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力(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
2月24日有这样两条新闻,对照阅读别有一番滋味。一条是,新华网刊发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提到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条是,南京市湖西街众多商铺过年时贴的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继续张贴春联。
国务院不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
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谁都不能逆潮流而动,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赋权,进行权力扩张。
以此审视南京市城管铲春联行动,其不正当、不合法、不合理显而易见。一方面,从城管的角度看,禁止商户正月十五之后贴春联,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没有法律依据,即意味着城管铲春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授权就不可为,强行为之就是违法。同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老百姓贴春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所谓“除非经过审批”属于滥设行政许可,或者说是城管部门自我权力扩张,同样不合法。
另一方面,从商户的角度看,贴春联是长期形成的民俗习惯,法律上不可能禁止老百姓贴春联,也不可能规定贴多久。既然“法无禁止”,老百姓就有贴与不贴以及贴多久的自由,哪怕有人不是在正月,而是在平常时候贴春联,只要他愿意,政府部门也无权干涉。在我国很多地方,铲别人家春联是很犯忌的事情,南京市城管有没有顾及这个问题?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简单粗暴?
有必要进一步给铲春联的城管讲讲“法无授权不可为”。铲春联据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即在城管部门看来,老百姓贴春联影响了市容。春联装点了节日气氛,老百姓觉得很喜庆,城管部门却厌恶之,那么请问:城市到底是谁的?美化市容究竟为了谁?“权力美学”为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样子?
退一步讲,即使春联影响了市容,即使城管部门初衷良好,可关键问题是,法律没有授权你这样做,你就没有权力铲春联。政府部门做事,初衷良好就可以突破法律界线吗?目的正当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是。政府部门做事首先得合法,得有法律授权,法律没有赋予你做某件事的权力,初衷再良好、目的再正确也不能做——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本质含义,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质含义,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法律不禁止公民去做的行为就应该视为允许,政府就不应干预。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知情权、免于恐 惧权……都是“天赋”的、与生俱来不言而喻的合法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还有两个更为熟悉的表述话语——法无禁止即 权利,法无禁止不处罚。
“法无禁止即自由”,这是一个常识。正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每个人,只要他不违背正义的法律, 就应允许他去按照他的方式去追求他的利益。”前一段时间,高校禁止大
学生校外租房,就是一个侵犯成年学生合法权利的规 定。其实,高校可以通过降低租金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学生入住,但不能剥夺成年学生的自由权利。还有,一些高校禁止大学生 校内接吻、拥抱等亲昵行为,也犯了同样错误。另外,夫妻家中看黄碟,野外裸泳,情侣洗鸳鸯浴等都属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 行为。
但对以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力为代表的公权力,则应适用“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凡是未经法律明确授予的权力都 不是合法权力。最近,一些政府部门纷纷公布“权力清单”的做法值得称道,这让公众看到,某个行政部门可以具体行使哪些 权力,其他权力一律不得染指,这就意味着政府的权力受到了明确的限制,这便于公众的知情与监督。
违反“法无授权即禁止”的例子很多。比如说,男性罪犯一入狱,监狱就给剃光头。翻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未见罪犯进监狱必须剃光头发的条款,也未见该法授予监狱给罪犯剃光头的权力。还有一些警察抓到重大犯罪的嫌疑人后, 将其游街示众,这也是没有法律授权的错误行为。3类人禁止离婚
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出了件奇事,公公和媳妇为了拆迁而结婚,想以夫妻投靠名义把媳妇、孙女的户籍迁移到村里,想以此多分钱。这事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可是,户口申请材料被退
回来后,公公和媳妇转而联手将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告上了法庭。
昨日,这起宁波市首个因假结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法院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背后
结婚是冲着金钱去的?
昨日上午8点多,上王村的村民早早地包了大巴车来到江东区人民法院。大家十分关注这件事,想看看法院到底是如何判决的。
“我们可不是原告亲友团,肯定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如果大家都像他们这么做,那岂不是要乱套了!”村民陈师傅说,去年7月5日,村里开起了土地征迁动员大会,到了9月21日,就听说村民陈XX与自己的儿媳赖某结婚了。
一开始,大家对这一消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没多久,大家也渐渐明白了,陈XX离婚原因其实不简单。村民们认为,作为媳妇的赖某,愿意放下面子,与自己的公公结婚,实际上是冲着金钱而去的。
村民说,村里有经济合作社,只要是社员每年都能得到分红,比如去年的分红是人均4.8万元。
上王村党支部书记周永跃说,村里的村民以农业户口为主,也有部分是非农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村民,只能在计划生育、小孩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但是不能享受社员分红提成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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