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第一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
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第四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X。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第一节 运行维护组织
第六条.组织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
式。作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支机构实施信息系统的 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第七条.1、在管理层面,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 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
2、在生产操作层面,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是运行中心和分支机构设置的实体或虚拟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直接对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并接受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八条.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可根据维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
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操作层 需要,向申请抽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临时组成虚拟团队,参加分支机构设备 巡检,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二节 职责分工
第九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 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 责任制度;
2.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 期检查考核;
3.负责管理、考核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维保商),制定对维保商管 理办法和考核指标,收集整理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维 保商提高服务质量;
4.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 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推广;
5.组织各级维护部门、专业技术专家、维保商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 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6.负责归口管理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需求,组织编写相关方案 并进行评审,方案获得批准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联席会议,组织维护人员参 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8.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9.负责对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职责
1.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 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 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 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 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功能性的网站归档系统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 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负责收集各级维护部门、厂商的故障分析报告、运维报告(日、月、季)、巡检报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 门,并协助整改。
7.按季度收集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所有维护厂家的评分,进行季度考核。年 底向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书面调查、征求各信息系统使用单 位对各厂家维护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季度考核,进行年 度考核。
8.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 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 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9.组织召开故障分析会、维护例会,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问题并负责持 续跟踪。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 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质量情况,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 理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配合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参与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分析,协助信 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及时出系统运行质量或效率下降的原因,提出改进
建 议,参与编写升级、扩容、实施、测试方案,并配合具体实施; 4.及时查阅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交办任 务,并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5.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保商的管理和考 核;
6.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故障申告和服务请求。信息系统发生较大(III 级)或以上故障时,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汇报路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 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8.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落实配合人员,对巡检结果进 行盖章确认,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9.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 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 系统正常运行;
10.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故障处理、系统改进和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 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 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11.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12.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13.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对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和数 据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进行信息安全自我审核,每 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信息
安全情况。
第三节 维护界面划分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部门负责维护。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全行生产环境在线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 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 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 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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