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基本语法格式
通过CSS样式,网页设计者摆脱了原来的HTML语法的限制,可以进一步将各种HTML标记做更精确的定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浏览器都支持CSS样式表,因此,为了预防浏览器不支持CSS而出现的问题,最好将使用注释标记隐藏CSS样式。
1.基本语法
CSS样式的定义是由三个部分构成:选择符(selector)、属性(properties)和属性的取值(value)。基本格式如下: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其中,选择符可以是多种形式,一般是要定义样式的HTML标记,如BODY、P、DIV等。注意,属性和值要用冒号“:”隔开。例如:
body {color: Gray }
选择符body是指页面主体部分,color是控制文字颜的属性,Gray是颜的值。此例的效果是:此页面中使用body标记后所有的文字为灰。
如果属性的值是多个单词组成,必须在值上加引号。例如,所使用字体名称经常是几个单词的组合而成:
p {font-family: "华文行楷" }
此例的效果是:当在页面中使用p定义段落时,段落之间的字体为华文行楷。
当对一个选择符指定多个属性时,需要使用分号“;”将各个属性/值对分开。例如:
p {text-align: center ; color: black }
这个示例的效果为,页面中段落之间的文字居中显示,并且字体的颜为黑。
为了使定义的样式表阅读方便,可以采用分行的书写格式:
p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华文行楷"
}
2.选择符的组合
如果几个选择符具有相同属性值对,则可以把这几个选择符进行组合,用逗号将各选择符分开,以便减少样式的重复定义。例如:
h1,h2,h3,h4,h5,h6 { color: Blue }
这个选择符组合使得所有的标题定义的字体均为蓝。
3.类选择符
用类选择符能够把相同的HTML标记分类定义不同的样式。定义类选择符时,在自定义类的名称前加一个点号“.”。例如,使用分段标记<p>定义两个不同的段落,一个段落向左对齐,一个段落居中。则定义的两个类选择符如下:
p.left {text-align: left}
css外部样式表代码p.center {text-align: center}
然后,在不同的段落里使用相应的类。使用上面定义的两个类选择符如下:
<p class="left">这个段落左对齐</p>
<p class="center">这个段落居中排列</p>
类选择符的名称可以是任意英文单词或以英文开头与数字的组合,一般以其功能和效果简要命名。
类选择符还有一种用法,即在选择符中省略HTML标记名,这样可以把几个不同的元素定义成相同的样式。例如: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上面的代码片段定义.center类选择符为文字居中。该类可以被应用到任何元素上。下面使用h1标记(标题1)和p标记(段落)都归为“center”类。如下所示:
<h1 class="center">这个标题居中排列</h1>
<p class="center">这个段落也居中排列</p>
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很方便的在任意元素上套用预先定义好的类样式。
4.ID选择符
在页面中,元素的ID属性指定了某个惟一元素的标识,同样ID选择符可以用来对某个特定元素定义独特的样式。ID选择符的应用和类选择符类似,只要把CLASS换成ID即可。将上例中类用ID替代:
<p id="left">这个段落向左对齐</p>
定义ID选择符时,须在ID名称前加上一个“#”号。和类选择符相同,定义ID选择符的属性也有两种方法。在下面这个例子中,定义所有ID属性值为left的标记的样式:
#left
{font-size:24px;
font-weight:bold;
color: red;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此示例定义的样式为:字体大小24个像素,粗体,红,背景颜透明。
ID选择符的局限性很大,只能单独定义某个元素的样式,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5.包含选择符
当元素1中包含子元素2时,可以针对子元素2定义包含选择符。例如,下面对层div内的链接定义样式:
div a{font-size: 16px}
此示例定义的样式为:层内所有超链接的文字大小为16象素,而层外超链接的文字仍为默认大小。
6.样式表的层叠性
样式表的层叠性是指样式表的继承,样式表的继承规则是外部元素的样式会保留下来,继承影响该元素内所包含的其他元素。事实上,所有在页面中嵌套的元素都会继承外层父元素指定的属性值,有时还会把很多层嵌套的样式进行叠加,除非另外更改。例如,在DIV元素中嵌套P元素:
div { color: blue; font-size:10pt}
……
<div><p>这个段落的文字为蓝10号字</p></div>
这里使得P元素中的内容会继承DIV定义的属性。
有些情况下内部选择符不会继承外部选择符的值。例如,边界的属性值不会继承,一个段落不会有表格table一样的边界值。
另外,当样式表继承遇到冲突时,总是以最后定义的样式为准。如果上例中定义了P的颜:
div { color: blue; font-size:10pt}
p {color: red}
……
<div><p>这个段落的文字为红10号字</p></div>
在这段语句中,段落里的字体大小为10号字是继承div属性,而color属性则依照最后定义的
为red。
不同的选择符定义相同的元素时,要考虑到不同的选择符之间的优先级。ID选择符,类选择符和HTML标记选择符次之,因为ID选择符是最后加到标记上的,所以优先级最高,其次是类选择符。如果想超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important提升样式表的优先权,例如:
p { color: #FF0000!important }
.blue { color: #0000FF}
#id1 { color: #FFFF00}
同时对页面中的一个段落加上这三种样式后,字体的样式会依照被!important定义的将p元素内的内容以红显示。如果去掉!important,则依照优先权最高的ID选择符为黄。
7.样式表注释
可以在CSS中插入注释来说明代码的意思,注释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在浏览器中,注释并不显示。CSS注释以"/*" 开头,以"*/" 结尾,如下:
p{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ue; /* 文字为蓝 */
font-family:"华文行楷" /* 字体为华文行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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