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调整版)
2016年8月
目 次
第一部分 总体说明
为统一各业务管理部门基本农田数据,规范基本农田建库工作,推动基本农田管理信息化建设,在考虑到基本农田数据库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相衔接,以及实现基本农田数据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年度更新功能需求基础上,
遵循《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以下简称《规程》)的基本要求,面向目前基本农田建库工作实际,对《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以下简称《标准》)的部分内容做以下调整补充。
本调整版作为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标准。
11 空间基准补充说明
补充内容:
(1) 基本农田数据库的高程基准;
(2) 地图投影和分带规则;
(3) 平面坐标系统;
(4) 基础数据源与尺度;
(5) 术语和定义中补充“要素”、“栅格数据”、“元数据”的解释说明。
12 要素调整说明
新增要素内容:
(1) “基本农田栅格要素类”;
(2) “基本农田文档要素类”;
(3) “基本农田标志牌”要素信息(在基本农田要素中新增);
(4) “基本农田划入划出”要素信息(在基本农田要素中新增);
(5) 表格要素中新增“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要素。
调整要素内容:
(1) “境界与行政区”要素中不再单独划分“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和“行政村”而是统一为“行政区”要素。
(2) “行政注记”要素的约束条件由“M”修改为“O”;
(3) “土地利用要素注记” 的约束条件由“M”修改为“O”;
(4) “等高线”、“高程注记点”要素的约束条件由“M”修改为“O”,“等高线注记”要素删除;
(5)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要素、“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要素删除;
(6) “基本农田数量变化”、“基本农田质量变化”要素及其相关信息内容删除;
(7) “基本农田保护区(BHQ)”、“基本农田保护片(BHP)”和“基本农田保护块(BHK)”要素名称分别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JBNTBHQ)”、“基本农田保护片(块)(JBNTBHPK)”和“基本农田图斑(JBNTBHTB)”;
(8) “地类图斑”要素、“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要素,分别直接全文引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相关规定中的“地类图斑”要素、“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要素。
13 要素属性结构调整
要素属性调整内容:
(1) “行政区”要素属性结构中增加“基本农田统计时点”、“备注”字段;
(2) “基本农田保护区”要素属性结构中“保护区编号”字段长度调整为“13”;增加 “质量等级代码”字段;“保护结束时间”字段约束条件由“M”修改为“O”,增加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注解;
(3)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要素属性结构中的“保护片(块)编号”字段长度改为16;“保护结束时间”字段约束条件由“M”修改为“O”;增加“四至范围”、“质量等级代码”、“保护片(块)面积”、“备注”字段 ;增加“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保护责任)属性扩展表”;
(4) “基本农田图斑”按《规程》中的表格设计,要素属性结构中的“基本农田图斑编码”字段长度改为20,“耕地类型”注记说明中的“T”改为“TT”,增加“PD”类型;将“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改为“基本农田面积”,将“权属性质代码”改为“权属性质”,增加“基本农田类型”、“坡度级别”字段;增加“基本农田图斑(保护责任)属性扩展表”、 “基本农田图斑(土地质量)属性扩展表”;
(5) “保护界线”要素中,将“界线说明”字段类型改为“Char”;
(6) “界桩”要素中,将“界桩点号”字段长度改为“19”,将“界桩类型代码”字段长度调整为“1”,增加界桩点号编号规则,同时删除“界桩点类型代码”字段;
(7) “基本农田标志牌”属性结构表在《规程》基础上中增加“标志牌类型”、“标志牌影像”字段,增加标志牌编号规则;
(8) “注记”要素中,将“注记方向”字段约束条件调整为“O”。
14 其他调整内容
(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2) 补充《标准》表44基本农田文档资料编码表内容;
(3) 在“基本农田数据库属性代码表”中增加“农用地等级代码表”;
(4) 基本农田界桩编号规则;
(5) 删除界桩点类型代码表。
15 《调整版》针对《调整试行版》调整内容
本调整版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内容不适应实际数据库建设需求,调整如下:
(1)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扩展属性表对三个字段代码进行调整,包括:“组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字段代码调整为“ZKTZMCDMJ”;“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字段代码调整为“ZCZCGKYDMJ”;“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字段代码调整为“ZSYJSLYDMJ”。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属性(保护责任)扩展表中,“组农户个数”字段长度由“2”修改为“3”。
(2) 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属性表中增加“标识码”字段;
(3)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属性结构表中,“耕地面积”字段值域由“>0”修改为“≥0”;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属性(保护责任)扩展表中,“组耕地面积”字段值域由“>0”修改为“≥0”。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中,“耕地面积”字段值域由“>0”修改为“≥0”。
(4) 表15“基本农田图斑属性(土地质量)扩展表结构(属性表名:JBNTBHTBZL)”中,删除“利用等”字段,并将“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耕作层厚度”、“标准耕作制度代码”等字段约束条件由“M”(必选)调整为“C”(可选)。增加表注。
《调整版》按《标准》体例编排,其中对《标准》有调整的章节内容已在文中详细说明,其余没做特别说明的章节内容按《标准》执行,《调整版》中原文引用。
第二部分 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来源及相关概念或图层
对应关系说明
16 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来源
(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从最新的经过部确认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获取;
(2) 土地利用信息数据,从最新的经过部确认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获取;
(3) 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从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获取;
(4) 基本农田划定数据,来源于最新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是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为基础获取;
(5) 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信息,从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获取。
17 相关标准和文件中基本农田概念或图层对应关系
表 1 相关标准和文件中基本农田概念或图层对应关系表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版) |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基本农田保护区js的基本数据类型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 |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 |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 | 基本农田保护片 | 基本农田保护片 |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 | — |
基本农田图斑 | 基本农田图斑 | 基本农田保护块 | 基本农田保护块 | 基本农田图斑 | 规划基本农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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