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五篇
第一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强坝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也是整体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
多元性原则,是指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
过程性原则,是指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6、激励性原则
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要注重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矫正,坚持月评、学期评、学年评的连续评价方法,达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目的。
7、民主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1、主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信息来源: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
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小论文写作、网页制作、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1、评价时间学生个人网页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评价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主要根据表一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待合格)。
3、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强坝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成立强坝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全校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人。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形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实施
(1)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为,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等。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 ①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② 本学期受学校处分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 ① 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
② 学期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 ③ 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
学校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强坝学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
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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