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社会》第三章 婚姻、家庭的产生与发展
一、本章的重点、难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婚姻、家庭的基本含义和它的本质,了解婚姻、家庭的历史发展情况,知道人类的婚姻与家庭是不断发展的,婚姻和家庭的模式也是不断变化的,以利确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本章的重点是婚姻、家庭的含义与发展,难点是怎样确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二、本章主要内容提示
本章分为15个问题概述如下:
1.婚姻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婚姻是基于性爱基础之上的,为社会或国家所认可的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合法形式。一般的婚姻都经历了择偶过程、嫁娶过程、维持适应过程和自然或人为的解体过程。它是通过一定的仪式以及由此所衍生的社会关系具体表现出来的。婚姻的存在有其客观的生理基础、心理基础和社会基础。当一个正常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生理成熟阶段后,就会出现对异性的向往和性的
要求,婚姻的心理基础主要表现在由男女遗传因素所决定的性心理活动,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冲动性、直觉性和隐含性的特点。婚姻的社会基础表现在社会环境因素对婚姻关系生成、维持适应和解体的制约作用,主要包括性环境因素、个体的经济社会地位、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等。
2.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种社会制度的婚姻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最初,男女之间性的结合只是一种生理的表现,是在繁衍的自然法则作用下,由于承继人类种的繁植,纯属人类自然本能的反映,不能称之为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开始对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做出种种规定和限制。这些规定和限制,一方面表现为道德和社会风俗习惯的力量;另一方面表现在它的社会属性,这样就能使婚姻能够得到社会或国家的承认、保护、指导,成为稳定社会,协调人们相互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这是婚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区别于一般男女两性关系的根本所在。所以,婚姻的本质既表现在它的自然属性上,同时又通过它的社会属性表现出来。婚姻在本质上是婚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性是婚姻的基础,但不等同于婚姻的全部,婚姻的其他的规定性主要表现为由法
律和习惯所固定下来的夫妻关系、姻亲关系等,表现为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的统一,使男女双方人格得到统一。
3.婚姻有哪几种类型?
人们在选择伴侣的过程中,不是盲目的,而是根据个人的喜好和社会地位决定的。人们需要爱或被人爱,标准各不相同,有人偏重于情感,有人偏重于实际。于是,把较注重实际的,称为功利型婚姻;把较注重情感的称为内涵型婚姻。功利型的婚姻并不重视伴侣间的亲密关系,更多关注于实际的需要或方便,仅是为了个伴侣协助养育子女,或解决一些物质的享受、事业的发达或满足于自身的最基本的经济保障。内涵型婚姻的基本特点是男女双方彼此有深厚的感情,彼此心目中衡量的标准不是对方的经济条件,而是重视两个人在感情方面有否协调,夫妻之间就表现为一种互动关系。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婚姻是完全功利型的或完全内涵型的,我们可以将这两种婚姻作为一条直线中的两个极端。婚姻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人的生命质量的高低。
4.家庭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家庭是由男女通过婚姻而结合、组成的,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学术界有关家庭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是人口生产关系论,认为家庭是以一定形式的经济为基础的人口生产关系,家庭的社会职能是通过人的生产和再生产来维持生命的延续和人类的延续,从而为社会的存在和良性循环提供最基本的保证。
二是经济关系论,认为家庭最本质的是经济关系,家庭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家庭内人与人的关系也是由客观的经济关系决定的。
三是感情关系论,认为家庭最本质的关系是男女之间情感关系。有没有感情,是否互爱是家庭建立的关键,彼此有感情,愿意共同生活在一起是组成家庭的基础,感情在家庭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是多层次论,认为家庭的本质是多层次的,是社会关系、物质关系和人本身的生产关系三个层次的综合。
总之,对于家庭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一种社会组织,以及由各种社会关系引起的综合反
映,是对家庭从多方面来考察的重要因素。
5.家庭的结构有什么特征?
家庭的结构是指家庭内部的构造,即成员的相互关系。按照家庭的组成成员及其数量,大致可分成以下几种家庭结构类型:
⑴核心家庭,即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其特征是:人数少、规模小、结构简单,只有一对配偶、一个权力和活动中心。
⑵扩大式家庭,指由两对或两对以上的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扩大家庭又可分为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两种。主干家庭即直系家庭,是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由核心家庭为基础发展而来的,权力和活动中心仍是一个,但同时也存在一个次中心。联合家庭,又称大家庭或复式家庭,指至少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这种家庭有的多代多偶,存在着一个权力和活动中心,以及几个次中心或几个权力和活动中心,结构松散,不太稳定。
⑶其他家庭形式,是指丧失配偶的孤老家庭;丧失父母的未婚兄弟妹组成的家庭;或者
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
6、家庭发展经历几个阶段?
