、存储等工作。各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当以政务类信息为主,发布的信息应体现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以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原则,根据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网站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公开。各单位要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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