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Narratology)
    叙事学(Narratology法文中的“叙述学”(narratology),是由拉丁文词根narrato(叙述)加上希腊文词尾logie(科学)而构成的。七卷本的《大拉霍斯法语词典》是这样解释“叙述学”一词的:“人们有时用它来指称关于文学作品结构的科学研究。”新版《罗伯特法语词典》对该词所下的定义则是:“关于叙事作品、叙述、叙述结构以及叙述性的理论。”两种定义颇有出入,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重视对文本的叙述结构的研究。简单说来,叙述学就是关于叙述本文的理论,它着重对叙事文本作技术分析。
     尽管“叙事学”一词在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T.Todorov)正式提出,但人们对叙事的讨论却早就开始了。柏拉图对叙事进行的模仿(mimesis)/叙事(diegesis)的著名二分说可以被看成是这些讨论的发端。李斯特(Thomas Lister)于1832年就利用“叙述视点”来分析小说作品,同时期的另一位学者洛克哈特(John Gibson Lockhart)更是使用这一术语来探讨如何使作者与自己的作品保持恰当的“距离”。殷企平等:《英国小说批评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后来经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全面讨论,福斯特(E.M.Forster)和马克.肖尔(M.Schorer)等的深入发挥,叙述视点成为小说批评(自然也包括叙事学)中最为重要的术语之一。
     托多罗夫首次提出叙事学一词时,给"Narratology"的定义是: 叙事学:关于叙事结构的理论。为了发现结构或描写结构,叙事学研究者将叙事现象分解成组件,然后努力确定它们的功能和相互关系。Todorov,T.Grammaire du Decameron[M].Mouton:The Hague,1969.p69。
     托多罗夫综合各家论述,借用语言学中的关键术语,对最小叙事单元、序列和文本进行了描述。他认为,叙事中的最小单位是一些基本命题,可以是表示行动元的命题,如:“X是国王”,也可以是表示动作的命题,如“X娶了Y”。五个命题构成一个序列:表示初始平衡的命题——表示外力侵入的命题——表示失去平衡的命题——表示恢复平衡力量的命题——表示新平衡的命题。而序列按照嵌入、接续、交替等方式结合起来就构成完整的叙事文本。Selden,R.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M].Kentucky: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1986.p60-61.
     法国人类学家兼结构主义者列维-斯特劳斯(L.Strauss)对神话进行研究之后,发现在浩如烟海的神话底下隐藏着某些永恒的普遍结构,任何特定的神话都可以被浓缩成这些结构,这就是叙事中所谓的“深层结构”,其中的变项是一些普遍的文化对立(如生/死、天堂/尘世等)和处于这些对立项之间的象征符号。在不同的文化中,这些深层结构将演变出具有不同价值的表层结构。Levi-Strauss,C.The structure study of myth[A].In Structural Anthropology[C].New York:Anchor,1955.
     俄国形式主义者普罗普(Propp)依据对俄罗斯民间故事的研究,对事件的功能进行了明确分类,同时提出与这些功能相对应的人物类型。格雷马斯(Greimas)继承并发展了普罗普的分析模式。他将后者对民间故事的分析方法扩展到所有叙事,提出与行动相关的三对共六种“行动元”概念,即:与愿望、探求和目标相对应的主体和客体;与交流相对应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与辅助支持或阻碍相对应的帮助者和阻挠者。同时,格雷马斯压缩了普罗普提出的功能种类,并将它们归入三种序列结构:契约型结构、完成型结构和离合型结构。如契约型结构中,叙事可能采取两种模式来进行:
     契约——违背契约——惩罚
     缺乏契约(秩序)——重建契约(秩序)
     Selden,R.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M].Kentucky: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1986.p59
     并非所有叙事学者都认同上面的分析模式,比如布雷蒙(Bremond)认为格雷马斯关于叙事序列的分析不能囊括所有叙事现象。他在肯定普罗普的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叙事的基本序列由下列三个功能组合而成:
     1)表示可能发生变化的功能;
     2)表示是否实施这种变化的功能;
     3)表示变化是否实现的功能。
     由这三个功能组成的基本序列互相结合产生复合序列,布雷蒙列举了“首尾接续式”、“中间包含式”和“左右并连式”等几种常见类型。布雷蒙:《叙事可能之逻辑》[A].张寅德选编:《叙事学研究》[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3—176页。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区分了“核心”和“催化”两种功能,核心功能以其依据的行为为故事“打开或结束一个未定局面”,而催化功能表示的行为则只起连接作用。巴特:《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A],张寅德选编:《叙事学研究》[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2页。.