一个家庭的发展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⑴单身期。这是一个成年人离开父母独居的时期,也是一个成年人的择偶时期。
⑵新婚期。新婚燕尔,家庭在结构上表现为年轻夫妻、无子女。
⑶“满巢”Ⅰ期。这时家庭中已有一个新的生命,家庭结构是一对年轻夫妻和一个处在学龄前的孩子组成。
⑷“满巢”Ⅱ期。这时的家庭最平凡而又充实,夫妻俩围绕着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而劳累。
3类人禁止离婚 ⑸“满巢”Ⅲ期。这时孩子已经长大独立生活,但父母仍须在其学业、前途、婚姻等方面予以支持。
⑹“空巢” Ⅰ期。结婚已很久,子女已成人另有居处,夫妻俩仍有劳动能力。
⑺“空巢” Ⅱ期。已退休的老年夫妻,子女早已离家分居。
⑻鳏寡就业期。独居老人,尚有劳动能力。
⑼鳏寡退休期。独居老人,已退休养老。
7.家庭的功能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家庭对于个人和社会具有不同的功能。对个人的功能主要包括有生养子女的责任;对家庭提供经济保障;为家庭提供感情的保障。家庭对社会的功能主要包括生育后代;性行为的管理;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贡献;维护社会秩序等。
家庭的功能有以下特征:
⑴家庭功能的多面性。家庭担负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它能满足人类多种基本的需要,这是任何其他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
⑵家庭具有满足个人和社会最基本需要的功能。家庭可以为人们提供满足生存必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可以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可以进行人口再生产,以满足社会不断延
续的需要;家庭还可以传递社会文化,以保证社会生活得以继续。
⑶家庭可以独立地满足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需要。
8、什么叫血缘家庭?
血缘家庭出现在人类的蒙昧时期,血缘家庭是在同辈分内部发生两性关系的婚姻集团。相同辈分的人互为夫妻,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血缘家庭。按照这种制度,两性关系是根据母系世代来划分的,这种婚姻家庭形式又称作等辈婚或兄妹婚,是婚制的最初阶段。血缘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也是一个生产单位。从婚姻制度上说,血缘家庭排除了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不同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性关系。它的基本特点是:血缘婚和知母不知父。血缘家庭是人类社会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也是人类第一种家庭形式。马克思指出,它是最简单的从而又是最古的家庭制度,在原始时代实难出任何另外一种可能有的开始的家庭形式。妇女在生产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氏族成员过着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平等生活。
9、什么是普那路亚家庭?
普那路亚家庭是人类的第二种家庭形式,产生于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是婚制最发展、最典型的阶段——族外婚制阶段。它的特点是,绝对禁止集团成员之间的性交关系、婚姻关系,成员内部实行“非性关系”,人们只能在集团之外寻性伴侣或婚姻配偶,兄弟妹之间不再存在夫妻关系,这是家庭组织的一个进步。“普那路亚”这个名称来自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岛的土著人。“普那路亚”是夏威夷语,亲密伙伴的意思。在那里,婚姻是在两个以上的集团之间发生的。一个集团是由若干兄弟和他们的妻子组成,这种集团是以作为丈夫的兄弟为基础的,妻子把丈夫的兄弟也叫做自己的丈夫,共享其夫的妻子之间互称“普那路亚”,表明她们之间不一定都是直系妹关系,而是亲密的伙伴关系;另一个集团是由若干妹和她们的丈夫组成,这种集团是以作为妻子的妹为基础的,丈夫把妻子的妹也叫做自己的妻子,共享其妻的丈夫间也互称“普那路亚”,表明他们之间不一定都是直系兄弟关系,而亲密的伙伴关系。普那路亚家庭是在自然选择原则的作用下产生的,是经济发展状况下的产物。普那路亚家庭是从血缘家庭中产生出来的。
10、什么是对偶婚家庭?
对偶家庭是人类家庭发展的第三种形式,它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的时期。对偶
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制)过渡时期的一种婚姻制度。对偶婚是一对男女比较固定的一种同居关系,有以下几个特征:
(1)对偶婚开始摆脱婚状态,以一对为主。最初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男子中有一个主夫,主夫与主妻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共同生活在一起,逐渐发展为成对偶关系。
(2)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对偶婚同居很不稳定,离异是经常的、普遍的,有时可以几易其妻(或夫),而且在偶居期间也不排除与其它异性发生关系。
(3)婚姻的基础主要是性生活和生育的需要。婚姻关系以两厢情愿为前提,婚姻的缔结也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而是长辈作主,结婚前男方要向女方亲属赠送礼物。
(4)女子仍是婚姻的主体,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主体地位。这一时期,女子成年后便另起新居,有专门接待配偶的客房,成为对偶家庭的主人,男子是客人,随女方居住,男子对女子稍不尊敬,便可能被赶出家门。
(5)对偶家庭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在对偶家庭中,男子有时也参加女方氏族的一些活动,
与女方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一起抚养子女。但每个对偶家庭没有自己的独立经济,都是在母系过着共产制的经济生活。
(6)辨认父亲仍是困难的。在对偶家庭中,子女随外祖母居住。因此,子女辨认父亲有困难,但还有一定可能。所以,马克思说,“父权制的萌芽是与对偶制家庭一同产生的。”
11、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家庭有哪些特征?
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人类家庭发展的第四种形式,也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家庭形式。它是从对偶家庭中产生出来。这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有如下特点:
(1)男子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丈夫在家中掌握了经济大权,从而形成了对妻子越来越大的统治权。子女以继承人资格可继承父亲的财产。但在这种家庭形式中,丈夫可以过多妻生活,而女子只能过一夫生活,而且严禁女子发生婚外性关系。这是男子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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