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关于DMF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中文翻译 药审中心最终核准
目录
I. 前言 (1)
II. 定义 (1)
III. DMF的类型 (2)
IV. DMF的申报 (2)
A. 传送信函 (3)
1. 首次申报 (3)
2. 修订 (3)
B. 管理信息 (3)
1. 首次申报 (3)
2. 修订 (4)
C. DMF内容 (4)
1. DMF的类型 (4)
content的中文翻译a.第一类:生产地点、厂房设施、操作步骤和人员 (4)
b.第二类:原料药、原料中间体、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或制剂 (4)
c.第三类:包装材料 (5)
d.第四类:辅料、着剂、香料、香精,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 (5)
e.第五类:FDA认可的参考信息 (6)
2.一般信息和建议 (6)
a.环境评价 (6)
b.稳定性 (6)
D. 格式、装订和移交 (6)
V. 查阅DMF的授权 (7)
A. 给FDA的授权信函 (7)
B. 给申请人、发起人和其他持有人的副本 (8)
VI. DMF受理和审阅政策 (8)
A.与DMF处理相关的政策 (8)
B. DMF审阅 (9)
VII. 持有人义务 (9)
A. DMF变更时按需通知 (9)
B. 建立授权查阅DMF的人员名单 (9)
C. 文件的年度更新 (10)
D. 代理的委任 (10)
E. 所有权转移 (10)
IX. DMF的终止 (11)
原料药、药用辅料及包材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DMF)I.前言
DMF是提交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它可以用来提供有关一种或多种人用药品的制造、加工、包装和贮藏中使用的设施、工艺和物料的详细机密信息。DMF的提交并无法律和FDA的规章的必需要求,提交与否完全由持有人自行决定。DMF中的信息可以用来支持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新药上市申请(NDA)、仿制药申请(ANDA)、其它的DMF、出口申请或以上文件中任何一种文件/申请的修订和补充。
DMF不能代替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新药上市申请(NDA)、仿制药申请(ANDA)或出口申请。DMF不存在批准或不批准。DMF中的技术内容只有在与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新药上市申请(NDA)、仿制药申请(ANDA)或出口申请审评有关系时才会被审阅。
本指导原则并非强制性要求(21 CFR10.90(b))。然而本文能提供符合管理要求的指导原则。申请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但是鼓励申请人提前与FDA的审评人员讨论重要的变化,以避免浪费精力和时间来
准备一个FDA日后可能不接受的DMF申请。
21CFR314.420中对DMF有所阐述。本指导原则旨在为DMF持有人提供有关准备和提交DMF方面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FDA)认可的程序步骤。本指导原则讨论了DMF的类型、每一类型必须的信息、DMF提交格式、指导DMF审阅的行政步骤和DMF持有人的义务。
总体来讲,撰写DMF是为了让文件持有人以外的另一方引用这些资料,但是文件内容并不泄露给另一方。当申请人需要引用自己的资料时,应该直接引用包含在自己的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新药上市申请(NDA)和仿制药申请(ANDA)中的DMF的信息,而不是另外建立一个新的DMF。
II. 定义
本指导原则中使用以下定义:
II.1. Agency(机构)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II.2 Agent(代理)或 representative(代表)指DMF持有人委托而与其联系的相应人员。
II.3. Applicant(申请人)指任何一个提交申请、简易申请或它们的修订及补充
申请以获得 FDA对一个新药或一个抗生素的批准的自然人或法人,或任何其他拥有被批准申请的自然人或法人(21CFR314,3(b))。
II.4. Drug product(制剂)指最终制剂形式,例如片剂、胶囊、或溶液,其中含有原料药以及通常(但并非必要)一种或多种其他成分。(21 CFR 314.3 (b))。
II.5. Drug substance(原料药)指在诊断、治愈、减轻病痛、、疾病预防或影响人体结构和功能等方面实现药理活性或其他直接效果的活性成分,但不包括合成该活性成份的中间体(21 CFR 314.3 (b))。
II.6. Export application(出口申请)指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802节要求而对未在美国批准上市药物提交的出口申请。
II.7. Holder(持有人)指DMF的自然人或法人。
II.8.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授权信函)指持有人或指定代理或代表允许FDA查阅DMF中的信息,以支持其他人申报的书面声明。
II.9. Person(自然人或法人)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和协会(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的201节(e))。
II.10. Sponsor(发起人)指负责或发起一个临床研究的自然人或法人。发起人可以是个人、制药公司、政府机构、学术单位、私营组织或其他组织(21 CFR 312.3 (b))。
III.DMF类型
文件类型有五种:
第一种类型:生产地点、厂房设施、操作步骤和人员
第二种类型:原料药、原料中间体、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或制剂
第三种类型:包装材料
第四种类型:辅料、着剂、香料、香精,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
第五种类型:FDA认可的参考信息
每个DMF只能包含一种类型的信息和所有支持数据。更多的关于每种类型所需要的信息的描述,可参见指导原则的第IV部分C节。DMF的支持信息和数据可以交叉引用任何其他DMF(中的信息或数据)(见第V部分)。
IV.DMF的申报
每个DMF申报应包括一封传送信函、申报的管理信息和本节中描述的特定信息。
DMF应该以英语撰写。申报内容中如包括其他语种,须提供准确的且经认
证的英文翻译。
DMF每一副本的各页应连续编号并标注日期。每个申请应该有一个更新过
的目录。
IV. A.传送信函
传送信函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IV. A.1.首次申报
a.申报项目确认:首次(申报)、DMF类型(按第III节中的分类法)和主题。
b. 如果已知某项申请需该DMF支持,则对其进行确定,包括每个发起人、申请人、持有人的名称和地址和所有相关的文件编号。
c.持有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名
d.打印的签名者姓名和职位
IV. A. 2.修订
申报项目确认:修订、DMF编号、DMF类型和修订的主题。
b. 申报目的的描述:例如,更新、配方改变或工艺改变。
持有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名
d. 打印的签名者姓名和职位
IV. B.管理信息
管理信息应该包括以下信息:
IV. B.1.首次申报
提供下列项目的名称和地址
DMF的持有人
公司总部
生产或加工工厂
供FDA通信的联系人
代理(如果有)
a 部分中列出的每个自然人或法人的特定职责
承诺声明
经持有人签名的声明,以保证DMF是现行的文件,并确保DMF的持有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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