     苏姗.兰瑟(Susan Lanser)将声音作为“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探讨叙述声音和女性作家写作的关系。
     Lanser,S. Fictions of Authority:Woma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M].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2.17.
     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则将声音看成是叙事“为达到特殊效果而采取的(修辞)手段”,探讨声音在叙事交流中所起的作用。
      Phelan,J.Narrative as Rhetoric:Technique,Audiences,Ethics,Ideology[M].Columbus: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6.22.
     
     语式用来描述叙事信息调节,热奈特区分了两种调节方式,即距离控制(即叙事信息数量控制)和投影控制(即叙事角度控制)。这儿的关键术语是聚焦者,指充当叙事视角的眼光。叙事可以采取叙述者聚焦(如全知型三人称叙事),也可以采取人物聚焦(如一人称叙事或三人称有限视角叙事)。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叙事都混合采用两种聚焦方式。Jahn,M.Poems,Plays,and Prose:A Guide to the Theory of Literary Genres[M].Cologne:University of Cologne,2002.p57.
     热奈特在分析叙事聚焦之后进一步指出,选择了某类叙事聚焦,也就选择了信息数量和叙事角度,因为特定的聚焦只能感知到某些信息,如果叙事超越了这些信息,则被视为“视角越界”。但他同时指出,很多情况下视角越界并不影响读者的阅读和判断,读者的认知策略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地排除这些越界可能带来的阅读困难。Genette,G.Narrative Discourse[M].Trans.Jane E.Lewin.Oxford:Blackwell,1980.p143-147.
     另一位颇有影响的叙事学家(Franz K.Stanzel)则没有区分语态和语式,而是提出了一个“叙事情景”的概念。斯坦泽尔将叙事情景分为三种:第一人称的叙事情景、叙述者的叙述情景,人物的叙述情景,并描述了每一叙述情景中的典型特征,包括叙述者的参与程度、距离、知晓范围、目的、可靠性、声音和聚焦情况等。Stanzel,Franz K.A Theory of Narrative[M].trans.Charlotte Goedsch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p18.
     热奈特根据叙述者的干预程度对人物话语和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进行了区分:叙述体(叙述者行使最大干预)、间接体(叙述者实施部分干预)、直接体(叙述者实施最小干预),同时在间接体中特别分析了自由间接体,在直接体中分析了自由直接体。Genette,G.Narrative Discourse[M].Trans.Jane E.Lewin.Oxford:Blackwell,1980.p125-128.
     同样,对人物意识的表达方式也有心理叙述方式、戏剧独白、内心独白、思维风格等几种。
     Jahn,M.Poems,Plays,and Prose: A Guide to the Theory of Literary Genres[M].Cologne:University of Cologne,2002.p92-95.
       
     帕维(Pavel)在情节的研究中,既突出了事件和转化的重要性,又勾勒了情节中的动力、张力和阻抗因素。Pavel,Thomas G.The Poetics of Plot:The Case of English Renaissance Drama[M].Manchester:Manchester UP,1985.
     普罗普给“功能”的定义(功能是人物的一种行为,由它对行动进程所具有的意义来界定)中,就预设了作者赋予叙事的意义,其结果是,对形式进行预先阐释后再对形式进行描述。整合研究模式也研究叙事的形式,但将其放在读者的阅读语境中,叙事形式的意义只有在读者的阐释框架中才能体现出意义,从而将叙事意义的确定权交给了读者。赫尔曼D.引言[A]..《新叙事学》[C] 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3页。
     美国知名的叙事学者杰恩(M.Jahn)评价道,今天的叙事学“是‘叙事学+X’的研究模式”,这里的"X"无论是女性主义还是性别研究,是文化研究还是后殖民研究,他觉得“都很有研究价值”
     Jahn,M.Poems,Plays,and Prose: A Guide to the Theory of Literary Genres [M].Colog ne :University of Cologne,2002.
     
     在《后现代叙事理论》(1998)一书中,马克.柯里提出当代叙事学“转折”的特点是“从发现到创造,从一致性到复杂性,从诗学到政治学”。(注:Mark Currie,Postmodern Narrative Theory,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p.2.)
