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条款:第一百四十九条应当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问题:该条款是否混淆了确认和验证的定义?新版中的确认和验证定义是否科学?
讨论:
1、根据新版术语释义,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验证是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所以该条款将两者混为一谈,增加了大家对条款的误解。正解是根据验证的结果确定是否批准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验证只是证明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可靠性和重现性,而不是确认工艺参数。
2、条款对两者的定义欠妥,只是规定了对象的不同,而对其目的却表述的一模一样,都是证明达到预期结果。
两者的区别恰恰就在目的上。
确认是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或者标准,确认结果是证明对象与设计要求或标准的符合性
验证是已经有了明确的目的(确保产品质量),验证结果是证明对象(过程)的可靠性和重现性
看了GMP的讨论,常常谈到"验证",其实是确认(validation)的内容,觉得应该纠正过来:
一 不同的定义
ISO9000-2000 3.8.5 验证verific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满足的认定
注1:”已验证”一词用于表示相应的状态.
注2:认定可包括下述活动,如:
--变换方法进行计算;
validation verification--将新设计规范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规范进行比较;
--进行试验和演示;
--文件发布前的评审.
ISO9000-2000 3.8.6 确认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已确认”表示相应的状态.
注2: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是模拟的.
用这不同的定义来解释以下几个实例:
洁净厂房的洁净度是否达到十万级,是需要验证的,可以用测试的方法来验证.但洁净度十万级的环境是否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是要通过对生产过程进行确认的.
厂房熏蒸是个过程,应该用多少时间,用多少剂量可以达到预期目的,对这过程需要确认,而每次的熏蒸应该验证是否是用了这些时间和剂量.
产品设计后,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要进行设计验证,一般用检测的方法,如心电监
护仪的”频率响应”,超声诊断仪的”分辨率”,输液器的”连接牢固度”等等.但”频率响应”能否满足临床监护的需要/”分辨率”能否满足临床诊断的需要”连接牢固度”能否满足临床使用的需要是需要通过设计的确认来证实,
二 长期混淆的原因
这二个定义显然是有区别的,在我们医药行业内,引入国外的GMP管理经验,但在翻译时,并没有仔细推敲,所以把validation 翻译成了”验证”,包括许多资料也是这样翻译的,如Validation of Aseptic Pharmaceutical Processes 翻译为”无菌制药工艺的验证”([美]弗里德里克.卡利登编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译).这样长期以来对这二个不同的定义混淆在一起,在执行GMP中也有模糊的理解.
ISO9000对这二个概念进行了不同的定义,所以GB/T19000很准确地翻译成我们现在所用的验证和确认,包括YY/T0287 所用到的这二个定义.如”设计的验证”和”设计的确认”,如”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有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都区别了这二个概念.
三/在概念混淆下的现状
由于概念的混淆不清,目前有些应该确认的过程用验证所替代了,如果这样,质量保证的水平大为降低.,案例:
制水(工艺用水)是个过程,这过程的结果是水达到预期的要求(如纯水/注射用水),是否能够达到要求,可以用检测的方法来验证,但生产中用检测的方法是不可能的,如某个技术要求的检测(试验)需要较长的周期(无菌检测需要14天),所以这样的制水过程是个特殊的过程,需要对这过程进行确认,这确认应该通过客观证据证明这个制水过程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持续地制备出符合要求的水,这确认过程包括了设备的安装验证(IQ)/制水系统的运行验证(OQ)和制水结果的性能验证(PQ)[Qualification直译是”资格”,这里译为验证更准确],其中的”PQ”是可以用检验的方法来验证的.这样经过确认,这系统运行的结果认为是能够满足要求的不需要再经过检验而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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