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的法律适⽤条款有哪些
现代社会讲究恋爱⾃由,婚姻⾃由那当然离婚也是⾃由的,只要夫妻双⽅都同意离婚的话就可以执⾏离婚,⽽因为婚姻关系建⽴时是经过法律认证的所以在法律上离婚当然也要经过法律的认可,同时离婚时往往会伴随有各种纠纷,那在离婚纠纷问题上有哪些适⽤条款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纠纷的法律适⽤条款有哪些
1、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
第⼋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双⽅具有法律约束⼒。
当事⼈因履⾏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纠纷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双⽅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的诉讼请求。
第⼗条当事⼈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民法院应当予以⽀持:
(⼀)双⽅未办理结婚登记⼿续的;
(⼆)双⽅办理结婚登记⼿续但确未共同⽣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活困难的。
适⽤前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离婚为条件。
第⼗⼀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类人禁止离婚(⼀)⼀⽅以个⼈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双⽅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
(三)男⼥双⽅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条婚姻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三条军⼈的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药⽣活补助费属于个⼈财产。
第⼗四条⼈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名下的复员费、⾃主择业费等⼀次性费⽤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
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千零⼋⼗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清偿或者财产归各⾃所有的,由双⽅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关于离婚纠纷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很多,因为离婚纠纷的种类情况各种各样涉及到的情况也各有不同,所以只能⼤概的说⼀下,具体细节及其对应法律法规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解答。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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