     雅克.德里达、保罗.德曼、J.希利斯.米勒等都不会愿意贴上“叙事学”这一标签,但柯里却将他们视为“新叙事学”或“后结构主义叙事学”的代表人物。奥尼伽和兰达在《叙事学导论》(1996)一书中,也将“后结构主义叙事学”的标签贴到了希利斯.米勒的头上。(注:Susana Onega and J.A.G.Landa,Narratology,London:Longman,1996.)但米勒自己却与叙事学划清了界限,并将自己的《解读叙事》(1998)称为一本“反叙事学”(ananarratology)的著作。(注:J.Hillis Miller,Reading Narrative,Norman:Univ.of Oklahoma Press,1998。值得一提的是,“叙事学”与“反叙事学”的实证分析也存在某种程度的互补关系(详见申丹《解构主义在美国——评J.希利斯.米勒的线条意象》,载《外国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第5-13页)。)叙事学在叙事规约之中运作,而解构主义则旨在颠覆叙事规约,两者在根本立场上构成一种完全对立的关系。柯里认为,将后结构主义批评理论视为一种新的叙事学是对叙事学的拯救,说明叙事学并未死亡。而实际上,将解构主义视为“叙事学”的新发展就意味着“叙事-学”(narrat-ology)的彻底死亡,因为这完全颠覆了叙事学的根基。
     
     真正造成叙事学在西方复兴的是后经典叙事学
     我们不妨依据研究目的将后经典叙事学分为两大类,一类旨在探讨(不同体裁的)叙事作品的共有特征。与经典叙事学相比,这一类后经典叙事学的着眼点至少出现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转移:(1)从作品本身转到了读者的阐释过程,譬如赫尔曼在《故事逻辑》一书中,十分关注读者对故事逻辑的建构。(注:David Herman,Story Logic,Lincoln:Univ.of Nebraska Press,2002.)与后结构主义形成对照,后经典叙事学家认为叙事作品的阐释有规律可循。此外,尽管后经典叙事学家考虑读者的阐释框架和阐释策略,但他们承认文本本身的结构特征,着力探讨读者与文本的交互作用。
     (2)从符合规约的文学现象转向偏离规约的文学现象,或从文学叙事转向文学之外的叙事,譬如理查森关注后现代主义文学如何造成叙述言辞和故事时间的错乱,导致故事和话语难以区分。(注:Brian Richardson,"Denarration in Fiction:Erasing the Story in Beckett and Others,"Narrative 9(2001):168-175;"Beyond Story and Discourse:Narrative Time in Postmodern and Nonmimetic Fiction,"in Narrative Dynamics,edited by Brian Richardson,Colunbus:Ohio State Univ.Press,2002,pp.47-64.)
     理查森对于“故事-话语”之分在现实主义作品中的适用性没有提出任何挑战,而仅仅旨在说明在非模仿性的作品中,这一区分不再适用。他依据非模仿性作品的结构特征,提出了“解叙述”(denarration,即先叙述一件事,然后又加以否定)这一概念,并对不同形式的时间错乱进行了系统分类。与此相对照,后结构主义叙事理论家则旨在通过文本中的复杂现象或意义的死角来颠覆经典叙事学的概念和模式,从根本上否定结构的稳定性。
     (3)在探讨结构规律时,后经典叙事学家采用了一些新的分析工具。譬如莱恩和多尔泽尔等借鉴了语义学、人工智能的分析方法,来描述不同体裁的叙事作品的结构特征。(注:Marie-Laure Ryan,Possible Worlds,Artificial Intelligence,and Narrative Theory,Bloomington:Indiana Univ.Press,1991;Lubomir Dolezel,Heterocosmica:Fiction and Possible Worlds,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Press,1998.)
