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业(课程)资源建设申报与验收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专业/课程教学资源(以下简称资源)是“互联网+职业教育”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推动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领域综合应用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学校资源建设,提升资源建设和应用效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资源类型
资源类型一般包括文本类素材、演示文稿类素材、图形(图像)类素材、音频类素材、视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和虚拟仿真类素材等。资源库内容还应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网络/在线课程、作业及测评系统、习题库(试题库)、企业案例、就业与岗位、安全教育、产品及文化展示、就业创业平台、企业网站链接,以及导学助学系统等。
第三章建设流程
素材资源网站申报。项目一般由负责人所在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填写《年度资源建设申报方案》(附件1),汇总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答辩。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课程和信息化建设专家,对方案和预算价格进行论证,组织答辩。
修改提交。专家论证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方案。同意后,方可提交学校,列入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范围。
组织建设。按照学校项目建设流程开展采购和建设。
验收。资源建设验收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团队,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
第四章建设重点
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高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资源的占比。
视频类素材注重叙事性和完整性,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用于讲解知识点或技能点;
动画类素材注重逻辑规律运动的形象表达,将抽象微观黑箱的概念可视化,用于演示抽象概念、复杂结构、复杂运动等;
虚拟仿真类素材注重现场感和体验,主要用于展现“看不见、进不去、动不得、难再现”等不能开展现场教学的场景环境过程。
第五章责任落实
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资源建设和应用质量,并对资源的合法性、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及知识产权负责。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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