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蓝鼎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章程
经二零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零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劳动人事和工会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1993年2月28日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生(1993)6]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420000000008800。
《公司法》颁布后,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严格规范,已完全达到规定条件。1996年 11月 19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鄂体改(1996)255]号文,确认公司的规范工作符合国务院[国发(1995)17]号文件精神,同意转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办理了重新登记手续。
2009年2月17日起,根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放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决定,公司在湖北省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不变。
第三条公司于2000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其中,5500万股A股于200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640万股内部职工股按有关规定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BEI LANDING HOLDING 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131号,:4330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1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发生董事长辞职或空缺情况,由副董事长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模板王怎么下载字体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稳健发展,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和员工创造长期价值和长远利益。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纺织品(包括经编毛毯、纺织面料、服装等)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公路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料加工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旧城改造、土地开发;市政设施建设;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票,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1993年3月26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成立时总股本为5500万股,主发起人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投入折为3840万股,占总股本的69.82%,其他三家发起人湖北省经济开发公司、湖北省纺织品公司、华夏证券湖北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997年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7)18号]文批准同意公司1996年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按10:5比例送红股,送股后的总股本为8250万股。
1998年3月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8)17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1997 年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按10:6比例送红股,送股后总股本达到132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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