     (4)从共时叙事结构转向了历时叙事结构,关注社会历史语境如何影响或导致叙事结构的发展。
     (5)从关注形式结构转为关注形式结构与意识形态的关联,但对结构本身的稳定性没有提出挑战。女性主义叙事学家兰瑟就十分关注不同叙述类型与性别政治的关联。(注:参见Susan S.Lanser,Fictions of Authority:Wome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Ithaca:Cornell Univ.Press,1992;"Sexing the Narrativeropriety,Desire,and the Engendering of Narratology,Narrative 3(1995):85-94.)除此之外,叙事学家还对经典叙事学的一些概念如“隐含作者”、“叙事性”、“叙述过程”等进行了重新审视,旨在清理有关混乱,使这些概念更为切合实际。
     另一大类后经典叙事学家以阐释具体作品的意义为主要目的。其特点是承认叙事结构的稳定性和叙事规约的有效性,采用经典叙事学的模式和概念来分析作品(有时结合分析加以修正和补充),同时注重读者和社会历史语境,注重跨学科研究,有意识地从其它派别吸取有益的理论概念、批评视角和分析模式,以求扩展研究范畴,克服自身的局限性。
     可见,后经典叙事学与经典叙事学不仅联手与后结构主义叙事理论构成一种对立关系,而且两者在叙事学内部构成一种互动的共存关系。
      赫尔曼接下来探讨了事件的类型。他提到叙事学界近年来对事件类型的分析得益于一些相邻领域(行为理论、人工智能、语言学、语言哲学)的新发展,将“事件”与“状态”作了进一步的细分。譬如莱恩将事件分为(a)“发生的事”(happening)、(b)“行动”(action)和(c)“旨在解决矛盾的行动”(move)。(a)指偶然发生的事,而非有意为之;(b)指为了某种目的采取的行动;(c)指为了重要目的采取的行动,旨在解决矛盾,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第三类是叙事作品兴趣之焦点,应与偶然或惯常的行动区分开来。(注:Marie-Laure Ryan,Possible World,Artificial Intelligence,and Narratiue Theory,pp.129-134.)赫尔曼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在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主人公变成一只大甲虫属于“发生的事”;他用嘴来打开卧室的窗户是一个“行动”;他试图与办公室的经理进行交流(但未成功)这件事属于“旨在解决矛盾的行动”。这是完全依据行为目的进行的结构分类,没有考虑文本的具体语境。
     一个叙事结构或叙述技巧的价值既来自其脱离语境的共有功能,又来自其在具体语境之中的特定作用。在1999年出版的《修辞性叙事学》一书中,卡恩斯批评热奈特的《叙述话语》不关注读者和语境。在评论热奈特对时间错序(各种打乱自然时序的技巧)的分类时,卡恩斯说:“一方面,叙事作品对事件之严格线性顺序的偏离符合人们对时间的体验。不同类型的偏离(如通常所说的倒叙、预叙等等)也会对读者产生不同的效果。另一方面,热奈特的分类没有论及在一部具体小说中,错序可能会有多么重要,这些叙事手法在阅读过程中究竟会如何作用于读者。换一个实际角度来说,可以教给学生这一分类,就像教他们诗歌音步的主要类型一样,但必须让学生懂得热奈特所区分的‘预叙’自身并不重要,这一技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文本、修辞和文化方面的语境。”(注:Micheal Kearns,Rhetorical Narratology,Lincoln:Univ.of Nebraska Press,1999,p.5.)卡恩斯一方面承认倒叙、预叙(即提前叙述后来发生之事)等技巧会对读者产生不同效果,另一方面又说这些技巧“本身并不重要”。但既然不同技巧具有不同效果(譬如,在脱离语境的情况下,倒叙具有不同于预叙的效果),就应该承认它们自身的重要性。由于没有认清这一点,卡恩斯的评论不时出现自相矛盾之处。他在书中写道:“《贵妇人画像》中的叙述者与《爱玛》中的叙述者的交流方式有所不同。两位叙述者又不同于传记中的第三人称叙述声音。……作为一个强调语境的理论家,我认为马丁的评论有误,因为该评论似乎认为存在‘第三人称虚构叙事的意义’。”(注:Micheal Kearns,Rhetorical Naatology,Lincoln:Univ.of Nebraska Press,1999,p.10.)
     
     “经典叙事学”与“后经典叙事学”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中外学界普遍认为是一种后者替代前者的进化关系。
     英国学者戴维.洛奇在20世纪70年代末采用经典叙事学的概念对海明威的《雨中猫》进行了分析,戴卫.赫尔曼在《新叙事学》一书的“导论”中,以这一分析为例证来说明经典叙事学如何落后于后经典叙事学。(注:David Herman,"Introduction"to Narratologies,edited by David Herman,Columbus,Ohio State Univ.Press,1999,p.4-14.该书中文版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新叙事理论译从”中的一本(马海良译)。
     在赫尔曼看来,叙事语法、叙述诗学、叙事修辞这三个项目“现在已经演化为单一的叙事分析项目中相互作用的不同方面了”。(注:David Herman, "Introduction"to Narratologies,edited by David Herman,Columbus,Ohio State Univ.Press,1999,p.9.该书中文版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新叙事理论译从”中的一本(马海良译)。这篇文章为卡法莱诺斯所著,意在探讨叙述话语对信息的延宕和压制对故事的阐释有何影响。在具体分析阐释过程之前,卡法莱诺斯建立了下面这一叙事语法模式:
     开头的均衡〔这不是一种功能〕
     A (或a)破坏性事件(或对某一情景的重新评价)
     B 要求某人减轻A(或a)
     C C行动素决定努力减轻A(或a)
     C' C行动素为减轻A(或a)采取的初步行动
     D C行动素受到考验
     E C行动素回应考验
     F C行动素获得授权
discourse
     G C行动素为了H而到达特定的时空位置
     H C行动素减轻A(或a)的主要行动
     I (或I之否定)H的成功(或失败)
     K 均衡
     这一模式综合借鉴了好几种著名经典叙事语法。(注:爱玛.卡法莱诺斯《似知未知:叙事里的信息延宕和压制的认识论效果》,见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注9。)“
     卡法莱诺斯采用这一模式对亨利.詹姆斯的《拧螺丝》以及巴尔扎克的《萨拉辛》进行了分析。她说:“这两部作品所呈现的叙事世界都讲述了另一个叙事世界的故事。这种结构提供了一组嵌入式事件(被包含故事里的事件),可以从三个位置感知这些事件:故事里的人物、被包含故事里的人物、读者。三个位置的感知者观察同样的事件。不过,并非所有事件都能从所有位置上去感知,事件也并非以同样的顺序向每一个位置上的感知者展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位置上的感知者的阐释,测试压制和延宕的信息所产生的效果。”(注:爱玛.卡法莱诺斯《似知未知:叙事里的信息延宕和压制的认识论效果》,见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不难看出,卡法莱诺斯的目的不是阐释这两部作品的意义,而是旨在通过实例来说明延宕和压制信息在通常情况下会产生何种认识论效果。在此,我们不妨借用拉比诺维茨率先提出的四维度读者观:(1)有血有肉的个体读者;(2)作者的读者,处于与作者相对应的接受位置,对人物的虚构性有清醒的认识;(3)叙述读者,充当故事世界里的观察者,认为人物和事件是真实的;(4)理想的叙述读者,即叙述者心中的理想读者,完全相信叙述者的言辞。(注:Peter J.Rabinowitz,"Truth in Fiction:A Reexamination of Audiences,"Critical Inquiry 4 (1976):121-41。参见申丹《多维,进程,互动:评詹姆斯.费伦的修辞性叙事理论》,载《国外文学》2002年第2期,第3-11页;申丹《语境、规约、话语——评卡恩斯的修辞性叙事学》,载《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年第1期,第1-9页。)
     “至于特定感知者是否意识到断点的存在,则不予深究”;“无论选取哪一种〔以往的〕阐释,只要知道了这一事件,就会引起对以前事件的回顾和重新阐释。”(注:爱玛.卡法莱诺斯《似知未知:叙事里的信息延宕和压制的认识论效果》,见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17、5页。)
     赫尔曼说:“如果海明威的形式设计之下潜藏着这样的规范和信念,那么男性读者与女性读者在阐释那些技巧时的关键差异在什么地方?而20世纪90年代的男性读者与20世纪20年代的男性读者的情况又如何?那些技巧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是‘相同的’吗?还是说叙事形式在不同语境中具有新的涵义或意义,因而必须把形式本身重新描述为语境中的形式(form-in-context)或作为语境中的形式来研究?”(注: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莱恩在《电脑时代的叙事学》里的一段文字:“关于递归现象,叙事学家们至少对其中一种形式是非常熟悉的,那就是故事套故事或故事里嵌着故事。这种嵌入现象也可以用‘堆栈’及其连带运作‘推进’和‘弹出’等计算机语言予以比喻性的描述:文本每进入一个新的层次,就将一个故事‘推进’到一个等待完成的叙事堆栈上;每完成一个故事,就将它‘弹出’,注意力返回到前面的层次。”(注:玛丽-劳勒.莱恩《电脑时代的叙事学:计算机、隐喻和叙事》,见戴卫.赫尔曼主编《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页。)
     在解构主义风行、怀疑论盛行之时,有的叙事学家给“事实”、“证据”、“现实”、“结构”等等统统打上了引号。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当代诗学》2002年第二版中说:“现在我认为,这些引号其实可能具有双重意义,既象征怀疑,又象征一种愿望,想在某种程度上保留这些遭到破坏的概念。”(注:Shlomith Rimmon-kenan,Narrative Fiction:Contemporary Poetics(2[nd] edition),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2,p.140.引语中提到的奥尼尔的著作是:Patrick o' Neill,Fictions of Discourse:Reading Narrative Theory,Toronto:Univ.Of Toronto Press,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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